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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绿麻了,现在是一块钱的事吗?(1 / 2)


x 刚准备走进法院叶向阳就看到米昔昔的法务人员出现在视线当中。

就两个人。

只是一般的民事纠纷而且涉及的金额很小米昔昔只派两个人过来并不能说明他们不重视今天的开庭。

但不管怎么样他们也不可能大张旗鼓派一大堆人过来。

这样会显得对叶向阳太过于重视要是被传了出去就显得涨对方志气灭自己威风了。

眼下这个案子还是有不少人在关注的。

“又见面了。”

“这不是你期待的吗?”

面对对方的回应叶向阳无声笑了笑。

在之前。

对方通过法院申请了一次庭前调解双方在那个时候已经先碰过面了不过对方提出的条件叶向阳没有答应。

主要的争议有两点。

其一叶向阳要求米昔昔公开道歉对方表示道歉可以但不能公开。

其二叶向阳要求对方赔偿一元精神损失费而对方拒绝却表示如果叶向阳同意撤诉可以就之前产生纠纷的商品价格进行三倍赔偿。

对于第一点估计大家都能够理解。

第二点有的人可能就迷糊了。

明明撤诉赔偿更多为什么非要坚持仅仅一元的精神赔偿。

这就涉及到对方偷换概念了。

一块钱的精神损失赔偿虽然很少很少但却体现了法律保护受害人的精神权利和恢复受害人人格权的现实作用。

而对方提出的三倍赔偿却是针对叶柔和那个商家之间的交易纠纷但关键这次的案子和那个商家有关系但又没有那么直接的关系。

因为叶柔和叶向阳起诉的是米昔昔是他们的服务和面对买家与消费者之间纠纷的处理行为。

两码事。

双方相互打了个招呼也没多做交流一同走了进去。

没什么火药味也没有剑拔弩张的气氛。

又不是死仇倒不至于。

叶向阳是一个人来的不过当他走进民事三庭时却发现沈清早已出现在这里正坐在旁听席的位置上低头看文件。

“啧沈大律师今天不是没空吗?”

叶向阳走了过来。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昨天叶向阳问她要不要来现场旁观一下自己的“第一次”结果沈清的回复是上午她也要开庭。

“谁说我没空了?”

沈清抬起头看着满眼笑意的叶向阳忍不住说道。

“你自己说的啊!”

叶向阳有点可惜要是把昨晚的电话录音下来就可以让沈清当场社死一波避免听她不认账狡辩了。

“我怎么说的?”

看到叶向阳这个样子沈清忍不住笑了。

“你说你上午也要开庭啊!”

叶向阳回答道。

他有种预感某人要开始不认账了。

“对啊!”

闻言沈清点了点头然后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抬起头调侃地问叶向阳道:“十点应该来得及吧?”

“???”

叶向阳感觉自己被耍了。

貌似……

居然跟他玩文字游戏。

“加油啊叶大记者!”

看着叶向阳无语的样子沈清也不再逗他给他鼓了鼓劲。

“谢谢沈大律师了。”

……

没多久。

法院方面的人员到齐庭审开始。

一切按照流程进行很快就进入到了庭审调查阶段。

“……10月15日原告收到其在米昔昔平台购买的商品结果发现实物与该平台商家宣传的不符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对该产品进行了差评评论并且向米昔昔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然而米昔昔平台在收到投诉后并未进行处理而原告意外发现自己原先的那个差评评论无故被米昔昔屏蔽无法在评论区进行正常展示于是向米昔昔平台官方客服进行反馈结果……”

“事后原告欲通过12315平台进行投诉维权又发现该商家的营业执照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展示遂再次找上米昔昔平台客服然而对方却拒绝提供商家工商信息并且要求原告填写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

“我方要求米昔昔平台恢复原告的差评评论显示承认自己的不当行为公开发表道歉声明并且赔偿原告一元精神损失费。”

虽然是第一次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站在这里发言但叶向阳一点都不怯场主要之前经历过太多庭审了。

这种只能算是小场面。

“下面请被告发言。”

随着法官开口对面米昔昔派来的法务代表站了起来。

“我方对原告所有诉请均不认可。”

话音落下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朝他看了过去。

感受到众人的目光对方深吸了口气然后说道:

“理由如下:

一、原告在我方平台发表的差评评论违反了我方平台规定的评价规范条例我方有权利不将其公开进行展示。

二、原告向我方平台要求提供商家工商信息时我方平台客服并未拒绝提供只是……”

随着双方陈述和答辩结束进入举证质证环节的时候变得更加热闹了。

“……今年上半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的《互联网平台落实责任指南》中提出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起健全针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交用户评价、其他用户查看用户评价提供有效便捷的途径保障消费者信用评价权利营造良好的信用评价环境。

同时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得违法删除、篡改相关用户评价内容不得不当干预用户评价的正常显示方式……”

“我方原告虽已确认收货且米昔昔平台在原告确认收货时确有弹出定式提示但并不等同我方彻底放弃维权权利亦不等于对商品质量的认可米昔昔单方面规定消费者在签收商品后就不得提出质量问题该条款并不合理。

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网络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

“作为平台管理者米昔昔有义务对商家信息、营业资格进行审查、核验并且要求并监督商家进行必要信息公示……

同时在商家行为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时我方原告要求因米昔昔平台未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展示商家信息而不得不向客服要求提供却被要求填写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所谓申请表格属于为原告合法获取商家工商信息而人为设置障碍……”

“……”

双方舌枪唇战。

但显然叶向阳做的准备更为充足。

虽然他并不是专业人士但这段时间一直在研究这方面的并且沈清也提供的一些资料给了很大的帮助。

因为叶向阳拿出来的证据主要是叶柔当时和米昔昔官方客服沟通的记录而且都提前进行了证据保全米昔昔没有办法再像之前那样通过修改后台数据来搞事情。

但对方又拿商家和叶柔之间那个交易纠纷来说事并以叶柔为了差评而选择确认收货时米昔昔设置程序弹出的提醒为由证明他们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并且默认叶柔放弃后续权益和且不再进行任何追究。

提醒义务这点确实很难反驳但后者就有点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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