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作者睡着了,做了一个梦,成为了一个演李明夜的演员。前20w字演的得心应手,而进入神夏剧情之后的我处处受制。
梦中惊醒,不得不开始反思了,究竟是为什么我这么喜欢这一部电视剧,而写到其剧情之后居然会这么压抑?
毫无异义,我喜欢原著,也喜欢神夏,我无数次惊叹过编剧的奇思妙想和改编,并为其沉迷到不可自拔,但我却不得不承认,全文前20w字的时候,放飞自我的我写的堪称得心应手,甚至有时候我自己都会倒回去看几遍
现在我知道了
神夏的剧情里没有原福的位置,而我也不是一个很好的同人作者。我从来不擅长有框写作,痛恨所有的限定与剧本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感觉得到,但是我本人写的有点痛苦和挣扎。绕路的哥这个案子,它就像个框,限制了我真正擅长的地方
我擅长什么呢?我擅长揣摩人物,擅长临场发挥,擅长任由他们自己去碰撞来制造冲突,擅长从这些东西里提炼我最爱写的内心戏。我不是一个很好的同人作者,我只是把属于柯南道尔和bbc的人物拉上了我的舞台。
我从来不是那么严谨的人
说句不怕掉收藏的话,本文开文时作者憋了半小时的文案,当时的脑子里都是原福卷福的黄色废料,关于全文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甚至“镜像理论”这个标题都是百度而来的。
甚至第二天的更新都是我前一天晚上临睡时编写出来的,第三章的推理更是如此,当时我写第三章时不过是想着“有一个案件启发了卷福”,然后我匆匆忙忙地洗澡吃饭,完事儿发现还没写案子啊,赶紧现想一个——幸亏我沉迷过一段时间的犯罪心理学,不然就得丢人了
甚至本文的大纲都是到了莫兰一案时才有的,而那是怎样的大纲呢?
我特么都不好意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