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高中管理比较宽松,刚入校的高一新生没有强制的晚自习。下课铃刚刚响起,金小渝就收拾好书包,抱着篮球走了出去。
金小渝个子高,块头大,在整个班级里都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他一阵风似地跑出去,班里响起一阵窃窃私语。
“打篮球的真可怕……”
只有乔语花痴的目光追随着金小渝的背影:“啊,真帅……”
片刻之后,谭锐也收拾好了书包,匆匆离开。
程观月安安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眼前摊着一本数学习题册。可是他今天有些心烦意乱,所有的数学公式像是蝌蚪在他眼前乱窜。
好像,在很久以前,也有一个人,拿着球站在他的面前,问道:“想要加入篮球社吗?”
程观月抬起头来,看着窗外。九月中旬,秋老虎继续肆虐,空气里弥漫着燥热的气息。夕阳挂在天边,火烧云熊熊燃烧着。操场上有寥寥十几人在打篮球,打着赤膊,汗水皮肤上滑落。篮球撞击地面发出的“咚咚”声传来,像是来自遥远天际的鼓点。
程观月的拳头握紧又松开。他站起身,开始收拾书包。
“你要走了吗?”同桌乔语吃惊地看着他——他竟然是班里第三个离开的人。
“是的,我有点事,就不上晚自习了。”
乔语目瞪口呆地看着程观月的背影,心想学霸就是不一样。上晚自习这么心不在焉,还是能考到全校第一名。
程观月出门拦了一辆的士,说了一个地址,然后手脚摊开躺在后座的椅子上。
十分钟之后,的士停在了体育公园的门口。里面的篮球场上早已经人满为患,呼喝声、跑步声、篮球砸中篮筐的声音交织在一起。那么热闹。程观月静静地站在场边,忽然觉得有些孤独。
父母常年在外工作,所以从小他便是一个独立又有些自闭的男孩。他羞于与人打交道,常常一个人安静地坐在角落里,看着其他男生青春洋溢地奔跑在篮球场上。
那个时候,他从心底里羡慕着那些神采飞扬的少年们。他多么渴望有一天,可以加入他们,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
那些跳跃着飞奔着的少年,仿佛从里到外都散发着太阳的光芒。
程观月沉默了一会儿,将书包挂在一边,围在一块场地缓缓地跑动,做着简单的热身运动。他一边跑,一边观察,看哪块场地还有空缺的位置可以去填补。
相比那些呼朋唤友三四成群一起来打球的篮球爱好者们,他的独来独往显得既另类又孤单。
程观月轻轻叹了一口气,肩膀忽然被人重重一拍:“啊哈,原来你要打球的啊!被我逮住了吧?”
程观月一惊之下回头,看到金小渝笑嘻嘻地站在自己身后。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矮小的身影,竟然是那个篮球初学者谭锐。
“你……你们怎么在这……”
程观月觉得有些哭笑不得。体育公园离凤阳高中很远,他选择来这里,就是不想碰到同学。没想到,竟然还是没有躲过。
“因为我和谭锐都住在这附近啊,正好就有机会训练训练他了。”金小渝说着,抬头看了看四周,“没有多余的位置了,怎么办?”
“那就回去呗。”程观月淡淡地说,转身要走。
但是金小渝一把拉住他:“别,我们三个人,刚好可以组一个三三队了。咱们踢馆吧。”
“喂,我可没答应……”
程观月话音未落,金小渝已经不管不顾,从地上捡起一块小石子,走到离他们最近的一块场地边上,用力用石子敲打着篮球架。
“当当当,当当当!”
这是挑战的信号。
他们地处西部某大省的省城,篮球氛围浓厚,“踢馆”也算是这里一种独特的文化。简而言之,就是在篮球场地被占满之后,后来的队伍可以上去挑战,3对3或者4对4,先进5球的胜。赢的一方将会暂时获得球场的使用权,输的一方则心服口服地让出位置。
正在进行半场训练的球员们纷纷转过头来,虎视眈眈地看着前来踢馆的金小渝。一个身穿黑色体恤衫的男生双手环抱胸前,面无表情帝看着他,目光落在他胸口的校徽上:“凤阳高中?”
“没错,我们是来踢馆的。”金小渝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眉目间神采飞扬。
“新人?”那人微微皱眉。
“我是凤阳高中高一新生,名叫金小渝。那里是我的队友,谭锐和程观月。”
那人的目光从程观月和谭锐身上扫过,冷冷一笑:“这样的人也能招进篮球队,可见你们学校的篮球堕落成什么样了。马良呢,去年你们学校输了我们30分,他是不是都不敢来见我了?”
输了30分?金小渝一愣,脱口而出:“你们……你们是东湖高中?”
那人没少一挑:“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金小渝沉默不语,谭锐脸色苍白,似乎都被“东湖高中”的名号给镇住了。程观月耸耸肩,一脸“与我无关”的表情,准备偷偷溜走。
可是金小渝开口了,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兴奋:“竟然碰上了我们赛区王者级的球队,真是太高兴了。你叫什么名字,我现在,就要向你发出挑战!”
是的,对于强者而言,没有什么比挑战强者,更能让人感到兴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