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笙说:“就是我们面前,这片湖泊在清晨时分的颜色。现在的它,已经被夕阳染红,所以看不出是湖绿色的。”
“所以,湖泊就是湖绿色的吗?”
“不……湖泊是由水组成的,水无色无味,只是当它们成为湖泊的时候,它们容纳了天空、草地、树木和风的颜色,所以才成为了湖绿色。”阮笙绞尽脑汁地解释。
“那你刚才说的染红,又是什么意思呢?红,是什么样的颜色?”罗兰紧追不舍。
“染红,是因为落日和晚霞。现在正好是傍晚时分,太阳正要落下地平线,所以天边的云彩都变得瑰丽、明艳,湖泊接纳了晚霞的色彩,所以被染红。红,就是晚霞的颜色。”
“可是,”罗兰提出质疑,“太阳不是金色的吗?他们都说,太阳,是我头发的颜色。它为什么会变成红色的?”
“……”
假如阮笙手上真的有一个枕头,她一定会把它用力按在罗兰的脸上。
她要怎么解释这个问题?光的折射?然后再说到现代物理学,一起愉快地讨论丁达尔效应?
她还不如送他亲自去问光明神。
“我不知道。”阮笙放弃了这个问题。
“公女真是很坦率。”让人意外的是,罗兰居然没有生气,“当我询问别人的时候,他们都会敷衍、糊弄或者转移话题,只有公女会坦然地告诉我不知道。”
“……谢谢您的夸奖。”
“她的眼睛,就是湖绿色的,”罗兰的声音逐渐变得遥远起来,“我很想亲自看看,她的眼睛,到底是怎样的色彩。”
他拉过阮笙的手,覆在自己的眼睛上。
阮笙感觉,自己的手心,仿佛有一只金色的蝴蝶正在扇动着翅膀。
手心痒痒的。
“公女,”他说,“给我描述一下色彩吧。”
阮笙看着他搭在她的手背上的那只手。骨节分明、修长、指甲修剪整齐,却又有半分脆弱。
他为什么可以这么信任自己?仅仅是因为香气,那根本不至于。要么,就是在他的眼里,她实在是太渺小了。她没有力量、天赋不高、不受宠爱,她有任何动作,他一只手指就可以碾死她,所以根本就不需要顾忌。
只有这个解释才说得通了。
阮笙一整个下午没有喝水,她清了清嗓子,舔舔干涩的嘴唇,慢慢开口:
“橙色,是温暖的、明亮的颜色,它和金色很接近,但是要更加鲜活、有温度。校园里的打闹、窃窃私语、课间的追逐奔跑,都会让人想到橙色。”
“蓝色,它是你眼睛的颜色。也是天空和海洋的颜色,它会让人感到宁静、镇定和忧郁。”
“绿色,是生命的颜色。它充满蓬勃的朝气,永远鲜亮,永远向着太阳的方向。”
“粉色,是甜美的颜色。它是恋人之间相触的双手,带着清香的情书和心照不宣的爱意。”
她停顿了一下,舌尖轻轻擦过牙齿,最后开口:
“红色,是晚霞,是流动的血液的颜色,它也很接近……”
“我头发的颜色。”
阮笙不敢说自己的头发是玫瑰色,她要是说了,罗兰百分之百会追问“玫瑰色又是什么样的颜色”、“玫瑰色和红色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诸如此类的问题。
“红色很炙热,很热烈,少女们会把嘴唇涂成这个颜色,去亲吻恋人的脸颊和双唇。”她补充,“它也很危险,很迷人,有一个故事,叫做‘飞蛾扑火’,不顾一切扑向它的人,会被烫伤,会被烧成灰烬。”
*
罗兰走了之后,过了大约半个多小时,阮笙才慢慢感觉自己的双腿恢复了一点知觉。
她慢吞吞地挪着步子走出帝国学院,上了马车。上车之前,她留意到,这次随从的侍女里,有之前给她递拜帖的那个脸上长着雀斑的女孩,她身上好像有一些很细微变化。
阮笙皱起眉头,她轻轻揭开帘子一角,仔细观察了一下前列车厢上那个侍女身上不对的地方。
她嗅到了一点猫薄荷的气味,察觉到她制服的白色裙边上粘着一些花色的猫毛。
马车在公爵府门口停下。
阮笙拍掉那个侍女伸过来搀扶她的手,飞快地跳下了马车,裙摆翩飞,宛如一阵风。
视野里有小小的、敏捷的身影一闪而过,蹿进草丛里,消失不见。
公爵府里,从来没有养过猫。
阮笙的脸色沉下来,她拎着裙子,踏踏踏地上了二楼,直奔自己的房间。
一推开门,鸟笼半开着。
白鸟的半边身子被染红,如同晚霞一般融进祂背后的云彩里。
祂正安静地躺在窗台上,身体虚弱地起伏着,奄奄一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