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非常有幸采访到寻声,在结束前我还想帮粉丝再问一个小问题。”
“寻声每一张专辑都有一首未填词的歌,这是个人习惯吗?”
主持人一脸好奇,大屏幕里,陆寻声略略低头笑了下。在路边驻足的女孩忍不住感叹道:“他笑起来好帅哦。”
陆寻声抬眼,对着镜头,虽然眼睛还是带笑的,却看得出认真。
这是双桃花眼,很长,笑的时候会弯成好看的弧度。他说:“嗯,这首歌在等他命中注定的词。”
“啪嗒——”
早就开始融化的冰激凌砸在鞋上,变成了软塌塌的白色物体,且从鞋尖绵延,淌在柏油路上十分显眼。
李回舟尴尬地嘟囔了一声,一边摸口袋,一边恋恋不舍地继续看大屏幕,可惜这只是一个剪辑好的宣传片,陆寻声的桃花眼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汽车广告。广告里越野车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酷炫的背景音里,李回舟没摸到纸——出门前换衣服了,啥也没装。
一张纸巾递过来,离李回舟沾满冰激凌的手只有两三公分。
女孩善意地打趣:“小哥哥不会也是寻声的粉丝吧?”
李回舟接过纸巾道了声“谢谢”,擦完手又蹲下来,把肇事冰激凌清理干净。一包手帕纸已经快用完了,李回舟又说了句“谢谢”,接着回答道:“听过他的歌。”
这个路口红灯很长,女孩还想顺着话题多聊几句,却突然停住,视线落在李回舟脸上:“不、不好意思,你是李回舟吗!”
五月中旬晏城已经热起来,今天温度直奔三十,戴口罩实在太闷了。
结果就这么被认出来了。
李回舟摸了下鼻子,指尖还有甜味儿:“啊,是我。”
女孩眼睛一下亮了,差点叫出来,又左顾右盼一番,单手挡住嘴,压低声音说:“我好喜欢你的《悬崖》!还有新书《无人之境》!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一包纸的恩情,还是得还的。李回舟看着女孩激动到手忙脚乱,从包里掏出一根笔,又摘下帽子捧到自己面前,只好笑了下签了个名。
女孩如获至宝,但红灯变绿,也不好意思耽误别人时间,便告别道:“加油回舟!啊!还有,毕业快乐!”
是真粉了,李回舟下周就要去学校拍毕业照。
随便出门都能被认出来,也太麻烦了。李回舟心想。
他正要抬腿过马路,只听“啪嗒”又一声——
不争气的冰激凌,在等待李回舟给女孩签名期间受热过度,又化了,且不偏不倚滴在另一只鞋上,试图形成完美的对称。
回到家的时候这双鞋被愤恨地丢在卫生间,鞋的主人拿起刷子又放下,最后懒惰战胜了洁癖,他瘫进沙发,打开了电脑。
屏幕上是密密麻麻一片文档。李回舟对着电脑叹了口气,在灵感枯水期,决定先刷鞋。
李回舟是个作家。
作家是靠笔吃饭的,虽然现在是靠键盘,但怎么着都不靠脸,尽管李回舟长着一张能去演戏的脸。他有微博,但从不发照片,直到二月为了帮一位老师的忙,出席了某个小型签售会,照片被放在了网上,书粉才惊觉自己还可以嗑到作者的颜。
还是那种蛮招人喜欢的,充满少年感的颜。
李回舟年纪本来就不大,微博评论区很快多了一批“姐姐粉”。
李回舟怕麻烦,好在圈子小,没那么多人关注,粉丝乐呵乐呵,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花洒打开,水流折射出一道小小的彩虹。李回舟蹲在地上刷了一会儿,脚后跟传来毛茸茸的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