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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2 / 2)


这件在她看来毫无意义的事情,自从她穿过来,已经做了一个月了。

因为原主喜欢路许南,喜欢到什么程度呢?从小学幼儿园开始,喜欢了十三年的那种。

她不知从哪儿听到一个传言,说如果每天做一个草莓蛋糕送给自己喜欢的人,两个人就能幸福一生。

自此便开始每天给路许南送蛋糕。

宁伊是在第一天穿过来的。

因此,她用自己这双本来只应用来刷题的,属于未来全国高考状元的手,为路许南做了一个月的蛋糕。

说真的,她自己都羡慕路许南这个好命的男人:)

虽然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宁伊必须做这种起码降低了IQ测试一百分的事情,但也不是什么成果都没有。

最起码通过时间的推移和不断的自我测试,宁伊发现设定也是可以逐渐调整的。

比如现在,她已经从原主那位修改了汉语语法,将“嘤”列入语气助词行列的撒娇界大拿,转变成了一个一天“嘤”个三五次就ok的正常人。

她有理由相信,只要走完自己的配角戏份,这个世界的剧情约束力就会彻底对她失去作用!

原主作为这本名叫《星光熠熠向晚晴》的小说里的反派女配,是女主慕晚晴在高中校园时期遇到的小boss,也是主角之间感情发展的垫脚石,注定要用自己的低智作死,为主角们铺出一条走向幸福的康庄大道。

原主家和路家是世交,都是虞城数一数二的高门大户,门当户对。

两个小的同年前后脚出生,是对方家长看着长大的,对于这对小小青梅竹马的交往,只要不早早越界,他们是默许甚至支持的,亲上加亲嘛!甚至在俩孩子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一个口头上的娃娃亲。

原主打小/便会经常听到,类似“一一长大后给南南当媳妇儿好不好呀”之类的玩笑话,小时候还有一起玩耍的小萝卜头编唱“宁一一,红衣服,嫁给南南当小媳妇”的童谣起哄他们俩。

所以在原主心里,她和路许南是注定要在一起的。

打从初中开始就一直以路许南的未婚妻自居,排挤出现在路许南身边的任何一个异性。

后来随着慕晚晴和路许南之间的感情开始发展,这种独占欲便让原主开始了不断找慕晚晴茬,然后不断被路许南反打脸的循环作死之旅。

最后原主因为把慕晚晴推进湖里差点淹死,而被路许南彻底厌弃,在医院被掐着脖子进行了一番死亡威胁后终于死心,被家里安排出国留学了,戏份到此全部结束。

到时去哪所学校比较好呢?哈佛牛津都不错,不过我还是更喜欢麻省理工啊!

宁伊正畅想未来,突然看到窗边坐的笔直、正戴着一副土土的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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