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1. 笔趣阁
  2. 耽美小说
  3. 穿越到游戏商店
  4. 第0068章 京城大妖
设置

第0068章 京城大妖(1 / 2)


幸好独孤剑圣和戚枫现在飞在半空倒不用担心迷路的问题。飞过了头掉个头再往回飞也就是了。只不过独孤剑圣这张老脸自己觉得有点挂不住闭口不言驾起剑光闷头加速。戚枫这才知道刚才的御剑飞行最多只能算是个巡航速度这回去的速度至少比飞来时快了一倍。

“这恐怕已经是超音速了吧?”戚枫看着脚下山川河流转眼飞渡不由暗暗感叹。不过突破音障的音爆却没有出现。很显然这个御剑飞行肯定不会去遵循什么空气动力学和流体力学之类的现代物理学规则这是仙家手段。

“唔?有妖气!”一直闷头不出声的独孤剑圣忽然把剑光停住。

嗯?剑圣大人您专心一点的时候还是挺灵光的嘛。戚枫往下望望只见到一座巨大的方形城廓。

虽然龙象般若功同样强化了视力但从百丈高度看下去也看不清什么人都小得像是沙砾。“这是什么地方?”

“京城。”独孤剑圣头也不回正皱着眉头紧盯着城中的某处似乎在搜索着妖气的来源。“从如此高处经过居然也能感受到妖气此妖修为不低!并且一定正在聚集功力施展什么术法。”

嚯!京城!本来就只是要从白河镇飞到黑水镇的不过只是一河之隔十几里地罢了刚才在天上愣神也不太长时间就是多聊了会天居然都飞到京城来了?戚枫可记得这中间还隔着不少地图的。

京城的大妖精?呃该不会就是那个什么叫彩依的蝴蝶精吧?那可是个好妖精要是遇上这位死性子的独孤剑圣估计逃不掉是个被抓起来关到锁妖塔里的下场。自己可得阻止。

“呃前辈。黑水镇那边可是救命如救火啊咱先别管这里把赤鬼王铲除了才是当务之急!京城的妖怪嘛前辈可以找您的师弟来收嘛。”

在戚枫看来相比之下剑圣的师弟酒仙剑司徒钟行事可要人性化许多。

独孤剑圣哼了一声看起来对自己这个师弟相当不满。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司徒师弟放浪形骸成天东游西荡谁知道那哪里去找他?”

“……我觉得他应该也快漂到了……”戚枫不由吐了个槽。

在原剧情里酒剑仙一口气白喝掉了人家酒店几十年的珍藏好酒不给钱然后被老板扔进了河里居然顺着水漂一路漂到了京城。正好遇上也到了京城的李逍遥和林月如。

虽然现在李林二人被自己这一番折腾估计是不太可能会像原来一样来京城但这个酒仙剑的奇葩“行程”应该还没被自己打乱。

其实按原剧情如果不是李逍遥林月如他们两个捣乱刘晋元那小子和蝴蝶精妹子说不定以后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可比后来的结局强得多。

“嗯?漂到?”独孤剑圣一头雾水。戚枫估计独孤剑圣脑洞再大也听不懂自己在说什么。堂堂蜀山仙剑派二当家因为骗酒喝被人扔河里。结果这家伙楞是醉在水里漂了好多天。这事要是让这位把门派声望看得颇重的剑圣老伯知道不晓得他是会拔剑劈了那个酒店老板还是劈了自己那个现眼的师弟。嗯说不定一起劈喽。

“咳咳您就别管了。要不咱还是赶路吧?咱麻利点收拾了那个孤魂野鬼回去说不定还能赶上饭点……”戚枫还在怂恿着。

独孤剑圣闭目凝神考虑了半天忽然双眼一睁。戚枫第一次看到所谓的“神光”这玩意居然不是别人对高手脑补的产物戚枫亲眼所见两道电光至少放出来半米多长!

“在哪里!”独孤剑圣伸手一指。剑光嗖一声带着两个人往城里直冲下去。戚枫只觉得眼前的景物一下变成了各种拉直的线条。这零到一百加速足以秒杀现世任何超级跑车。幸好这御剑飞行不遵从咱这块的物理法则不然戚枫就算不是被甩下去这恐怖的加速也足以把他全身的血都充到后脑勺上去。而真实情况却是这玩意比坐厢式电梯还稳当!

敢情刚才剑圣老伯根本没听戚枫白话全神索妖中。剑光一闪就飞进了城廓。好么这入城税是省了。戚枫不由地羡慕嫉妒恨收费站这么说过就过一年省多少过路费啊?要不怎么说“侠以武犯禁”呢你看这剑圣老伯对于自己这种入城不交钱的偷税漏税的犯罪行为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

不过是眨眼的时间孤独剑圣就带着戚枫飞到个城中的林苑之中。一落地御剑飞行时脚下踩着的那柄由光线组成的巨剑就消失不见了。剑圣老伯一弯腰从脚底下抽出一把普通尺寸款式的长剑往背后的剑鞘里一插。戚枫这才发现原来他背上的剑鞘里是两把剑。这个好像和一般的仙侠类设计有所出入啊。也不知为啥双剑就是觉得很掉逼格很不拉风啊!

“这有何奇怪?一把飞剑一把法剑。”剑圣老伯对戚枫的疑问回答的理所当然。

飞剑原来只是一种专用的交通工具?戚枫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又被小小刷新了一下。“那另一把剑不能玩这个御剑飞行?”

“能啊。”

戚枫无语:“那为什么要带两把剑这么麻烦?”嗯主要是觉得不帅气。

“哦这个说来话长了。”孤独剑圣抚须一叹:“当年景天师叔某次外出驾剑光御风而行哪知半空遇到千年大鹏精当时剑踩在脚下拔剑就会摔死不拔剑就是找死那个大鹏精速度又快景天师伯想找地方降下剑光都没机会只能一路逃了三千里一直飞到蜀山……从此以后蜀山弟子出门皆佩双剑!”

咳咳……难怪酒剑仙只佩一把剑人家会飞葫芦……


设置
字体格式: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