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震骁临走,从袖中拿出一样东西放在她案头。谢寒蝉仔细看,是个做工精美的短鞘。
她手里这把匕首自拿回来,还未曾找到合适的鞘匣。
她那时只想着,若是这人就这么死在这种地方,未免太窝囊太对不起他家的凶名在外。
若这些人还想折辱于他,那就让她先把他杀了也好,省得受那样的罪。
“放在鞘里吧,那把匕首。”
霍家的子弟,学万人敌,也学匹夫勇。做肃王府的护卫,且不说别的,有一个算一个的都不是吃素的,个把江洋大盗也都是单独就能拿得下的,肃王甚至还是天家的第一代禁卫统领。
要谢寒蝉说,她还是不够了解霍家人,要不然那年他重伤之下被人围攻,她绝不会挺身而出。
这人就是死,都会拖上一百个垫背的。
大哥白天问她,阿柔跟霍震骁是不是暗中一直有来往。
当然没有暗中来往。
她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在十四岁那年,她曾经差点杀掉过一位当朝的亲王。
北荒大漠深广,夏日水草丰茂,冬日风雪酷寒。北荒王庭在前朝势弱时亦曾年年进犯边境,当年镇守西北的就是大秦赵氏一族。
陇西豪强善屯兵,建堡垒,来犯的北荒骑兵不善应对高墙深壕,劫掠平民百姓却是常有的事情。
肃王一脉能杀的北荒这些骄横的蛮族不敢抬头,要说起来,还是因为霍飞从小长于草场之上,为人最擅骑兵之术。他是在马上养大的男儿,自然也在马背上养儿子。
霍震骁三四岁开始学骑马,五岁能拉硬弓,七岁能在皇家围场杀狼救主。要说武艺,当朝武将无人能出其右。他从小就是泰山崩于前不变色的脾性,永茂帝很是以逗这老成持重的外甥为乐,诸如派他去干个挂名的巡城御史专管皇室宗亲,或让他在书房跟着听大臣们唾沫星子直飞,又或者在大冬天给他下个“去猎两只雪雁来”这种难以完成的任务,无一例外折羽而归。
他未满十八岁时带着霍家仅存的几个老将上了北荒绞肉场,在北荒大漠中,看着满天低垂的星星时,想起尚在襁褓便没了母亲的妹妹,也只是握紧了手中长刀。
迄今为止,能让霍震骁跪在地上求的,也不过就拒婚一件事而已。他的额头抵在地上,想起被那个女孩子用匕首抵住喉咙的时刻,心中忽然有种无法言说的冲动。
是个从不动摇的人。
即使面对刀光剑影,也敢立在他身前。
谢寒雨真的有个很不错的妹妹。
永茂帝再生气也没有失去判断力。
“小子,你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不合适。”
她那种性情的人,做个王妃,多么可惜。
草原上翱翔的鹰,要看的是高山峻岭的风景,怎么会栖息在树上。
“臣当年出征北荒,曾得赖谢小姐高义庇护。臣不忍折其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