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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1 / 2)


家里的粮食收割完了,该卖的卖了,该收拾起来的收拾起来,到了九月开学的时候,一家子人收拾整齐了,带着几个小包袱,还算是轻松地去县城了。

这么一个夏天的时间也足够村里人接受和消化这个消息了。

因为费栋的出色,所以他们一家子都可以摆脱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苦日子,去县城享福去了。

虽然费家两口子说了,到了县城还是要干活儿,要养家糊口的,可大家还是很羡慕的,毕竟比起农村人的苦日子,他们可不就是享福去了?

也是因为费栋的出色,大家对着家里读书的孩子多了一份儿期待,即便是不像人家的孩子那么厉害,可好好儿学,总有个样子的吧?

这倒是!

学习是唯一一个可以证明付出就有收获的事情,所以人这一辈子或许最不能辜负的便是这一段时光了。

不提别人,单说到了县城的费家一家子,费栋和孙小米已经熟门熟路的了,其实完全不用大人跟着的。

不过是费家不想放过这样一个进城的好机会,就算是两年后,孙红从学校出来,也可以在县城给自己找个活儿干的。

养活自己不难,难的是两个孩子的教育花费。

即便是学费不要,孙小米的各样杂费加起来也不少了,这就是个很大的负担了。

孙红其实是不乐意的,这钱如果花在自己儿子身上,她当然不会有任何意见,可明明这还是一笔没必要的开销。

不过这会儿倒是不好开口的,毕竟不是自己亲生的,她也怕这么做,会影响费家的名声,到时候带累了儿子那就不好了。

孙红就只能自己憋着了!

孙小米是也感受到了妈妈的不高兴,干活儿卖力的很,轻易不休息,生怕自己没有再上学的机会了,那就惨了。

好在孙红到了开学也没说到这个话题,孙小米这才松了口气。

她实在是喜欢上学的,那种感觉非常好,虽然她的成绩不是最好,可真的是最刻苦的一个。

一个夏天,孙小米为了讨孙红的欢心,干活儿十分地卖力,一点儿也不敢偷懒,到了后来,还是费建德看不下去了,才给孩子些轻松点儿的活儿。

当初孙红给孙小米留下来,他没有不情愿,当然,太情愿也没有,毕竟养活一个孩子不是容易事儿。

不过孙红做出了决定,费建德也只好同意的。

这么几年下来,反而是费建德这个常年不在家的人对着孙小米好感更甚,的确是个好孩子的!

孙红看着费建德这样做了,也没有反驳,毕竟最忙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孙小米毕竟还没长成呢,她也怕给伤了根底,将来万一真的要给儿子当媳妇儿,底子不好的人怎么生出孩子来?

孙红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即便马上要进城了,可思想也不会先进到哪里去,反正女人不都是这么过来的?

像她小时候,日子过的更苦,饿的死去活来的日子不晓得经历了多少回,孙小米这样,真的已经是享福的不得了了。甚至比起她同龄的女孩儿来强了不知道多少,干点儿苦活儿算什么?

孙红的想法倒也没错,孙小米也没觉得自己有多辛苦的,反正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她已经幸运许多了,有什么好抱怨的?

等费栋回来,跟着费建德和孙红一起去了一趟爷爷奶奶那儿,两家人好好儿地吃了一顿饭,算是个道别了。

“我们搬家了,以后这地大哥愿意种,那就大哥种着,年底了给我五百斤的麦子,五百块钱就成,如果大哥不愿意种,我就找村长租出去好了,不过要六百斤粮和六百块钱的。那一百斤的粮食和一百块钱就当是我孝顺爹妈的了。”

其实孙红晓得大哥他们的心思,绝对不会放弃这种占便宜的机会的,所以才会特地的出了这么个条件。

讲道理,他们的条件是好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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