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欹,”陆苓终于在十五分钟内气喘吁吁地赶到了她面前。
笙欹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半肩长的头发散乱着,白里透红的脸蛋还带着浓浓的粉末,浅蓝色的眼影,又黑又弯的眼睫毛,嫣红的嘴唇,银色的长坠耳环,呆带的蓝色紧身连衣裙,蓝色的高跟鞋。
打分,九十分以上。笙欹心里下了个定论,这才走近她,白色的高跟鞋又尖又细,却踩地如履平地,越来越佩服自己吗?!
有。
记得刚毕业的那会,她根本完全不会穿高跟鞋,不是跌倒就是扭到,那个人还因此嘲笑了她好长一段时间。
在他的眼中,不会穿高跟鞋的女生就是稀有动物!
她除了拼命习惯还是习惯。
好在,他实在忍受不了每天下班后看到她那血迹斑斑的后脚跟,终于重新帮她拎来了很多高跟鞋,虽高,可是穿起来却比市场上的高跟鞋舒服很多,而且款式很特别。
她曾问过他在哪买的?
他只是随口:“它不生产销售。”
“别说主产商是你?”
“第一次发现你很聪明。”
当然只是把它当做后话,她想:他还不至于那么清闲到有时间有精力创制鞋业,而仅仅只是为了她。
“你不知道其实你应该带个帅哥过来吗?”
“我……我也……想阿!”半弯着腰,努力地顺着气。
笙欹微笑。
“不过,带个美女过来也总比我一个人来好吧!”抬头斜瞄了她一眼,调倘道。
“看你这样子,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笙欹伸手,将她拉了起来。
“不知道,我不知道我见到他时,还能不能不介怀。”
“放手吧。王天弘不适合你。”
“笙欹,给我点时间吧……”
不是所有的爱都可以说爱就爱,也不是所有的不爱都可以说不爱就不爱的。
婚礼如约进行着,浪漫,奢侈,华丽,铺长,再是,无聊。
笙欹只是随着众人鼓掌,内心确早飘到了策划案上。
陆苓一直狠盯着陆沐夏,她挽着王天宏的手臂,在神父前,起誓,交换戒指,接吻,定情,接受别人的祝福。
白色的婚纱,白色的恋情,爱情却是红色的,热火温暖地令单身人着迷。
“哎,什么时候我也能告别单身啊!”
陆苓的感慨把笙欹拉回了现实。
“怎么,想结婚了?”环视了一下四周,这样美丽浪漫的气息,这样美好的新娘和新郎,任谁都想当灰姑娘吧!
每个女生,都希望自己的身边有个白马,他时时刻刻守护着你,为你阻挡风雨,为你保驾护航,为你撑起一片蓝天。
只是,现实没有那么多白马王子。
因为你也不是灰姑娘。“恩,看到陈沐夏那么幸福,然后回过头来审视一下自己,在事业上拼死拼活连个依靠都没有!我不服气!”
“你想太多了!靠男人不如靠事业!”
“错了,男人与事业兼得最好!”
“鱼与熊掌?”
“没想到你会参加我和啊弘的婚礼啊!”陈沐夏挽着王天弘的臂弯,半偎在他怀里,甜蜜地打断了她们的话。
“你的喜帖都发了,我能不来吗?来,敬你们,祝你们白头偕老!”
陆苓的脸色立刻沉郁了一大半,站起身,不情愿地干下了一大杯红酒。
陈沐夏身着红色的旗袍,艳丽,只能这么说,如果说她是惊艳,那么陆苓就是天然,蓝色般得天然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