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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44章换我喜欢你(1 / 2)


他说, 心中事,眼中泪,心上人。

秦欢愣愣地听着, 忘了反应,只觉得像做梦一样的不真实, 这真的是沈鹤吗?

怎么可能从他嘴听到这样的话, 秦欢甚至连哭都忘了,就这么任由泪珠挂在眼睫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像是要把他给看穿,看看他面容底的真面目。

直到沈鹤发烫的手指,轻轻落在她的脸上, 小心翼翼地拭去她眼角的泪花,秦欢恍若梦醒的往后缩了缩。

就算是她误会了他要娶公主的事, 就算他是真的喜欢她,那也晚了。

她已经决定不喜欢他了,尤是他方还做了如此过分的事情。这让秦欢一时没办法接受,喜欢和嫉妒就能失去智,不顾对方愿, 强迫对方做如此羞耻的事情吗!

这样的喜欢, 她可承受不起。

“谁要你喜欢了, 我, 我不嫁给你。以那都是我眼瞎,这两年时间我早就看清了, 我要收回的话。”

“那也没事,换我喜欢你,换我为方的事赎罪, 只要阿妧给我个机会,不躲着我。”

话音刚落,秦欢不仅往后躲,还识的拍开了他的手,清脆的声音在寂静的屋内显得格外响亮,她明明没用什么力道,沈鹤的手背却肉眼可见的红了。

她刚把人给划伤了,这会又手打了他,秦欢蓦地一僵,有些后悔又有些担心,脸上除了羞愤外只剩心虚。

沈鹤适时的低声嘶了一声,就见秦欢的心虚盛,他面上一副虚弱又可怜的样子,口中却在说着没事,“一点小伤而已,真的不疼,况且我如今也没人喜欢,没人在,便是疼死又何妨。”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的耳熟呢?

秦欢这人最是吃软不吃硬,方沈鹤来硬的,她就算拼得两败俱伤也绝不低头,这会看到沈鹤可怜巴巴的示弱,又忍不住的有些心软。

即便真的不喜欢了,可那八年的养育情,却不是三言两句就能算清的,秦欢咬着唇终于肯好好说话了。

“赎罪倒是不必了,你,你做了坏事,我也划伤了你,今日事就算是两清了。从此刻起只要你不许再提,我便当方什么都没发生过。”

“阿妧说哪件?若是喜欢你这件,恕我办不到。”

秦欢就热得发红的脸愈发的红了,恨不得立即去堵上他的嘴,他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以明明不这样啊。他怎么能把喜欢一直挂在嘴边,还说得如此直气壮的。

“沈鹤,你怎么这般不害臊,你是我舅舅啊,永远都是!你先出去,我要换衣服。”

她身上的衣服是绣房新做的夏衣,颜『色』和样式她都很喜欢,特穿了回去给姚氏看的,谁想到穿了一天,就被撕坏『揉』皱了,根就没法穿没法看。

她也不能喊婢女进来,但凡被人看见,她和沈鹤的脸可都不能要了。

沈鹤被凶了,却依旧挂着浅浅的笑,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看:“再喊一声,我喜欢听。”

“你是不是发病了,你快出去啊。”秦欢『露』在外头的耳朵尖都红了,恨不得这就把人给赶出去,好在沈鹤知进退,不敢真惹恼了她,听话的捂着己受伤的手退到了外间。

他往外走时秦欢也没有弹,直到确定他不会进来,作飞快地换旧衣服,看着地上的那团破衣服,有些苦恼该怎么办。

她若是带回去,肯定会被兰香发现的。想不出来怎么解决,干脆留在这,反正是他闯出来的祸,就让他己烦恼吧,她了衣衫,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往外去。

没想到刚走到外间,就看到沈鹤坐在椅子上,她识往后退了半步,看清他是在敷『药』。

身旁也没个人,他脱了半边的衣衫,『露』出受伤的臂膀和胸膛,正在缓慢地单手上『药』。

沈鹤伤的是右手,伤口有些长,位置又偏上,上『药』的姿势显得有些笨拙,也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总有种他很可怜的感觉。

堂堂太子伤了手,连个服侍的人都没有,还要己艰难的上『药』,秦欢虽然猜到,他可能是不想让人知道这事,又或是故做给她看的,但还是走了过去。

谁让这伤是她捅出来的呢。

沈鹤知道她一定会过来,会挑在此处上『药』,伤『药』被不客气的夺了过去,伤口已经简单的处过,但依旧狼狈。

秦欢是不会处伤口的,全靠了不断受伤的沈鹤,让她如今驾轻就熟,可以面不改『色』的将伤『药』涂抹好。

“又麻烦阿妧了。”

“舅舅受伤,作为小辈上个『药』何来的麻烦,倒是辛苦舅舅,旧伤未愈又添新伤。”

秦欢故的刺她,谁让刺沈鹤总拿伤来演苦肉计,一样的招数用多了,当然不管用。

沈鹤却当听不懂,依旧扬着嘴角在笑,反倒把秦欢笑得没脾气了,她以怎么不知道这人如此的无赖。

“南越公主此次是来寻亲的,她是南越皇帝来大朝朝贡时与一女子生的孩子,她生母留孩子后,就消失了,这次是专借着荣安和亲的事,进京寻母的。”

秦欢的作顿了顿,也不过是一瞬的走神,很快又回过神来,为己的吃干醋而懊恼,咬了咬唇有些赌气地道:“这是你们朝堂的事,与我何干,我又不知道什么公主不公主的。”

听说她是来寻亲的,又忍不住道:“天男子果真都不是好东西,见一个喜欢一个,走到哪儿便把孩子留到哪。除了我爹爹。”

来还想说伯父和李知衍,想到当初秦逢德也是养了外室,闹得家宅不宁,如今李知衍又搞出来一个什么徐姑娘,实在是让她生厌。

越发的觉得不嫁人是件再明智不过的事,还不如躲进桃花坞,清净在。

“阿妧没问,是我闲得慌,非要说与阿妧听。我只是想告诉阿妧,不会有什么公主出现,也不会有人赶你走,太子府永远都是你的家。此刻我若说己与他男子不同,阿妧必定是不信的,说还不如做,阿妧以后是明白。”

话已至此,秦欢也没什么好羞的,干脆抬头看他:“即便公主是来寻亲的,可与你娶妃也不冲突。公主长得貌美,况且那日在周家,我分明看见你与她相谈甚欢。”

还说什么与别人不同,她看他就是打好了算盘,真当她好骗。

不知是不是被她戳穿,沈鹤愣了愣,而后畅快的笑了,不是平日那种浅浅的淡笑,而是真的眉眼都带着笑。

“舅舅,你笑什么啊,你别笑了!”秦欢被他笑得脸都跟着红了,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有何好笑的,但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

“那日我是带她去找周淮问事情,她作为感谢,说要送我只南越军中养的獒犬,据说威武凶猛生人不敢近身。我说不了,家中养了个小孩儿,怕凶,不养狗。”

沈鹤想起那日,南越公主好奇的问他家中怎么会有小孩,他脑海中浮现的是像小兔儿似的秦欢,被獒犬吓得眼泪汪汪扑进他怀的模样,不觉的便笑了。

秦欢没听懂,不就是养个狗,这有什么好笑的?

听到后面那句家有个怕凶的小孩,顿时脸就气鼓鼓的嘟起,“瞎说,我不怕凶呢,小孩怕狗。”

说完后,秦欢就后悔了,这不是于承认了,己就是他家养的那个小孩儿,他可真是阴险,处处给她套。

暗懊恼,手上一时不察,略微用力,就戳到了他的伤口,疼得沈鹤直抽气。

见他吃疼的模样,秦欢立即手忙脚『乱』起来,处完伤口反应过来,疼就疼,疼死他最好了,她有什么好紧张的。

气得把膏『药』往桌上一丢,恼羞成怒的站起了身,“你己弄,我要回去了。”

“阿妧,别走。我不笑便是了,疼。”

秦欢怀疑己是听错了,不然怎么可能从沈鹤的嘴听到,带着讨好恳求味的话。

她的脚都已经抬起要迈出去了,又生生地落了来,心中暗骂己不争气,但也还是坐了回去,将他的伤口上完『药』。

许是为了赌气,即便人是坐回去了,但抿着唇一言不发,到『药』上完了,临要走时别扭的开口:“我明日要出。”

“好,要去哪儿?我让同福送你过去。”

“同福去了,岂不是你都知道我去做什么了,这和将我关在家中有何区别?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用事事都管着。”

沈鹤见她因为生气,而不停起伏的胸,眼眸黯了黯,喉结不着痕迹地滚了滚,低沉着道:“我没把你当小孩看。”

秦欢正要不服气,就听他又道:“毕竟我不会对小孩做这种事,我只是想时刻都见着你,听到你的消息。”

若是可以,他真想将她关着,藏着,哪儿都不许她去,只能让他一个人看见。

但他也知道,秦欢和他女子不同,笼子只能关得住雀鸟,却困不住鹰。

他舍不得,将他的小孩永远困在一方小小的院中,她应当去看看这山河这天地。

秦欢原都要将方的事给忘了,听到他说起脸又止不住的红了,手指绞着衣摆眼睛四处『乱』撇,“舅舅怎的说话不算数,不是答应我不说了,要忘了的吗。”

沈鹤见此,呼吸都重了两分,她是真不知道己有多勾人。

“我只答应不告诉别人,可没答应要忘了,况且,阿妧要知道有个词,叫情难抑。”

她方美好的样子,他永世难忘。

秦欢红着脸落荒而逃,回到己的院中仍觉得荒唐,今儿一整天都跟做梦似的,很多她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竟然成真了。

沈鹤说喜欢她,说想娶她。

她沐浴后坐在梳妆台,梳两长发就又恍惚地停片刻,她该怎么办?

直到兰香接过她的梳子,惊讶地道:“小小姐,您脖颈这怎么这么多红痕?要不要请大夫来瞧瞧?”

秦欢回过神来,奇怪的照了照铜镜,她的皮肤一向嫩白,易留红疹子,而且好几日都不会消,可今日也没做什么,怎么会有红痕呢。

看清谓的红痕是什么时,倏地从脖颈涨红到了耳朵尖,这哪儿是什么红痕啊,分明是被那坏人亲了的,他这还让她怎么出去见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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