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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一十三(2 / 2)


但也有太多太多的钢笔字帖,都是写过的,大约有上百本,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一本大约三十页左右,是双开,这就是我在过去近一年中,用自己下班时间练字练出来的,这就是我的成就,而且我的新书点击还很厉害,我也喜欢看书,一下子我感觉我的人生似乎有了一些微微的光亮。

我也买了一把很昂贵的皮质椅子,因为我喜欢坐在上面,然后趴在桌子上写字,或者用电脑写书,这都让我觉得非常享受,我也买了紫砂壶和杯子,都很贵,我开始喜欢喝茶了。

而唯一这些年我最大的改变是,我有了非常昂贵的烟灰缸,是黄铜的,但这原本不是个烟灰缸,是我买来的香炉,不过现在就是我的烟灰缸了。

所以我现在和以前变化太大了,我学会了享受,学会了看书,学会了孜孜不倦的写字,更是也学会了干净,是的,我对自己房间的卫生特别在意,甚至桌子上因为烟灰没有弹到烟灰缸里,我都会用抹布擦拭的,我感觉现在的我都有些洁癖了,其实不是这样的,我是真的爱干净了。

再一个就是,我现在洗头发或者洗身上,也不是一把洗衣粉从头洗到脚,我有了洗发水,还有男士的沐浴露,我也更在意自己的形象问题了,我有了自己的小西装,小西裤,甚至皮鞋,当然我觉得所有贵重的物品中,还是我的皮带最贵,虽然皮带是外人一般看不到的,但我的皮带价值近五百块钱。

最后就是我昂贵的钢笔了,也增加了几支,我最爱的一支是毕加索金笔,也有了非常昂贵的木雕笔筒,这是去年我让心雨在网上给我拍的,图案是五条龙,一直没怎么用而已,当然,也有了毛笔,或者说简单点就是文房三宝,也比较贵。

所以根据这些情况而论,我是没有存款的,但我的生活确实过得非常享受,甚至我床上都是买的非常软的一种软床垫,三百块钱,所以我现在房间里的一切,都是用来享受的,并不是那种简单的随便用用而已。

更是,我房间的墙上也贴着一副毛笔字,是我自己用金色墨水写的,非常非常漂亮,真的是太漂亮了,字体沧桑而充满力量,我是非常非常喜欢自己写的这副毛笔字的,所以才会贴在墙上。

很多时候,我就是喝着茶,然后凝望着我写的这副毛笔字,接着抽支香烟,这就继续写字或者写书,甚至说看会书。

但为什么我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其实我想写一本书,等这本书写完之后,这就准备自杀的,因为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其实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可留恋的了,或者说,也没有任何是值得我心动的了,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

钢笔就是我小时候的梦想,我希望自己未来拥有一支特殊的钢笔,而现在拥有了!但这支特殊的钢笔并不是昂贵的,却是一支只有五块钱不到的钢笔,英雄牌的,我喜欢拿它写字,我给它起名:宇宙锋!

我小时候也渴望自己能感受爱意,但不管后来这爱意是以何种形式出现的,反正我感受到了,不管是赵锦,奎,还是后来胆子大的霞,这都在我的灵魂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我感受到了这些令我迷醉的爱意,哪怕这些爱意最终也是离我远去,但在曾经的某时某刻里,我确实拥有着。

当然,我小时候也渴望着有位英雄能来拯救我自己,也希望所谓的智慧能拯救自己,我一直渴望与祈祷着,现在我其实已经找到了答案,我认为我看了太多的书,我隐隐感觉到了英雄在什么地方,而智慧又是什么了。

我正在以满脸微笑的思考着这些东西的时候,突然手指被灼痛,原来是香烟燃尽,故此我微微一笑,这就转身,然后继续看着自己房间里现在拥有的一切,我知道我会在明天去找工作,因为这个想写一本书,其实并不是很容易的,我早就明白这一切的。

当然我也知道,前路可能也不是我预测的这样的,我认为愚昧的自己其实并不具备预测这种能力的,虽然还未得到验证,但我知道,前路或许还有什么变数。

但不管这前路还有什么样的变数,我认定,我现在的这种心境是没有多大的变化了,一副天塌不惊,万事无关的心境,或许这是因为这过去的近二十七年里,经历的故事有些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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