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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Chapter 13(1 / 2)


音田来栖

“本大爷真想掐死你!”

啧,这句话,真是许久没有听到了呢!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听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想笑。

“我知道!”抬眼看他,继续笑得灿烂,“如果你能把你家的财产分给我家一半,那我马上就把脖子洗干净了让你掐!当然,我会在你掐我之前先把遗书准备好,事先向所有人声明我是心甘情愿被你掐死的,绝对不会让您在真的掐死我之后有任何的后顾之忧!”

怎么样?够孝顺、够善解人意了吧?个人觉得这是目前看来最两全其美的办法了,既满足了他想掐死我的欲望,又能保我爸妈后半生吃穿不愁,不让他们在我被谁掐死后碎碎念着白生了我这么个不孝娃——

可惜,从眼前这位少爷愈发阴沉的眼神里,我知道他并不赞同我的提议。

而且,看他的样子,好像还被气得不轻?

唉,其实我真的不是故意气他的,然而,不明白为什么,每次面对他,不管我说什么、做什么,最后还是会把他激怒,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磁场不合?

我暗自感慨在心底,而迹部则一脸阴沉地瞪着我,粗重的呼吸,明显的压抑,不知到底过了多久,他伸手捏住我的下巴,将我的脸贴近他的方向。

他眯眼打量着我的脸,上上下下、仔仔细细,只是,当他犀利的目光将我的面孔看得越清晰,他眸底的嘲弄便更甚,他凑近我,薄薄的嘴角,讥诮的弧度,一字一句,我听见他在我耳畔低低地问:“音田来栖,你说本大爷当初是着了什么魔,才会让你当我的女朋友?”语气飘忽,近似自语。

我不自觉地笑了起来,“所以,华丽的您已经和不华丽的我分手了,不是?”

为什么会当你的女朋友?

这句话问得真好!因为啊!那是老不死的上帝在头晕眼花下不小心安排的一出阴差阳错,误打误撞,满足了一个爱做梦的傻妞,原以为永远都不可能成真的梦,当然,最后那傻妞要付出的代价竟是——

感受爱与被爱的能力。

“你说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被一个人喜欢的感觉,又是什么?”

“喜欢一个人会为他痛,被一个人喜欢,是你让他痛。”

“那么,我想为他痛,痛过之后,让他为我痛。”

恍惚中,迎面有强劲的风袭来,“砰”地一声,有什么东西重重击上我身后的铁丝网,引来一阵沙沙地响。

愕然地抬眸,迎上一双愤恨的眼,烧着两蹙火苗,却不见半点的温度。

他的拳头,离我的脸,只有短短的几寸。

我望着他的眼睛,从他眸中的波光里,我看见还在微笑的自己。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笑容成了本能,就算不是刻意,也能久久悬挂。

只是……这样的笑容,是从什么时候起学会的呢?

偏头思索,唉,记不清了呢!

是有人在耳畔不断地说,“你配上迹部SAMA”开始的?还是在网上看到那句:偷来的幸福,就算持续的时间再长,依旧还是偷来的?

忘记了,真的记不得了,这个脑袋啊,想记住的事一件都记不清,不想记不住的事,倒是一字不漏地全部能回忆,嗯,看来回家后要多吃一点能提高记忆的营养品了。

胡思乱想中,眼前的人,薄薄的唇瓣一张一合,凝神辨析,哦,原来他在说:

“以后,别再让本大爷看到你。”

忽然,好想笑,于是,真的笑出了声。

这句话,我也不是第一次从他嘴里听到了。

以前,他总爱说这句话,可是,每次说完,没过几天,又是他自己,主动出现,当我不假思索地问他:“你不是要我别再让你看到么?”他会别扭着一张脸,假意地咳了几声,不以为意地道:“啊恩,是本大爷自己来看你,不是你让本大爷看到。”有几次,被逼急了,他又会脸红脖子粗地用:“本大爷的美学每一天都在闪烁着光辉”来搪塞,蛮不讲理到令人匪夷所思。

其实,每一次,他都把这句话说得很认真,只不过这一次,他好像特别认真。

“嗯,你放心,以后看到您,我会记得绕道走的,我保证。”我笑,笑眯眯地向他表明心迹,笑眯眯地……指天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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