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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二合一(1 / 2)


沈辞好整以暇地往后一靠,抱着胳膊听她分辩。

“我就是看见你身边儿有个人行踪鬼祟,一路跟过来,为了方便进来顺道换了件衣裳。”谢杳言简意赅道,知道这时候多说多错。

沈辞“嗯”了一声,“所以你是在大街上随便碰上个行踪鬼祟的人,都想跟上去看一看,也不管他们是去的哪儿,去做什么,有没有危险?”

谢杳小心翼翼道:“是…”见沈辞一抬眼,立马飞快摇了摇头,“不是。”

“我只问你一句,你若是答得上来,这事儿我就此揭过。”

沈辞肃了神色,声音里都浸上两分冷意,“今日若不是我,你该当如何?”

谢杳咽了口唾沫,眨眨眼睛极谄媚一笑。

沈辞今儿个却全然不吃她这一套,“我看你方才那反应,是预备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谢杳观他神色不对,偷偷瞥了一眼门口,琢磨着她从这儿溜出去能不能被他逮回来。

可她不过一侧身,便觉后颈上被捏了捏,回头见沈辞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她,仿佛在抓一只狸奴崽子。

谢杳冷不丁想起他方才还这么扭断过那红衣姑娘的脖子,后颈一麻,乖觉坐了回去,态度诚恳道:“我错了。”

沈辞一挑眉,“何错之有?”

“不该沾沾自喜,鲁莽行事。”这点她方才被沈辞制住的时候便深有体会,这一路太顺,便飘飘然以为无所不能,前后不顾,实乃大忌。

“你既已选择踏上了这条路,总不会每次都有惊无险。”沈辞叹了一口气,搭在她后颈的手自然而然抚着她脸颊抽回,语气温柔又郑重,“无论何时何地,不计一切的行为是最蠢的。没有什么比你活下来更重要。”

谢杳一怔,心头像是被一根羽毛轻扫了扫。她没料到他说的竟是这个,也没料到在往后很长一段岁月里——实则也谈不上有多长,只是她总觉得那样的日子过不到头似的——这句话总时不时在她心头一跳,把那些穷途末路横冲直撞的思绪按捺回去。

谢杳按了按自己心口,点点头。

“那我们来算上一笔账。”

谢杳依着惯性又点点头,而后睁大眼睛愕然抬头,“上一笔?这回又是什么账?”

沈辞身子往前一倾,这软榻本就不算宽敞,他这一向前,便与谢杳挨得极近。

谢杳茫然看着他唇角一勾,眼底绽开点点笑意,竟一时失了神,只听得他轻声问她:“你从大理寺回来几日了?”,分明每个字都听得真切,却并未明白过来话的意思,只跟着“啊?”了一声。

谢杳额头上又结结实实挨了一下。她醒过神儿来,一本正经道:“也没几日。”

沈辞坐回去,状似无意道:“是没几日,也就够你同太子见了一面,又同於家那小姑娘出来玩儿上一趟。”

话到这儿谢杳终是明白他话外之音了,心虚地咳了两声,这两日杂事多,浑然忘了去给他报个平安。

“就算不是偶然与你碰上,我本也打算今日晚些时候去寻你的。”小姑娘一双眼眸亮晶晶的,清清澈澈望过来,便让人先信了五分。

又思及於春雪那番说她与太子的无稽之谈,谢杳决意再多开解两句,接着道:“再说那日是皇上召我进宫,太子亲去太清殿找我的,我也避无可避不是。”

沈辞一笑,“演技倒是愈见精湛。”

谢杳琢磨着他到底是没信前半句还是后半句,不经意瞥见那方石榴红的帕子,这才后知后觉自打她一进这个门,便是被他带着走,她想问的竟半句都未问出口。

“阿辞。”小姑娘笑得人畜无害,将脚从床幔红纱里伸出去,踢了踢地上那方帕子,“该你了。洗耳恭听。”

沈辞掀开床幔走出去,抛了抛手中面具,似是在思考从何说起。

谢杳亦跟着掀开床幔,随口问道:“你总不会是常来这烟花之所罢?”听到那人回了她一句“是”的时候,差点儿被委地的红纱绊倒。

“也不是。”沈辞以手抵唇咳了一声,斟酌了斟酌用词,“这迎云阁,明面儿上是迎云姑娘的,实则是沈家的。”

话到这儿谢杳便明白过来。烟花风月之地,往往也是探听消息最趁手的地儿。沈家之所以能成为穆家心腹之患,自然不能是只靠着虎符。

她心中一凛,看来京城里头远比她前世所知的要盘根错节得多。

“哦—”谢杳学着他避重就轻道:“也就是说你不仅是常来,还是这儿暗里的主子。”看着沈辞被显然一噎的表情,登时呼吸都通畅了不少。

谢杳十分体贴地没在这个问题上多难为他,又接着道:“这么说来,方才那红衣姑娘,是混进来的?”

沈辞微微颔首,“迎云阁究竟是谁的,不少人都在暗里琢磨。新进来的姑娘里,难免混进来几个有主的。”

谢杳从他手上拿了那只面具,在自己脸上比划,问出了那个让她一路追过来的问题:“你这房中方才还有个人,就是我说行踪鬼祟的那个,有些眼熟。”

“你该是见过的,许是没留意。他是我从边关带回来的人,名唤迟舟。”

谢杳乍然听见这个名字,脸上笑容倏地敛去,在沉静中恍惚有几分隔世的悲惘——好在她还扣着那面具,没叫沈辞瞧出不对劲来。怪不得她看那人眼熟至此。

沈辞顺手打开房中密道给她瞧过,“我告诉你密道怎么开,是怕日后有不时之需。但你是什么身份莫忘了,往后不准再来这种地方,落人话柄。”

谢杳调整好心情,把面具拿下来,重给沈辞戴上,脆快应了一声。

谢杳再回“近水”房时,身边跟了一个姑娘。圆圆脸,一双杏眼忽闪忽闪的,又是天生的笑模样,生得好看却不打眼,看着就让人觉着亲近。

於春雪等了好半天,默默盘算着倘若再等一盏茶的功夫,谢杳还不回来,不管说什么也要进去抢人了。一抬头却见谢杳心情颇好地推门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姑娘。

於春雪只觉着额头青筋跳了两跳,生平还未见过比自己还能惹事的,咬牙切齿问她:“这个又是怎么回事?”

谢杳按沈辞教她的说辞道:“雁归方才帮了我一个忙,我一瞧见她,就觉得合眼缘,索性替她赎了身,让她日后跟在我身边伺候。”

实则这姑娘是沈辞早挑出来的,原也在寻思着找个合适的时机送到谢杳身边,正巧今儿个遇上了,择日不如撞日——谢杳身边缺个会功夫又能贴身伺候的。

而就沈辞所说,雁归也是从边关暗里跟回来的。她本是边陲一小城富户之女,那年突厥掠夺战打到她家乡,待沈家攻过去,那一小队突厥人已把大兴子民杀了个七七八八。

她那年不过六岁,被她母亲紧紧护在怀里,是以从尸山血海里活了下来。那一战规模不大,正是沈夫人领兵去的。沈家的军旗飘起来时,小姑娘扒拉开尸堆,死死拽住一脸凝重走过去的沈夫人的披风。

沈夫人脚步一滞,看着那孩子乱蓬蓬的头发,满是血污的脸,和那双亮得渗人的眼睛,把她带回了军营。

正所谓十年磨一剑。她十六岁时,正遇上了当年那队突厥人——这些年来杀父杀母仇人的样子她丝毫不敢忘。那一战她杀红了眼,落了一身的伤,最重的一道伤在她左肩,深可见骨,终得以手刃仇人。

可是自那一刻起她凝的精气神儿也散了,失了活下去的欲念,差点儿没救回来。沈夫人别无他法,只好又给她安了一个活下去的由头——报恩。正巧是京城来旨,宣沈辞和沈夫人回京的时候,沈夫人便叫她潜入京城,来这迎云阁里,也不必露面,只做镇着此处的一把利刃就好。

从此她就是迎云阁幽深的夜里那柄见血封喉的剑。

沈辞选中她也是经了多番考量,既要知根知底信得过,又要真真儿能护得住谢杳,包括时不时给她陡然冒出来的念头收拾烂摊子。

毕竟是他手下的精锐,谢杳象征性地问了沈辞一句:“你把雁归给了我,那这儿怎么办?”

沈辞沉吟片刻,“那还是算了。”

“我知道阿辞这么厉害,少个把人手也不打紧的。”谢杳眼不眨心不跳地变着法儿夸了他十几句,而后看着他勉强压住的唇角,终是得偿所愿地把人领了回去。

听沈辞讲的时候,她原以为雁归是个如麦芒般锋利,抬眼间都叫人有压迫感的姑娘。极有可能还是那种神色恹恹,脾气暴躁的类型。待到看见真人儿,委实被惊了一惊。

不论别的,谢杳是很敬佩这种人的——尝过爱恨,了过心事,手上沾过仇家的血,末了还是能对着陌路人真心实意笑上一笑的人。

不过如今谢杳也算不得她的陌路人——沈辞先前特意同她谈过,既是把她送到谢杳身边,就是要她此后只认谢杳一个。雁归接受良好,不过是换了个人报了这恩情,于她而言无甚区别。

於春雪看着谢杳意气风发的脸,深深吸了一口气,牵了牵嘴角,循循善诱道:“你看,迎云阁是你要进的,人是你要赎的,对不对?可不是我挑唆的罢?”

她原本打算将今日这一趟瞒过去,如今谢杳领了个人,还怎么瞒得下去?且就她以往的经验来看,只要是她们二人一起的,无论是闯了什么祸,於夫人都一门心思以为是自个儿女儿的错。

有一回谢杳良心发现,先主动认了错,结果却是於春雪回府后受了往常两倍的责罚——於夫人一向觉得谢杳乖觉又懂事,见她主动认错,便认定了她是替於春雪顶罪。由此可见第一印象的重要性。

谢杳闻言却反问道:“什么迎云阁?雁归来京城投奔亲戚,她那亲戚却早已身故,走投无路拦了我们的马车,被我收留。你这记性怎的这么不好?”

於春雪看着“乖觉又懂事”的谢杳扯谎扯得信手拈来的样子,一时无言。

过了两日,谢杳有一回夜里撞见雁归坐在屋顶上,借月色拿软布细细擦拭配剑,神色专注得甚至有些悲伤。雁归平日里常常笑的,可相处久了,就会察觉出,她的笑容里总有些力不从心。

谢杳没来由地想到,若不是命运弄人,若不是仇恨把那个六岁的小女孩逼上不归路,她兴许真的是那种笑起来干净又灿烂,连春三月的暖阳都不遑多让的姑娘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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