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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番外(1 / 2)


作者有话要说:

怎么米有人支持不二啊?偶以为上一章贴出来以后应该会有人支持不二的说?为什么米有呢?

这章把两篇番外并在一章里,看起来就比较连贯。(其实是字数太少!)

starlight¢蓝§和12啊,对不起啦,不是存心想让你们哭得,下一章的气氛就不会那么难过了,偶是写轻松路线的嘛!

PS:ying下次偶会含蓄点。

龙马篇

我什么时候见到你的,记不得了。如果说我的生命中第一个出现的是网球的话,那么第二个就是你了。

在那个我走几步路就会间歇性跌倒的年纪里,当老头子抱着我对你妈妈垂涎三尺的时候,你抱着洋娃娃对我流口水。

当你用湿漉漉的、沾满口水的、又肥又短的手指捏我脸的时候,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太恶心了!

可即使我哭的死去活来、肠子打结、鼻涕飞溅、嗓子沙哑,依然摆脱不了我和你成为邻居的命运。我瞪!

从那以后,老头子每天找各种各样的借口跑到隔壁去,你却每天毫无理由的从隔壁跑过来,对着我依然流口水。我怒瞪!

当我走路不再间歇性跌倒的时候,你会用不再沾上口水的手牵着我,用无助的样子请求马路上的笨蛋警察送迷途的小孩回家,可报出来的地址往往是某个游乐园。

当我可以勉强接到老头子发过来的球时,你大言不惭的说是男人就一定要爬树。等我爬上树为你摘下第一个橘子的时候,你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什么叫上山容易下山难的人生哲理。

当我即使不用爬树就能摘下橘子的时候,你会拉着我蹲在马路边看遗弃的小猫,然后对我说:

好可怜,龙马,你来养它吧。

为什么是我?

因为我妈妈对猫毛过敏。

可当你妈妈一次又一次的把卡鲁宾从你家抱到我家连一个喷嚏都不打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只喜欢抱不喜欢养的不负责任的家伙。

我想我们的日子会一直这样的吧,在每一个你啃着苹果晃着腿,看我恨不得把球打到老头子惹人嫌的大嘴巴里,时不时的说上一句还差的远呢!的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

可是后来,不知什么时候有些规律被打破了,你不再每天从隔壁跑过来,有时候两天,有时候三天,有时候更久。即便是来了也是心不在焉的待上一小会儿,临走时还是一副只要你乖就给你买糖吃的欠揍样。

我无所谓,你不来我就可以不用冒充迷路的小孩了,你不来我就可以专心练球了,你不来我……

我知道,你是去见你说过的最好看的人了。在你吹灭第十根蜡烛的那天,你宝贝似的捧着根项链对我说:龙马,我遇见了世界上最好看的人。

世界上最好看的人?我想再好看能好看到哪里去呢?还不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就像世界上所有的网球都一个样,所有的人也都一个样。

所以我悄悄跟着你,想去看一下你所说的最好看的人。

一路上你欢心鼓舞脚步轻快,我却担心你会不会让早已熟识你的警察带你一段,如果你坐上可以名正言顺闯红灯的出租车,那我该怎么追?

还好,那天警察没上班,你在我前方蹦蹦跳跳,经过花店的时候还买了支天堂鸟,我明明记得你喜欢的是向日葵。

一路上你都没有发现我,即便有几次我和你站在同一个红灯前。我就这样走在你后面来到了医院。

你穿过长长的走廊,脚步加快甚至有点迫不及待,在花园里爬满紫藤的花架下,你伫立在那儿,接着你缓缓俯身亲吻了熟睡中的人,而那个再睡下去就好像要消失的人就在你的亲吻下睁开了眼睛。

咦?应该是王子吻醒公主的戏码这会儿怎么全反了?

那个就是你说的最好看的人吗?

一头金丝似的头发刺的让人睁不开眼,脸色白的像三辈子没照过太阳,刚睁开的眼睛里白茫茫一片,没有焦点,枉费了他有一对像卡鲁宾一样好看的蓝色眼珠子。白色的衬衣里白色的手臂上清晰可见的青筋和血管像图腾一样蜿蜒而上,隐没在袖管中。

白色,全都是白色,比医院里的墙壁;病床上的床单;医生的大褂都要白……

世界上最好看的人?因为你送天堂鸟给他就会傻笑的人?

切,Madamadadene!

再后来的某一天,你突然说你要学打网球,拉着我陪你选拍子买球鞋,我想这又是你的一个心血来潮吧!

我知道你学东西一向很快,有一次你说要学钢琴,从一开始断断续续的《爱丽丝》,到完整版的至少我听其来很Perfect的《四季》,你也只花了半年而已。所以这次会多久呢?顶多也就半年了。

这个半年里,我可以教你外旋发球喔!超酷的,不爽时可以用来揍人的那种。这个半年里,我可以督促你做挥拍练习,用和老头子比赛的时间来教你基本步伐。这个半年里,我会每天下午都陪你练习,纠正你的击球姿势……就像那每天萦绕音符的那个半年。

可是你没有让我教你打外旋发球,坚持了比我想象的还要长的时间,你甚至剪掉了心爱的长头发。

所以我又一次跟踪了你,这次我想知道你在跟谁学打网球。

第二次跟踪我基本上是用跑的,并不是因为你坐上了可以光明正大闯红灯的出租车,而是你穿了旱冰鞋,就像你曾告诉过我的中国神话中那个哪吒一样踏着风火轮,只给我留下一个飞鸟掠过水面的剪影。

好在这条路很熟悉,熟到即使我跟丢了你却依然知道你会在前方的哪一个十字路口。

同样的医院,那个世界上最好看的人,他教会了你基本步伐,纠正你的击球姿势,告诉你反手握拍的方法,教会了你外旋发球,和更多更玄更华丽的技巧。

不可否认,他教出来的徒弟很出色,可是你明明是左撇子,为什么要用右手打球呢?

再再后来的某一天,你说要和我一起参加比赛,如果你拿到冠军就带我去见一个人,我知道你要带我去见谁,我只是不说罢了。

你果然赢了,捧着奖杯拉着我直奔医院。一路上你兴奋无比,又像下了重大决定似的紧张,而我只是无趣地望着车窗外不断向后倒去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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