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莱浑然不觉她的脸已经被寒风吹红了,尤其是鼻尖,红红的,兰斯第一眼就落在她的鼻尖上,随后目光往下,淡红色的嘴唇……他捏了捏拳头,在嘴边咳一声:“费尔法克斯小姐,伍德豪斯小姐说你出来太久了,让我来寻你回去,这双手套你戴着吧,你的手都冻红了。”
魏莱这才注意到她用手抓着衣襟,不让风灌进去,手背冻得通红,可是,她也不好戴兰斯的手套,再说他的手套都大了。
“阿米迪欧先生,谢谢你的好意,手套就不必了,回去烤烤火就行。”
兰斯“嗯”一声,没多说,也没重新戴上手套,只是拿在手上,双手背在身后。
上山容易下山难,地上的积雪松软,兰斯走在前面,让魏莱踏着他的足迹。但他还觉得不够,又捡起一根树枝,递过去,好一会儿,树枝颤动了一下,身后的人小声道了声谢。
“费尔法克斯小姐不喜欢看小说吗?”前面的人突然问。
魏莱一愣:“为什么这么说?”
兰斯回头说:“刚刚我们讨论的时候,你没说话,我以为你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
“不是,我很喜欢。”她脸皮再厚,也干不出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你喜欢梅耶尔先生的作品吗?我有个朋友在《每日晨报》工作,他说《每日晨报》有意为梅耶尔先生出书,还会请他来伦敦,如果要开读书会的话,费尔法克斯小姐有没有兴趣参加?”
读书会?
《每日晨报》的回信里虽然说了想请她去伦敦,但她以为那只是一句客气话,没想到报社已经在筹备读书会了,她已经有这样的待遇了吗?
魏莱笑得弯弯眼睛:“读书会就去不了了,我得照顾姨妈,不过,我想很快我回去一次伦敦,上次在花卉展和我一起的狄克森夫妇回爱尔兰了,坎贝尔夫人写信说想我快些回去,陪他们一段时。”
读书会是兰斯临时想到的,他接手报社以来,还从没为哪一位作者开过读书会,只是爸爸在世时,举办过几次,不过,看她开心的样子,读书会倒是可以办一次。
只是,大家都认为乔纳斯·梅耶尔是男人,当一位女士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时候,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费尔法克斯小姐,我听我朋友说,《每日晨报》文学部的编辑曾经猜测过,梅耶尔其实不是男人,而是一位女士,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推测的,不过,他们好像认为这很有可能是真的。”
魏莱心里咯噔一下,她还没想过这个问题,“如果……是女士的话,又怎么样?”
他们已经走到了小木屋前,兰斯先她一步走上去,为她开门,回头说:“如果是的话,我会非常钦佩她。”
魏莱看了他背影一眼,低下头去,在台阶上磕了磕鞋底的雪和泥巴,一进门,爱玛就走过来,握住她的手:“天呐,你的手这么凉!早知道你出去的时候我应该把我的手套给你的,简,你别出去了,我们不玩牌了,省得阿米迪欧小姐担心你,阿米迪欧先生还特地出去找你,哈莉特刚刚讲了一个故事,真实发生的爱情故事,可有意思了,可惜你错过了,不过我可以把大概情节跟你复述一遍。”
爱玛把魏莱拉到她身边,之前坐在她旁边的弗兰克背对着他们站在烤炉边。
哈莉特给她倒了杯茶,或许是讲故事太激动,双颊绯红,眼睛里是兴奋的神采。
魏莱捧着茶杯,看了眼对面的兰斯,他正和莉迪亚说着什么,似乎察觉到她的目光,他也看了她一眼,魏莱下意识地垂下眼皮,随即便听见兰斯的笑声。
作者有话要说:好像不能准时在18:00更新已经是常态了,捂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