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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2 / 2)


白黎与他对视,许久,缓缓开口:“我自喜欢我的。”

朱必笑容扩大:“这便是了,你瞧这花,爱花之人觉得它美艳可人,不爱它之人觉得它难养又多病,那么谁又能做了主,说这花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

白黎顿感轻松,深深作了一揖:“多谢大人指教。”

朱必见他都懂了,心下宽慰,放下手中工具,随意擦了擦手,说:“今日的事情我都听说了,培知那般行为确实不妥,我会让他向你道歉。”

白黎忙说:“不敢。”

朱必拍拍他的肩:“怎的不敢,做错了事,说错了话就要道歉,他这人就是这般性子,书读得是好,可书中并不教他如何圆滑处世,他喜欢那些个傲骨铮铮的名士名臣,但那些人有几个有好下场的,我说不动他,只等他哪天出仕,磨练磨练吧。”

白黎笑道:“公子直爽豪迈,嫉恶如仇,也是心性纯洁,不是坏事,我那小弟就对他崇拜的很。”

朱必:“培知与我说了,他喜欢那孩子,也想让我问问你,可否让你家那小弟与他做个书童?”

白黎想了想说:“我那弟弟虽不是亲生,但是我们却把它当亲弟弟看,他曾与我说过想要读书,我也上了心,若是公子真的想让他做书童,我希望公子可以尽心教他,当半个学生看。”

朱必点点头:“好,我与他说。”

朱必最是温和慈爱,白黎便趁着话头问:“大人,那位叶大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朱必看看他,沉思了一会儿,说:“叶大人啊,今年应是二十五岁了,是弘景十七年的状元,才学自是不必说,他的琴棋书画文章都已是登封造诣,特别是字画,在文人学子之中是炙手可热,他爱画花草,如今我大秦在花草画上可以说无人可出其右。”

“竟是如此精才绝艳。”白黎瞠目结舌,二十五岁的书画大家,从古至今也数不出来几个。

朱必笑道:“若仅是如此也就罢了,留一个才子之名,风流潇洒一世,可是他偏偏又是个心机深沉,手段了得的人,多少状元都在翰林院呢,他却只待了半年便去了大理寺,一路顺风顺水,年仅二十五岁就做了大理寺少卿,国之栋梁,天子心腹。”

“陛下极其信重于他,这些年他做了很多令人闻风丧胆的事情,有人说他是踏血而行,垒骨高升,倒也不是信口胡言。”

“他做了很多坏事?”白黎紧张地问。

朱必捻着胡子想了想说:“不坏,都是有理有据,依照法度来的,就是太狠了,太绝了。”

白黎松了口气:“不是滥杀。”

朱必:“官场上的事,明里暗里如何操作,总有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我与叶大人并不熟悉,只是这次培知参加乡试,我这个做父亲的要避嫌,二皇子奉命前来主持,他是副考官之一,我接触过几次,看不出深浅。”

“您都看不出深浅?”

“是,后生可畏。”

白黎沉默了一下,说:“我知道了。”

朱必拍拍他的肩,嘘寒问暖了几句,就让他回去休息了。

白黎在寒意未退的夜里打着灯笼独自在青石板路缓步前行,这夜无风,他的衣摆随着飒爽步伐俏皮翻飞,微弱的灯笼光芒打在他的脸上,俊俏的少年郎神情一分微喜九分坚定。

若不是朱培知闹这一出,白黎尚未发觉自己对叶庭澜的心思竟是这般......带着强烈的保护欲和十二万分的欣赏,想知道他的消息,不自觉在身边的事物上烙下与他相关的印记,还有听到他名字之时狂乱无序的心跳。

他在寒夜中噗嗤笑出声,空无一人的街头咯咯咯笑个不停,他脚步轻快地转了个圈,仿佛踩在某个圆舞曲的点上。

“我竟是喜欢上他了!”他笑着自言自语。

若是有人对他说,只对见过两面的人深陷爱河,他绝对不信,绝对会笑那人荒诞幼稚,然而这件事就在他自己身上这般发生了。

在留白生活门槛上那半个下午,他并不是在为朱培知说的话而生气,而是在他因为朱培知的话而愤怒之时,他敏锐地意识到了自己对叶庭澜的感情似是有些不同。

若只是喜欢那神仙般的外表,只会好奇他的过往他的一切,也只是好奇而已,绝不足以让他失去理智,在不了解情况的状态下,本能地要否定朱培知的话,这种维护之心白黎只对自己人有。

白晴,小六儿,都是自己人。

所以叶庭澜,在他心底也是自己人。

不是亲人,不是朋友,那种狂乱的无处安放的情绪,只在暗恋的蠢小子身上才会有。

白黎歪歪头,做了一个可爱绝顶的表情:“我就是那个蠢小子,我喜欢上了一个人,这种感觉真好。”

转过街口,道路两边的人家门前挂了灯笼,照得道路一片柔亮。

他脚步慢了下来,那支随性而起的圆舞曲落幕,他又是那个看上去淡定潇洒的小白掌柜。

他和小六儿的临时住处距离官造坊不远,是朱必找人给他租的房子,不需要自己掏钱,朱必在关爱晚辈这一方面做的已是极致。

小六儿在房间里点了灯,六个刚买的仆从不知所措,安静规矩地站在那里等他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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