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九九脸上做出‘哇我悟了’‘世上竟有如此妙不可言的奇女子’的表情,心中则想到刚才纵灵的场景。
卧槽卧槽卧槽,刚才陶女士要是在这儿看到她纵灵英姿就好了!
真是帅啊。
刚才自己是怎么做的来着?
想得太专心,也没有听那公子后来在说些什么。
猛然发现室中安静,才注意到公子停下说话,转头看着自己,估摸着是轮到自己发言了。
既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要是没经验的人,一定慌张,但陶九九身经百战,凝视着灯下的美男子,表情似乎是原本要说什么,却因为他的面容而走神。回过神后,羞愧难当,真情实感地说:“郎君与我认识的一个人也很像。郎君眼尾有颗痣,他眼角也有一颗痣。”
公子闲坐在那里,似乎有些与她说话的兴致:“竟有如此巧合。你像我的朋友,我也像你的故人。你所说的那位郎君,他是什么样的人呢?”
“俗人而已。”陶九九反问他:“后来郎君那故人怎么样了?”
公子只说:“自然很好。”垂眸看着自己的手。
陶九九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他手上带着用黑丝编织的绳圈。看公子抚摸绳圈的动作,她意识到那可能并不是黑丝,而是发丝。
噫~~
汗毛硬了。
公子静坐着,好久才回神,表情冷淡了一些:“你去吧。”
陶九九见打听不到更多入道的事,顺势告退下去。
楼下张母已经弄来了半张饼。
她先是向驿所职人讨吃的,职人自然是不肯给,后来见到角落桌上有人吃剩下的还没被收走,于是捡来。
“别人咬过的地方,我已经撕掉了。”张母有些欣慰,还好自己第一个发现。拿给女儿的时候,却有些不自在地忐忑。
这是因为,张九九是决不肯吃这种东西的——陶九九突然有这么个念头冒出来。
记忆中,张九九进了公学府之后,同学不是官二代便是富二代或是簪缨世族大家子弟,虽然也有平民,可大多是本地小康之家,家庭条件比从穷乡僻壤来的张家不知道好多少。
在这种环境,张九九自惭形秽,再加上少女青春期心思细腻敏感,便很难再适应那些原本在她的生活中经常发生,现在却让她觉得低人一等的行为了。只跟同学说,自己家是做绸布生意的。
拿人吃剩的,算什么?
乞丐一样。
要说,到底是真的年纪小,还不懂得,人家不会因为你捡吃的轻视你,穷困不是小孩子的错,但会因为你‘怪父母丢了自己的面子与艰辛生活的父母怒吵’而看不起你。
陶九九看着张母脸上卑微的讨好与习惯性驼着的脊背,不是滋味。
按照人设她嫌弃了几句,才接过来分成三份。
张父张母一人手里塞一块。麻利吃起自己那块来。
张父没有吃,把自己那份推到她面前。
陶九九固执:“还不知道外面的东西什么时候退。”
张父大概是觉得,一家人带的干粮全落在外面了,情况不太乐观,再说,他自己……是快死的人了,何必呢。
于是不肯吃:“别浪费……”
坐在一边的张母大概听得懂张父的意思,打断他说话,不叫他再继续说下去:“女儿有心,你就吃嘛。”
只说了这四个字,张母鼻尖发酸,眼睛红起来。见张父还不动,伸手用力推了他一下:“吃嘛。”没有别的言语,看着他脸上已经差不多覆盖了大部分面部的黑线,只是再三重复这两个字。带着掩藏不了的哭腔。
自己丈夫,不好就这样死的。两个人,是互生情愫才走到一起。原本是不该,毕竟贫贱之家,有什么资格讲情爱。说给别人听,别人都要笑话。
她抓紧身边相伴了几十年的男人的衣袖:“吃嘛!”带着乞求。好像他吃了,一家三口就能长久相伴。
张父红着眼睛埋怨她:“你看,没来由地,你这是干什么。”但终于没有再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