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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2 / 2)


要不然,知道林鑫想辞职,家里二老能唠叨死她。

当然,光有这么一个故事还不能解释后续的一切。所以,林鑫打算把这个事儿编成一个连续剧。

现在先是卖了版权,过俩月就可以说是漫画销量大好,再过两个月,就可以是自己当了买版权的工作室的合伙人。

然后后面什么工作室变公司,什么在资本市场叱咤风云大赚一场就可以一路顺下去了。

反正她又不打算A股上市,老爸老妈更不是银监会证监会税务局,只要能差不多说的过去,工作室老板到底是谁不重要。

自己这个财产来源问题,在几年之内也就不用再操心了。

至于说后面?车到山前必有路,后面还能继续编~

总而言之,林鑫是打算把自己的财产部分过个明路的,否则花自己钱还得扣扣索索瞒着家里实在是太难受了。

八天之后的一个中午,林鑫正在公司食堂和同事一起吃午饭,她的手机震了一下,终于等到了她想要的回复。

“hello亲,我很喜欢这个故事,单子接啦~”

“具体的合同细节,您那边什么时候有时间谈一下呢,或者您那边有固定格式的合同模板,也可以先发我看一下~”

忙活了一周多,终于敲定了这个事儿,林鑫瞬间笑的春光灿烂。

“合同模板我们有固定的。”

林鑫把律师前不久发自己的合同模板发给了对方。

这也是她这一周工作之余的成果,她找了个代理,把注册工作室所需的各种手续都搞定了,还找了个律所,签了法律咨询的合同。

虽然总共花了一万多,但是比事事自己跑、从头学省心多了。

嗯,果然钱能解决的事儿都不算事儿。

发完这条公事公办的消息,林鑫又回到了那个小迷妹的状态。

“合同都是行业内制式条款,应该没什么要过多聊的,不过关于作品的改编问题,我想和石榴弦大大好好聊一下,不知道大大什么时候有时间呀~”

石榴弦,真名不知道也不重要,漫画圈大触之一,也是林鑫的女神。

用文艺一点儿的话来说就是,从看到石榴弦作品的第一眼起,林鑫就沦陷了,什么叫高山流水觅知音,什么叫你不认识我却是最懂我的人,总而言之,就是林鑫觉得石榴弦画到自己心里了。

不仅仅是画风,还有对故事的理解。

她第一次看石榴弦的作品,是因为她承接了林鑫喜欢的一部小说的漫改。

本来林鑫对漫改后的作品没报多大期望,主要是因为这些年翻车的太多,但是那次不一样了!改之后的居然比原版还戳人!

从笔触到分镜,甚至就连故事线,林鑫都觉得比原版更合自己的心意。

而她自此,也就粉上了石榴弦。

后面她又看了很多部石榴弦的作品,越看,她粉的就越深,两人从喜欢的题材,到喜欢的分镜方式,几乎都一样。

所以,在打算把自己的作品漫改的时候,林鑫的第一反应就是石榴弦。

贵她也想用,反正她现在不差钱!

不过嘛,说起钱这个事儿,林鑫也算是发现了。

对于一个月的生活费来说,三万多块钱是绰绰有余根本花不完,但要是想创业,那三万块钱就有点扣扣索索捉襟见肘了。

林鑫搞定完注册工作室和法律咨询相关事宜,再加上这些天一些零零散散的花销,现在系统给的资金还剩下一万九千多块钱。

而她和石榴弦商定好的稿酬,是一格漫画300。

根据林鑫的计划,她打算把漫画做成周更的形式,而一更,则需要五十格左右。

也就是说,一个月的漫画稿酬,就需要6万块。

虽然这个投入比林鑫预想的要多一些,但林鑫倒也不发愁。

因为她已经和石榴弦说好了,在交稿之前,她只需要先付五千的定金,在第一更交稿之后,才需要付第一更的后续稿酬。

而第一更的交稿时间,林鑫定在了下个月的一号。

也就是说,在本月预算里,林鑫只需要划五千过去就好了,剩下的,是下个月发了钱之后的事儿~

一边想着这些,林鑫一边和石榴弦敲定了见面时间和见面地点。

下周三,下午两点,帝都某文化产业园附近的咖啡店。

唔,一会儿要去和老板请个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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