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百转千回,一路昼伏夜行地摸到了大河岸边。
从夜色的晨曦中钻出,一路始终担当着最后数百人全部性命的张二娃,领着他仅剩的三四十人的侦骑,顺着河岸林子边缘,正准备现身到岸边洗洗脸,喝点水,一阵阵强烈的血腥气,便迎面扑来。
“不好,这里怕是正在大战,快快退回林子去!”
抵在最前面的兵头,仓皇而回,惊慌失措道:
“百户大人,这条路怕又是不通了。林子外,到处都是横七竖八的尸首和死马,只是不知为何,死了这么多人,竟然没有听见一点厮杀声?”
张二娃却是两眼一凛,瞪目道:
“直娘贼,你真是这些天胆子全都丢在了路上,你他娘的这是探的什么报?”
“尸首,死马,到底是谁的,百姓、流贼还是鞑子!”
“混账东西,咱们都多少天没吃东西了,既然看见到处都是死马,都不知道拖一条马腿回来,管他娘的三七二十一先混饱肚子再说啊!”
唐通闻讯,也疾步摸了上来,盯着林子外窥视了好一番,随即不停地用手在鼻子前扇着,两眼洼陷道:
“二娃,还是你去,也只有你去老子才最放心。看看到底怎么回事,瞧着无声无息的架势,怕不是刚刚打完的战场,对战双方同归于尽——”
“哈哈,若真是这样的话,也算是老天给我唐通一番补偿了!”
张二娃之所以还比别人保持着更多的体力和脑力,最关键的就是他始终都藏着怀里的压缩饼干,每到夜深人静时,偷偷掰几小口放在嘴里无声无息地嚼下肚去。
不过,即便是这般吃法,他现在的怀里,也只剩下最后的小半包了。
因为是侦察,张二娃又是轻车熟路驾轻就熟,所以,他也没带多少人,只是习惯性地点了三个平时与他最是交好,配合起来也最心意相通兄弟,一行四人,慢慢摸到了河畔。
“二娃哥儿,是、是鞑子!”
几个人,几乎同时在散开后不久,便小声惊叫了起来。
张二娃自然也不例外,并且,一只手也早就摸向了脚下的一个尸身上,机警地翻弄了一番,便回应道:
“是鞑子,弟兄们,小心些儿,能一次性干掉这么多鞑子兵,可不是一般人!”
正说着,一阵风过,几条身影,忽然像猎豹般从草丛间扑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几双大手便将张二娃死死摁在地地上。
紧接着,一只大拳照着他面门,将他翻过身来就要重重落下。就在将落未落时,此人忽然咦了一声,猛然收拳道:
“张二娃,你他娘的是唐通军的那个张二娃?”
张二娃劫后余生般地睁大眼睛,定睛一看,顿时喜上眉梢道:
“老哥儿,哈哈,老哥儿,还真是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