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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节 伤感(1 / 2)


以前我掺的少,他们喝了以后说这酒“后劲大”,喝过以后头疼得厉害。

当时我很害怕,毕竟杀人这事不是闹着玩的。虽然我做梦都希望他们老两口下地狱见阎王,但我不想跟着他们一起死。

第一次掺的酒精不多。

第二次的数量增加了一倍。

第三次我决定下狠手,因为那时候邻居已经开始喝我送过去的第二瓶酒。算算时间差不多了,再拖下去,很难找到合适的机会。

那天正好是我养父的生日。村里不像城里,生日时间不管阳历,只看农历。我一大早就起床收拾家里,打扫门口,洒水净街,然后带着我女儿赶早出门去集上割肉买菜。

我是故意这样做,让左邻右舍都知道我有充分的理由做好菜摆宴席。我的养父母对此很意外,却没有起疑心。他们看着我杀鸡炖汤,炒猪肝,做红烧肉,炸洋芋片,还拌了他们喜欢吃的皮蛋……烧菜的时候我故意把大门敞开,让过往的人都能闻到厨房里飘出的香味。

南泉村不大,很多人都知道那天我养父过生日。

下午炖肉的时候,我故意装作站在大门口乘凉,招呼过往的熟人,请他们晚上来家里陪我养父喝酒。

我邀请的都是女人。岁数没我养父那么大,而且都是在村里闲话较多,身边也围着很多闲散男人的那种。

的确有两个女人动心了,可她们还没进门就被我养母冷嘲热讽挡了出去。眼看着锅里的炖肉熟了,我去厨房里端菜上桌,我养母还站在门口跟一个女人对骂……她们谁都没有看见我在冷笑,然后走进里屋,告诉我养父,可以吃饭了。

他们每次买酒都用塑料桶装好运回来,倒进内屋的一个大瓦缸里存着。

养父用提斗从瓦缸里舀起两壶酒,兴高采烈坐下来边吃边喝。养母是个贪嘴的,她随便吵了几句就折返回来,忙不迭的喝酒吃菜。

按照村里的规矩,女人和孩子不能上桌,我和女儿在院子里靠近大门的位置摆了些菜,坐在那里吃饭。那里很敞亮,来来往往的行人都能看见。

两个老杂种喝多了,趴在桌上,一动不动。我耐着性子跟女儿吃饭,直到天色晚了才站起来收拾碗筷。

村里人都知道老两口好酒,从门口经过的人早就对此习以为常。等到我在屋里叫着跑出去,喊人帮忙的时候,很多人都对此不以为然,认为是喝醉了,只要睡一觉就好。

很多了与醉死的区别很大。进屋帮忙的那些人很快发现事情不对劲,赶紧叫来了村长和支书,打电话给医院。等急救车来了,医生一边给他们灌氧气,一边把人抬上车,我也跟着一起……还没到医院,两个老杂种就蹬腿儿咽气了。

派出所的公安又来了。

接连死人已经引起警察怀疑,他们里里外外到处搜寻,但没有找到证据。

说起来,杀人这事儿的确要早作准备。

如果不是我前些年就买好了工业酒精,藏在瓦罐里,用塑料布和泥巴封上口,埋在地里,就这样冒冒失失临时出去现买现用,警察肯定顺藤摸瓜查到我身上。

两个老杂种在村里是出了名的能喝酒。这些年我一直在装模作样,他们每次喝酒我就往外跑,逢人就哭诉说他们喝了酒乱打人。这事可不是我胡编乱造,左邻右舍都能作证。就在我丈夫死的前一年,养父喝多了,半夜摸进村公所,在村长的办公室里睡了一整夜,第二天被人发现,用冷水泼醒……这事被当成笑话,就连外村的人也知道老两口在这方面的名声。

当时办案的警察审过我,我抵死不认。装工业酒精的瓦罐我早就砸成碎片,埋在附近的山上。家里存酒的大瓦缸里剩酒不多,警察肯定能化验出掺了酒精。这种事根本说不清楚,很多村里人都在喝假酒,还有掺了水的包谷酒。反正我滴酒不沾,不管警察怎么问,我就一句话:“酒不是我买的,我和女儿当时坐在院子里吃饭,不知道他们究竟喝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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