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激她的救命之恩,欣赏她能文能武少年时就敢背着书箱以女子之身四处游学。艳羡她蔑视世俗的压制,崇拜她说走就走的胆魄,多年闯荡出的盛名。
若无这趟异世奇妙的相遇,她们还是仅有几面之缘,勉强比陌生人好些的枕边人。
可事实上是,来到这,她们已经成了彼此维系真我的一条纽带。
她晓得春承的真实身份,晓得她那些不为人知的经历,而春承,见过她的无助,见过她最美的样子,见过她失态的样子。
生分,也亲密。
很奇怪的关系。
所以,她又不是春承放在心坎的那人,有什么理由对她生出埋怨呢?
春承喜欢谁,不喜欢谁,这和做生意不一样,她当时站出来包揽生意,此时想来,很大程度是为了摆明自己的主权。
但春承从来不属于她。
做生意她尚且能纵着性子争强好胜,但喜欢这码事,她真的无从着力。
人已走到二楼,门被推开,春承领着她在柔软的大床坐下,神色充满不解与关怀:“秀秀,我哪里惹你生气了么?”
至秀哪好意思说自己一时想岔了。面对春承的询问,她只好鼓起勇气抬头直视她的眼:“药膳好吃吗?”
“好吃啊。”
“好吃……好吃你怎么这些天一句话也没留给我?不是说好了要帮我融入此间吗?”
她越说越觉得先前的失常皆因春承近日太冷漠,她兢兢业业翻阅医书钻研良方,春承却在此处陪着千金小姐闲聊,有落差是正常的。
依赖也是正常的。
至秀轻轻咬唇,是的,她承认自己依赖春承。
或许这意识从前世她提刀杀出重围时便埋下了。春承一次次救她于危难,而养成一个习惯往往很简单。
可真当清楚彻底地意识到她依赖春承时,至秀心底漫开大朵大朵的红花,妖艳而危险。
她想,她不该这样依赖春承。
春承半月没理她,她就受不了了要跑来,甚至出门前特意打扮过,想到自己这一身的打扮,她羞赧地红了脸。
当时脑子大抵是乱了,书墨说什么她都应了。
可书墨说的那些,是再寻常不过的男女之道,她与春承,都是再正经不过的女儿家。旁人将她看作春少爷,自己竟不知晓她是男是女吗?何以见一位女子,也要……
她伸手抚平衣裙,很想将露出的那截小腿藏起来。
留意到她的小动作,春承笑着从床沿起来,俯身在她跟前蹲下:“这裙子很好看,不过最主要还是你人美,穿什么都好看。”
油腔滑调的模样看得至秀脸皮再次染了红晕:“你和其他女孩子也是这样说话吗?你和我说这些我不会计较,万一招惹了其他千金小姐,该如何是好?”
春承动作不变,抬手将金丝眼镜取下,放进长袍绣好的口袋:“这你就是冤枉我了,我哪有和其他女孩子说话?那些人,根本不及你半点好。”
“是吗?”至秀清清浅浅地笑了起来。
见她肯笑,春承心情跟着好起来:“那当然,我可曾骗过你?”
“没有。”
春承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半晌,冲她浅笑:“所以啊,我夸你穿裙子好看也是真的,世道变了,女孩子追求美感、骨感,秀秀气质上佳,容貌秀美,本就不适合裹得严严实实,像今天这样就很好。”
“别再看了。”至秀羞恼地别开脸,末了又实在想听她继续说,别扭道:“还有呢?”
“还有……”春承捞过她放在膝前的手,无比诚恳道:“不是不理你,是想给你个惊喜。”
“惊喜?”至秀一时忘记从她掌心挣脱出来:“你准备了什么惊喜?”
春承含笑看她,这才松开手站起身:“我为你亲手制作了一款旗袍,要试试吗?”
衣柜的门被打开,崭新的淡紫色缠花旗袍映入眼帘。
见到那旗袍,至秀眼睛一亮,望见了一种雅致而温柔的美。她笑:“这是你做的?”
“不错。”春承抱臂在怀,难得没捧着她的小药罐,潇洒扬眉:“秀秀,订婚礼,送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