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叫切莉·佩蒂特,大家以前都叫她“小矮子”,因为她姓氏有“矮小的”的意思,再加上她的确长得挺矮的,像发育不良的侏儒,“小矮子”的外号就一直保留了下来,直到十六岁那年,她相当争气地出落成了一个水灵、俏丽的少女。
从那时起,“小矮子”的外号就变成了“小樱桃”。
她虽然身材娇小,却热爱运动,攀岩、游泳、打网球都是她的强项,偶尔也打打壁球。她喜欢在闷热的舞厅里跳舞,享受男士们痴迷的注目礼。她第一把昂贵的网球拍,就是在那个舞厅里收获的。从此,她爱上了这种不劳而获的感觉,成为了一个道德败坏的感情骗子。
她的母亲是个女佣,在男主人的家里生下了她,她本该也是个小女佣,是男主人心地善良,不忍心她这么小就去干那些又脏又累的活儿,把她当成女儿养在了身边。没想到这一养,就把她养成了好吃懒做的懒虫。
后来,男主人再娶,新女主人虽然没有直接把她和母亲赶出去,却处处给她们使绊子。她们只好离开了那幢温暖而豪华的别墅,住进了一栋公寓楼里。楼里有七八个住户,晚上还有火车隆隆驶过的声音。那段时间,切莉最大的梦想就是搬离那栋吵闹的公寓。
她贫穷的日子没有过太久,很快就找到了愿意供养她们母女的男朋友。那是她的第一个男朋友,一个下巴微翘的贵族,对她很不错。她却马上就腻了,抛弃他找了下一个。
迄今为止,她已经交过四个男朋友,这个数字对歌剧院的交际花来说,只不过是她们入幕之宾的零头;对一个出生于天主教家庭的女孩来说,却是一个足以让她下地狱的数字。幸好,切莉在对自己不利的事情上,一向十分信任科学。
再过两天,她就满二十岁了。公寓里另一个小姑娘还没有满十八岁,却已经挺着个大肚子,拿着抹布到处干活儿了。
她每次看到那个小姑娘,都要心惊一番,仿佛看见了没有钱的自己——她要是没有靠男人过上富足的生活,估计也得像这小姑娘一样,挺着个水缸似的大肚子,坐在楼梯上擦栏杆。她的手柔嫩、细腻,涂着樱桃色的指甲油;那个小姑娘的手指头却是十根埋在泥巴里的胡萝卜。
“我就算死,”切莉一边捋头发,一边想,“也不要活成那个样子。”
她二十岁的生日愿望很简单,想换一个公寓,不想再听见电梯运行、火车隆隆驶过的响声,也不想再听见邻居用抽水马桶的动静。
生日这天,她寻觅了一上午的“肥羊”,但好骗的“肥羊”基本都被她或其他人吃干抹净了,剩下的都是一些腰包捂得死紧的有钱人。她转悠了一上午,不仅没碰见肥羊,还被一个交际花嘲笑了一顿,不由有些泄气。
谁能想到,她没能在舞厅、歌剧院和高级餐厅碰见肥羊,反而在街上撞到了一个戴钻石手表的男人——要知道,钻石手表可不像金表、银表那样,是个有钱人都买得起。一千个有钱男人中可能只有一个才买得起钻石手表。
想到这里,她看向男人的眼神带上了浓浓的贪欲,就像在看一只被烤成金褐色、闪耀着甜蜜油光的肥羊。
——
埃里克又看了女孩一眼。
她不是法国人最常见的苍白肤色,而是被太阳炙烤得黝黑的赤褐色皮肤。随着裸.体运动的兴起,越来越多人开始崇尚自然的肤色,象牙色的皮肤反而被视为僵硬、死板的存在。
他住在剧院,有时候会像幽灵一样,居高临下地俯瞰那些把剧院搞得乌烟瘴气的女孩。她们有的是巡演舞团的人,表演完后就会离开,完全不在乎剧院的环境,大喇喇地把滚热的洗脸水泼在过道上,惹得剧院舞校里的女孩破口大骂。
但无论是巡演舞团的女孩,还是剧院舞校的女孩,都没有她这样漂亮的褐色肌肤。她的皮肤独特、温暖、甜美,像粼粼水波上热辣辣的太阳,他多看一会儿,都觉得心口滚热。
切莉注意到了埃里克的眼神,这男人对她产生兴趣了。
她没有像那些职业女性一样,扭动着腰肢贴上去,而是摘下帽子,放出一头蓬松的褐色鬈发,用手指头梳了两下。
虽然以前流行过将眉毛剃光、用铅粉遮住唇色的病态妆容,但人们依然容易被眉睫幽黑、嘴唇鲜红的女孩吸引。好比现在,男人的目光就控制不住地在她的嘴唇上停留了片刻,然后看向了别处。
“你是歌剧院的道具师,还是马戏团的演员?”切莉问道,“我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在大街上戴着面具。”
马戏团的演员?
他立刻对她好感尽失,冷冷地说:“都不是。让开。”
说完,他径直往前走去。
“对不起,对不起,你别生我的气,我不是那个意思!”
切莉连忙追上去,连声道歉。换作其他男人,肯定早就接受了她的道歉,眼前的男人却神色冷淡,一言不发。她不禁觉得他有点儿小气,但小气总比穷鬼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