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小就见惯人情人暖,刘醒的性子比谁都不易交心,他这一生只把自己的小青梅陆秋放在心里。所以,眼见陆秋不必再用视死如归地吃下比馊食更恶心的食物,刘醒哪怕面上不显,心里倒是比谁都高兴。
这下子,别说什么隐瞒会有的愧疚,刘醒甚至认为这是此生……不,应该说是上辈子最正确的决定,毕竟他们夫妻俩原先的身体,估计早就凉透了吧?
陆秋的面孔有些陌生,唯一能感到熟悉的,只有一双依然清亮的水眸。
刘醒的嘴唇勾了勾,一来他本来就不在乎他人的外表,二来能够让心防极重的他卸下防备,是因为妻子的灵魂比谁都美丽。
是丑是美,都比不上原来的这个人重要。
她是他的救赎,只要她陪他一起活着,刘醒就能面对任何恶劣无比的环境。
“不用担心,不管分家是什么章程,养家的事情只要有我在,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刘醒忍住摸上妻子脸颊的冲动,忆及刚来时摸到那不长肉的手骨,他只想张口保证:“以后,我肯定能让妳过好日子的。”
刘醒□□裸地直接嫌弃起他的身板。
这连个样子货都撑不起来,怪不得会让人觉得不可靠,好在异能就算退化了,现在的力气还是比常人惊人。
种田养家,怎么看都不是一件难事。
陆秋歪了头,见了刘醒爱脑补的毛病依旧如常,很有自知之明地放弃解释。
养家很难吗?
其实,不只是刘醒不以为意,陆秋也不认为这是多大的事情。当然,若换成原身夫妇……咳咳,就这两个懒货估计觉都不能睡得安稳。
以前再困难的时候,夫妻俩都能够艰难地生存下来,此刻这么好的条件就在眼前,陆秋同样有自信能把日子过得更好。
然而,丈夫愿意主动为自己顶上一片天,作为另外一半怎么能不欣喜?
陆秋的心情嘴角跟着上扬几分:“行,我等着。”
话是这样讲没错,但依照陆秋的性格,她也不打算真把压力都压在刘醒身上。
想当初末世降临时,陆秋撸起袖子,拿起斧头都是不带半点的犹豫,粗糙的性子,也就刘醒的厚泸镜过重,能把自己当成脆弱的陶瓷。
一思及曾经陷入过迷障的自己,陆秋仿佛意会什么,总归是自己造得孽,苦果自然得自己受着。
何况……刘醒把一切揽上身的动作,陆秋其实不讨厌,被人护着的感觉其实挺好的。
陆秋翘了翘嘴角,她对刘醒的话,倘若是不疑有他的,同样听见刘醒保证的朱梅春,也就是刘二嫂子,那又是另一种想法。
作为一个嫂子,朱梅春说话并不用顾忌太多,她撇了撇嘴:“啧,四弟的大话最好还是别说得太早,养家这事可不是嘴上说说就行了。”
就四弟夫妇这对懒货,分家以后还能过好日子?
想得真美!
朱梅春的心里早就酝酿着一股幸灾乐祸,她还等着分家以后,瞧瞧这两个懒货过上什么糟心的日子。
没有其它兄弟的做牛做马,老四老五还想过上好日子?
比起嫉妒老五,朱梅春对于老四这对夫妻才是真的恨得牙痒痒的。
先前,老五好歹还有萝卜能在眼前吊着,作为一名读书人,众人都还等他中举以后,瞧一瞧是不是能有荣华富贵可享,所以那都是心甘情愿地供养他。
更别说,老五也是一个有本事的,要知道农家子弟,有几个能够在十四岁就中上秀才了?
上一次虽然遗憾没能中举,但那不是恰巧落了病吗?
倘若不是这次出了意外,朱梅春估计也像刘家其它人一样,对于老五中举那是不疑有他的,只能说老五天生就是没当官的命,不然怎么会在赶考前夕就把腿弄断了呢?
古代人信命。
朱梅春包括刘家的其它人都已经认为,老五刘华恐怕一生只能止步在秀才的位置。
毕竟,没听过残疾的人还能去考举人,大夫可是讲明白了,估摸老五跛脚的可能性并不算小。
而这才是刘家分家的真正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