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什么。她就是想再看看那张脸。至秀自幼知礼娴静,从未在长街做出飞奔这样不甚稳重的举动,可她顾不得了。
她脑子一片空白,浮光掠影,前世冲她笑的春承,提刀护她突围的春承,最后……死在她怀里的春承。
她时常为这人感到不值,名满天下的女公子,死的憋屈,死的不得其所。
明明都已经忘记了她,却还能因着一纸婚约扛起她所有的荣辱。
她做到了。到死都在护着她,没有让人欺负她,更没有使她受辱。
新婚夜她信誓旦旦说过的那些话,她都做到了。
以死的代价。
街道人来人往,至秀额头渗出薄薄的一层汗,别走…别走!让我看看你,再让我看看你!
她发疯似的在人群穿梭,只一个眨眼,人便没了。
到哪里去了呢?至秀心被剜去一块,生疼。
她不是没幻想过上天垂怜教她遇见春承,命运给了她重来的机会,那春承呢?春家大小姐那般好的人,怎么能说死就死了呢?
刚才…刚才她看到的是春承吗?可那人穿着长袍……
穆彩衣喘着气赶过来,惊疑道:“阿秀,你这是做什么?你在找谁?”
至秀恍若未闻,仅以气音叹息着:“春承……”
“什么?”那声低喃穆彩衣听得不够确切,她看着面色潮红又很快苍白下来的女子,循循善诱:“阿秀,你刚才说什么?你…你是因为看到春大少爷,才……”
才如此不顾廉耻上赶着往人跟前凑吗?
她心里不住冷哼,再是名门闺秀又怎样,看起来贞洁烈女,骨子里还不是攀龙附凤?
“那人,是春家大少爷?”至秀将那些泪意逼回去,对上穆彩衣那双惊诧的眼,心情渐渐平复。
她方才失态了。
可失态很正常。失去一个愿意用性命护你周全的人,那痛绵延长久,并非是重来一次就能消磨掉的。
穆彩衣一副关心她的模样:“方才那么多人,我也只看到了春家大少爷,谁让春少爷生得一表人才呢,那些凡夫俗子我想着你也不会喜欢。”
至秀动了动嘴唇,想说她不喜欢。
若说喜欢,她只是喜欢和春承相似的那张脸。
但这些话说出口还要费心解释,她懒得解释,再说了,解释过后,对方信不信还要两说。
“说来也是有趣,春少爷留学回来的人,按理说该喜穿洋服,可他偏爱长袍,常常戴着金丝眼镜,手里捧着药罐子,犯病了就得赶紧吃上一颗。”穆彩衣想要玩笑两句,想到春家在凛都的势力,乖巧地住了嘴。
“那,春家只有少爷,没有小姐吗?”虽然继承了原身的记忆,可很多事情她还未消化干净,与其自己想,不如问眼前人。
左右,穆小姐是爱和她说道的。
穆小姐当然爱和她说道,能显摆自己的机会她从来不会错过:“春家子嗣单薄,满打满算就出了一位大少爷,倒是旁支频频毛遂自荐入春家家谱,都被春老爷回绝了。”
好友不认识春少爷,穆彩衣没觉得有哪里不对。至家往上数十代都是名门,故去的至老爷为人古板,是旧制的忠实拥蹩,最喜欢要求女孩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家教甚严,养出来的女儿自带仙气,然而至大小姐并没有父亲想象的那般绵柔,时常偷跑出去看看外面的天地。
要不然,也不会和穆家小姐相识做了朋友。
“这样啊。”听她说完,至秀失魂落魄地转过身,陡然想起来,问:“还要继续逛吗?”
“阿秀,你看起来……”
“怎么?”
“没什么。”瞧着她微红的眼眶,穆彩衣心里着实惊奇。
从三年前认识至秀,她还从没见她露出隐忍悲伤的情绪。记起今日邀她出门的目的,穆小姐眼睛转了转:“阿秀,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嗯。”至秀心绪激荡,想着有机会要不要留意一下那位春少爷,是以没注意‘好友’眼底悄然掩盖的反常。
走到人迹罕至的巷口,扎糖葫芦的老人从路边经过,直到老人走远了,穆彩衣指使丫鬟书墨去买糖葫芦。
书墨站在那不动,看着自家小姐。
至秀容色淡淡:“去吧,听穆小姐的。”
书墨不大情愿地走开,转念一想又为小姐感到委屈。
从前两人做朋友还能公平地站在一条线上,如今至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没落,大小姐和穆小姐出门一趟还要被夫人反复叮咛,没有公平可言的朋友,那还是朋友吗?
有些事,躲是躲不掉的。至秀伸手摸了摸藏在怀里的物什,维持面上泰然,明知故问:“怎么带我来这?”
穆彩衣笑得一脸虚伪:“阿秀不知道吗?厉少爷今儿个想见你,没办法,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没别的选择。”
她苦笑道:“你知道吗?阿秀,我喜欢他。我想嫁给他。”
“所以你骗我来此处?”
“骗?”穆彩衣眼神嘲讽:“骗你那是给你全了颜面,今时今日,你还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大声说话?你就陪陪他,做好了这事等我嫁入厉家,咱们还是朋友。”
至秀眸色沉沉:“那这朋友可来得太轻贱了。”
“你!”
“彩衣,和她说那么多做什么?”一身洋装西裤的男人慢悠悠从巷子深处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