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有人在……”我努力斟酌措词:“我得回去看看。”
苏律师总算抬起眼睛看了我一眼。
“赶时间?要借我的车吗?”
“不用不用。”我连忙摆手:“我打的过去,上班之前就能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苏律师最后看我的眼神有一种“看不出你平时上班宁愿被挤扁都要坐地铁,现在竟然舍得打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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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门没关。
我在门口的时候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是因为买菜耽误了点时间,急着回家做饭,就没注意看,结果推开门就被眼前的场景震惊了。
我家客厅里的沙发、茶几、桌椅,连带着厨房的整个流理台台面、置物柜、窗台、还有地面、墙面、全部变了。
地上铺了薄薄的深色地毯,墙壁是米白色,面积不大的客厅里挤满了崭新的沙发、茶几、空调、落地灯,我只往厨房流理台扫了一眼,就看到了一溜的西厨刀具,还多出了一个庞大的烤箱。至于阳台上悬挂的那个拳击沙袋,让我很容易分辨出这是谁干的好事。
“小朗回来了……”我一穿过卧室,正穿着一件睡袍仰在一个圆圆的像沙发的东西上的郑敖,就得意地跟我打招呼:“家里是不是舒服很多了?”
他的周围,是三个席地而坐的,西装革履的青年。每人拿着一台笔记本,在那个狭窄的阳台上根本施展不开,简直捉襟见肘,但看我疑惑地看着他们,一个个都很有礼貌地冲我微笑点头。只是因为所处的场景,所以显得有点滑稽。
我实在做不到在有陌生人的时候冲他发脾气。
“你们要谈事情的话到客厅来谈吧。”那个阳台,实在容不下这么多尊大佛,何况郑敖一个人就身姿舒展地占了大半的面积,其余人还不好意思和他抢。
“在这晒着太阳挺好的嘛。”郑敖盘腿坐在那一团软软的沙发上面,敲着笔记本:“刚才说到哪了,风险评估是谁负责的?”
一个青年默默举起手,其他两个人默契地往旁边移了移,给他让出打开笔记本的空间。
这场面实在太心酸,我看不下去,干脆进厨房做饭。
等我把红烧肉烧好的时候,那几个青年已经站在门口穿鞋了。
“不留下来吃饭吗?”我有点疑惑,虽然这几个青年看起来更像他的下属而不是朋友,但是郑敖也不至于在饭点把人赶走吧。
“我们去外面吃。”其中看起来成熟点的条纹领带青年跟我解释:“等吃完了继续来开会。”
我责备地看了郑敖一眼,后者已经充耳不闻地坐在沙发上拿筷子戳凉拌海带了。
十分钟之后,三个青年又提着外卖袋出现在了门口。
“不好意思,饭店里没有位置了。”他们对我的态度很友善。
“没关系,一起吃吧。我给你们搬椅子。”
整个午餐就在那三个青年和我礼貌的问答以及郑敖的“不许吃我的红烧肉”中愉快地渡过了。
我从来没有在郑敖的朋友里看到这样的类型——虽然是下属关系,但是让他们上门来开会,就基本是交情不错了。这三个青年家世应该都不差,行事很有风度,但是为人很友善,我给他们倒水,都要认真地齐声道谢。倒是郑敖,很没有主人的样子,一直在用“自己没手吗”这样的句式和他们交流。
弄完午餐,我准备回公司上班,结果苏律师发了个简讯过来,说他下午不在事务所,我可以在家里做一点文件工作,不用去事务所,同事都以为我跟他一起出去了。
我只好回了个“谢谢苏律师”。
他们的会议一直开到下午,主要是另外两个青年在陈述,看起来成熟点的那个在补充,因为家里没有咖啡豆,中途还叫了一次咖啡。我已经知道那个成熟点的青年叫于骏,他们似乎是做软件工程的,在筹备一个什么项目,郑敖是决策者。
这个下午一直延续到他们几个很有礼貌地告别。
我中途起身去看炉子上的汤,发现郑敖的手机还扔在昨天的地方没有动过。
我其实很喜欢这样的午后,他做他的事,我做我的事,互不干扰,最多倒咖啡的时候过来在我旁边闹一闹。不用太近,我离他太近会紧张,也不用太远,不用超出我视线。
暗恋最好的距离就是这样,因为已经知道不可能在一起,所以只要和他待在同一个空间,,知道他也在这里,偶尔不着痕迹地偷看两眼,说两句话,就已经幸福到极致。
这就是姓郑的人的天赋。
他天生能够无师自通地觉察到我想疏远他的情绪,然后本能地找到应对的办法。
不管情况有多差,先蛮不讲理地闯进来,依赖我,缠着我,俨然我是他最在乎的人。让我得到他朋友的尊重,甚至毫不犹豫地和正在交往的人分手,全心全意地赖着我。他知道只要他好好和我相处,甚至根本不用去问我在生什么气,我都会原谅他。继续像以前一样,做他一个人的小朗。
他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我以为他是喜欢上了我。
他第二次这样做的时候,我以为他是在乎我。
现在我已经什么都不敢猜了。
他就像个擅长放风筝的人,离得太近了,跑远一点。飞远了,又收紧线,我是他手里的风筝,他不可能放我走,却也不会爱上我。
而这一切,也许是他本能的反应。就像我从不去想他知不知道我喜欢他,他大概也从来不会去定义我们的关系。
只是他忘了,我是一个活人,不是风筝。风筝身体里栓了线,不会痛。我心上被栓了一根线,牵扯着五脏六腑,稍一动作,就撕扯得血肉淋漓。喜怒哀乐,全然不由自己。
所以才要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