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矮的房屋似乎土得掉渣, 随便来场暴风都能把茅草顶吹走的感觉,很典型的农家小院儿,院子里面养着的鸡到处乱走, 一边啄着地上的东西吃, 一边遗落下鸡屎粪便。
并不经常清扫的院子里能够看出明显的脏乱来, 一条大黄狗懒洋洋趴在门口, 门虚掩着, 竹篱笆外面, 能够看到来往的人。
近代。
“娘,我做好饭了。”
从厨房里畏畏缩缩探出来的脑袋是个小姑娘, 干巴巴的小脑袋, 看起来就有些枯瘦, 连同头发,都不是正常的黑色,而是干枯发黄的, 被扎成一个简单的辫子垂在脑后, 头顶上最为显眼的就是那褪了色的红头绳了, 一看就不知道过去多少年了,倒是还红着。
愣了一下, 差点儿把睁开的眼再闭上,很好, 这个“娘”叫的是自己。
便宜妈?
回忆一下过往的经历之中, 似乎还没有这样的时候, 再看眼前的小姑娘, 原主李秋兰的记忆很有用,这个是上一位留下来的孩子,也就是说是继女, 而自己是继母。
古来继母皆后妈。
放在原主这里,也是没错的,尤其上一个留下的还是一个姑娘,姑娘有什么用呢?对很多人来说,一个女人一生的价值就是嫁个好人家相夫教子,对原主来说,她会养着这个姑娘,但想要给她多好的待遇是不可能,养大她,日后换彩礼就可以了。
别看这姑娘看着枯瘦,似乎很小的感觉,其实就是个子低,外加营养不良,真实年龄也有十三岁了,再过两年,就能出嫁了。
近代还沿袭着古代的某些传统,婚嫁都是赶早不赶晚,什么七八岁的小新娘,也不是没有过。
普通人家,能够把孩子留到十五六再嫁人,就是很不错的了,起码是个疼孩子的样子。
若是真的留到十七八的,哪怕再说自己疼孩子,也有人会说是把孩子扣下来当奴婢,不是个好的。
原主这个后妈,还是比较要名声的,所以无论怎么对孩子,都是打着为她好的旗号,女孩子嘛,就是要这样养的,谁让原主一进门就给生了男孩儿,算是有功之臣,她说这个,也没人反驳。
反正那已经成了后爹的男人是指望不上的。
哦,对了,那个后爹已经被拉去当兵了,就是俗称的抓壮丁,一去一年,再没回来。
若不是这边儿眼看着姑娘就能大到出嫁收彩礼了,恐怕这位后妈也没什么好耐性继续把人养着了。
上头没有公婆,一家之主的男人又被抓去当兵了,家中一直都是原主执掌大权,值得庆幸的是,陈家还有些家底,不至于真的让她们衣食无着,当然这些家底也不多就是了,不然就能让陈父免于被抓了。
“行了,等康儿回来就吃饭。”
说了跟原主一样的话,对原主这个名为陈明康的儿子,可以先看看,李秋兰抬手拢了一下耳边碎发,顺势摸了摸头上,是一种很普通的盘髻,标准的妇人装饰,唯一值钱的大概就是那根细细的包银簪子。
“好。”
小姑娘陈娟应了一声,也没闲着,收拾了厨房之后,就去后面端了水盆出来,手脚麻利地洗衣服。
这个家中,原主能够做的活儿主要是儿子的那些,等到儿子回来才开始忙活,显得里里外外一把手,但其实家务活早就交给了陈娟来做,十三岁的小姑娘,从早到晚,为这个家忙个不停。
早上要做早饭,好让陈明康吃了就去私塾上课,中午陈明康不回来,她们就对付着吃点儿,等到晚上再做好的,三人一起吃。
三顿饭中间的时间,打扫地面,伺弄后头的小菜地,擦洗桌子柜子,还有洗衣服,都是陈娟的活儿。
原主拿着家中的钱财,管着开销,采买物件,处处节省,钱是越花越少的,而她们女流之辈,又没什么生财的办法。
陈明康能够去私塾还是因为自己表现得聪明,也因为那私塾本来就是陈氏宗族的长辈开的,当年陈父被抓走,也是因为那家长辈私心把自家的一个后辈藏了起来,陈父才被拉去凑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