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京城的路上,林念收获了一位忘年交,对李寻欢的称呼从“李大叔”改成了“李大哥”。如此一来,阿飞自在了许多,先前林念唤他哥哥,唤李寻欢叔叔,他又唤李寻欢大哥,这称呼辈份乱得很,如今三人平辈相称,马车好像都变得更加温暖舒适了。
林念并不知道阿飞在想什么,只是见他眉眼间神色似乎欢愉了一些,想来是很欢迎李寻欢一道入京的。说来也是,阿飞一直生活在荒野之中,如同一头孤狼,如今有了朋友,又有了亲人,自然是该变得高兴一些的。
想到这里,林念冲着阿飞一笑,说道:“阿飞哥哥,你笑起来的时候多好看呀,应该多笑笑的。等到了京城,你肯定会认识新的朋友,到时候如果还冷着一张脸,别人会误会你的想法的。可不是每个人都像李大哥这么逆来顺……脾气这么好的。”
逆来顺受的李寻欢好脾气地笑了笑,一双碧色的眼睛如青梅酒一般迷人,虽然已到了中年,依稀可见少年时的俊朗风采。他顺着林念的话与阿飞说起了行走江湖的一些规矩,免得阿飞到了京城得罪人都不自知,京城可比一个小小的兴云庄要复杂得多了。
李寻欢虽然人在关外十年,但出关的这一路上,他也听到了不少消息。阿飞听李寻欢说起如今京城最大的势力是金风细雨楼,不由望向了林念,神色微妙道:“有关金风细雨楼的事情,恐怕没有人比鹿儿更熟了,李大哥不妨听鹿儿来说。”
“哦?”李寻欢听到阿飞这么说,不由转向林念,诧异地问道,“难道林姑娘不是神侯府的人,而是金风细雨楼的人?”
林念清了清嗓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其实我既是神侯府的人,也是金风细雨楼的人。金风细雨楼的楼主苏梦枕是我义兄,他人很好的,先前阿飞哥哥已经和我大哥相识了。我这人吧,行走江湖名字比较多,还有一个名字叫林念,是金风细雨楼的副帮主,所以等到了京城,也就相当于到了我的地盘,罩着二位哥哥那是完全没问题的!”
林念拍了拍胸脯,觉得自己在京城还是混得不错的,虽然没到方应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地步,但她好歹也是金风细雨楼的副楼主,走到哪里人家不给她面子?何况她也不单单只有这个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