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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摸头杀(2 / 2)


陈昕不由觉得羡慕,自己妈妈也能做一手好菜,但他已有几年没吃到她亲手做的菜了,希望妈妈今年能回来过年。

几个年轻人一起吃饭,自然不会遵守“食不言寝不语”的古训,大家边吃边聊,热闹非凡。陈昕是唯一安静的听众,听曹继兄弟俩互怼,程鑫和徐俊赏不时抬杠,将一顿饭吃出好几个小高潮来,虽然没参与到其中,但陈昕也觉得分享到了不少快乐。

吃完饭,陈昕回宿舍洗衣服,程鑫则是能不去教室就不去教室,便和徐俊赏几个约好去打球,先回宿舍换衣服鞋子。曹继又说:“陈昕也一起去啊。”曹继又爱学习,自然想跟学霸多亲近一点,毕竟他们不在一个班,平时相处的时间有限。

陈昕愣了一下,摇了摇头:“我、我不会。”

程鑫伸出手,在陈昕细瘦的脖子上捏了一下:“一看他就不会。不过你也太弱了点,应该多运动一下。”

这个动作让陈昕身体僵了一下,一般来说,只有非常熟悉的朋友之间才会有这样的举动,他觉得自己跟程鑫其实也没多熟,不过很显然程鑫并不这么想。这就是朋友了吗?陈昕在心里问自己。

曹继又见陈昕没有回话,锲而不舍地追问:“去不去,陈昕?”

陈昕回过神来:“哦,我、我洗衣服。”

曹继说:“不是有洗衣房吗,给生活老师不就好了。”学校有洗衣房,还有生活老师专门帮忙洗衣服,他们只要将要洗的衣服都扔在洗衣篮里等人来收就好,唯一不好的是每件衣服都要做个记号以便辨认。

“我、我自己洗。”陈昕还从没让生活老师帮忙洗过衣服,他从来都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程鑫也没让生活老师洗过衣服,因为他讲究,不许别人碰他的衣服,更不愿意跟别人的衣服混在一起,他的衣服都是拿到方隽宿舍洗的。

“贵人事多,咱们自己去玩吧,下次再一起去打球,包教包会!”程鑫抬起手,压在陈昕的脑袋上,发现陈昕的头发意外柔软,不由得多揉了一下。

陈昕长这么大,除了小时候被家里的长辈摸过头之外,还没被谁这么摸过头顶,顿时浑身觉得不自在,感觉自己像条小狗一样被程鑫逗弄,他迅速从那只魔爪下逃开。程鑫发现到陈昕的抗拒,顿时哈哈笑:“谁叫你长这么矮,一抬手就摸到了。”

陈昕不说话,怒目圆瞪表示抗议。程鑫笑得更大声了,他觉得陈昕气鼓鼓的样子特别好玩。

快到宿舍的时候,徐俊赏说:“那不是舒靓吗,找鑫哥的?”

陈昕抬眼一看,宿舍门口的花坛边站了两个女生,他叫不出名来,只知道是自己班上的,其中一个叫了一声:“阿鑫!”

程鑫瘪了一下嘴,撇下众人过去了,和舒靓说了几句话,舒靓含着笑离开了。程鑫回来了,曹继用胳膊肘撞他一下,笑得有点猥琐:“鑫哥,艳福不浅啊。”

程鑫无聊地打了个哈欠:“要不你帮哥消受了吧。今晚上下课了别走,有蛋糕吃。”

陈昕觉得这事跟自己无关,就自动忽略了。上完晚自习,陈昕知道他们要在教室庆祝生日,便不学习了,铃声一响,便收好书本准备回去。程鑫伸手抓住他的衣服后领:“你别走啊。”

陈昕有些为难:“我、我、我还是回、回去吧。”人家女孩过生日,他又不认识,留下来干什么。

“急什么啊,一会儿一起回去。很快的。”程鑫将他按坐回去。

“可、可我、我不认识啊。”陈昕有些焦急,还没跟过生日的正主儿碰面,他的尴尬症就已经犯了。

程鑫却无所谓:“同班同学,之前不认识,现在就认识了。你给她过生日给足她面子了,她高兴还来不及。”

陈昕打定主意要走,自己还是要点脸比较好,人家没请自己,自己也没准备礼物,凭什么白吃白喝啊,他不再说什么,直接站起来就走人。程鑫赶紧去拦,没拉住,他有点不高兴:“你还真走啊?”这人怎么这么没劲,就这脾气,怎么可能交得到朋友。

陈昕走了,程鑫觉得没劲,就坐在位子上看大家闹腾。给舒靓庆祝生日的人不少,除了本班的,还有别班的一些女生,一共有十好几个人。舒靓为了过生日,还特意化了个淡妆,还有人将私藏的手机拿出来拍照留念。大家都忙着拆蛋糕插蜡烛拍照,程鑫则坐在陈昕的位子上,左看右看,拿起他收在桌斗里的钢笔,这是一支黑色镶金边的派克钢笔,看起来有些历史了,但保管得非常好,陈昕也用得很小心,程鑫看他用之前还用清水反复洗干净了才吸的墨水。他拧开盖子试写了几个字,笔尖顺滑,非常好用,程鑫想了想,在陈昕的课本扉页上画上了一只大乌龟。

舒靓拿着手机跑来了,拉着他的胳膊:“阿鑫,我们一个合个影。”

程鑫在他的大作旁写了“缩头乌龟”几个字,将课本合起来,放下笔,抬起头很配合地比了个剪刀手,跟寿星拍合照。美颜相机拍出来的人嫩得掐得出水来,程鑫觉得有点丑,把自己拍娘了。

舒靓犹觉不满足,对程鑫说:“你坐里面去,叫他们给咱俩拍个合照,我们装作看书写字的样子,以后就是最美好的青春回忆啦。”

寿星最大,程鑫只好配合,挪到里面去,舒靓叫来一个女生帮忙拍照,自己则拿起陈昕的钢笔作势写字:“哇塞,这年头还有人用钢笔啊!太酷了!赶紧赶紧,给我拍照!”

程鑫见她大大咧咧的:“你小心点,别弄坏了。”

“没事的啦。”舒靓没当回事,赶紧摆pose拍照,拍了好几张才作罢,然后将手里的笔往桌上随手一放,就去看照片效果了。她没用过钢笔,不习惯将笔帽套上,而且钢笔重,放笔的力道太大,钢笔就滚得越快,等到程鑫反应过来的时候,钢笔已经掉下桌子了,程鑫赶紧扑过去伸手去接,没接着,倒是笔尖直接在他的左手无名指的指尖上扎了个孔,然后“啪嗒”一声落在地上,那动静听得程鑫心头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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