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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午夜鬼街(2 / 2)


“鬼啊——”林月溪惊呼一声,忙躲到紫烟身后。

紫烟笑道:“还说不害怕呢?这还没出去呢?就把你吓这样?”

闻言,林月溪从身后走出来,清了清嗓音,道:“谁说我害怕了?只是太突然了,没有心理准备而已。”

她故作镇定,大胆的走到白衣女鬼面前,拱手道:“鬼友,别来无恙。”

只听白衣女子道:“是谁让我送传音石的?我送回来了。”原来是刚刚和她通话的人,不,确切的说她是鬼。“是我,你给我吧?”

林月溪忙接过传音石,见确实是婉儿的传音石,问道:“谢谢你,这是我朋友丢的,您在哪里捡到的?”

在接过传音石的一刹那,她无意中触摸到白衣女鬼的手指,那指尖蚀骨冰冷!顿感浑身鸡皮疙瘩碎了一地。

“不用谢,我是在巷子南头第一棵杨树下捡到的,娘说过捡到东西要还给人家,我还完了,我该回去了。”说着又飘了出去。

林月溪没想到鬼还挺讲究的。人都不一定能做得到。

她们走出冥品店,只见刚刚安静异常的小巷变成了另一番景象。大街上有卖东西的,有买东西的,有闲逛的,有飘着走路的,也有像人一样走路的,鬼潮涌动,热闹非凡。

路的两旁摆满了古玩,字画,首饰,工艺品等等。

湘菜馆的桌子不再是空无一人,而是坐满了人,仔细一看桌子上的酒菜都插着香火,他们没有捧起碗来吃,而是坐在那里闻着香火味,像是很享受的样子。

享受完后他们会给凡人的店主留下个金元宝,古玉字画之类的东西,这些都是他们去世时的陪葬品,鬼魂是用冥币的,只能用这些陪嫁品与人类做交易,这店主是这条街唯一一个与鬼做生意的的凡人。

每月固定会烧些冥币做为夜市的摊位费,一算起来这家老板的收入还是比较暴力的。

与鬼做生意的人绝对不是一般人,还是人类比较能算。

她们漫步于大街上,却见这条街比白天还热闹,他们有的是一家三口,有的是独自一人,有的是完整的灵魂,有的是残缺的灵魂,他们大部分是从阴阳山的方向过来的。

倏地,眼前突然冒出一小女孩,手提灯笼,面色惨白,眼神空洞,梳着两个朝天辫子,门牙缺两颗,她生气道:“你踩到我的脚了!你长没长眼睛啊?”

林月溪低头一看,只见自己正踩着一只血淋淋的脚,小女孩身子和脚被分开了。

她吓得浑身一震,忙挪开脚,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

小女孩道:“你走路怎么这么重啊?都踩到我的脚了,像我这样漂着走路就不会踩到别人的脚了,我只是捡一下灯笼就被你踩到了,哼!”她嘟嘟嘴,蹲下身来接上已断的脚。

林月溪冒了一身冷汗,暗想这女孩的脚是纸做的吗?说断就断,说接上就接上?她假装揉肚子道:“我吃的太多了,想随意走走,实在不好意思,踩到你了,你没事吧?”

“没事。”小女孩摇摇头。

“姐姐,你教我走路被?我生下来就是个残疾,五岁后就去世了,现在我都不知道怎么走路?”

小女孩一脸委屈的表情,呆萌的看着她,冰凉的小手握着她的衣角不松手。

完了,被鬼粘上了,林月溪吓的魂都没了。

紫烟俯下身,安慰女孩道:“小朋友,飘着走路不是很好吗?像人一样走路会被误解为人,就没人喜欢和你玩了。”

“真的吗?”

“真的。”林月溪也跟着点头。

“呃,那好吧,我不学了,我玩去了!”小女孩飘飘然离去。

林月溪倒吸一口凉气,冒了一身冷汗,幸好有紫烟在,否着她真不知如何应对了,果然是千年的老灵魂厉害,三言片语就给小鬼打发走了,她对紫烟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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