焰火的声音中混入了点点军鼓声,只听门外的脚步声急促而凌乱,片刻后,传令兵扯着嗓子通报:“报——围城!破军率苍云军已抵达城门!”
李初白吐掉嘴里粘到哥舒焕的血,擦了擦唇角,望向窗外被烟花点亮的夜。空气中飘来淡淡的辛辣味,是泽火的味道近了,而破军的火.药,大多用的是这种珍惜的燃料。
城外,传来悠远的汽笛声,正是他再熟悉不过的“龙笛”。一种使蒸汽强行输入狭小空洞而产生的一种尖锐的哨子声的笛状装置,以焦炭作为燃料,通过管道内部的擦片摩擦点燃,将焦炭转换为内能,形成蒸汽冲起铜片。闸口一旦打开,蒸汽灌入小孔,就发出了哨声,而按下开关则带动铜片下移封住闸口,就结束了哨声。
他知道,是大哥来接他回家了。
想到这个,李初白真正振奋起来,揉了揉酸疼的手腕。“小哥舒,你若现在弃城逃跑,兴许还能逃得出去。”
这一声“小哥舒”与方才不同,已然带了七八分戏谑。
弃城而逃无疑是为将者的奇耻大辱。
而哥舒焕不只是一名战将,他更是寰北的王。
身体的反应并非心性可以遏制的,哥舒焕被李初白拿话一气,捂着胸口咳嗽起来,同时他的四肢都不正常地抽搐着,虽有哥舒焕竭力以内功压制,但这病症的严峻瞒不过李初白。
病痛压弯了原本挺拔的脊背,最热烈的红竟被他穿出了一丝枯寂,像是风雪中的红枫,摇摇欲坠。
“你……”李初白倒吸一口冷气——就像在亲眼看到之前,他绝不可能相信有万人之英的寰北狼主会是个跛子一样,他也无法接受眼前的这一幕!
这样的症状倒像是风痫。李初白见过得风痫的病人,那是一种把人的尊严踩在脚下的疾病,由于发病时间不可控,患病者的家人往往都会选择将病人关起来——哪怕病人大多数时候都和正常人无异。
难道哥舒焕也有这种顽疾?
李初白迟迟无法缓过来这种惊愕而微妙的心情:他的仇人、令唐国上下忌惮的敌君,竟然是一个常人眼中的废人吗?
哥舒焕双目血红,接连不断的咳嗽让他连一句话都说不出,他低下头,回避着李初白省视他的目光,想要有一张壳将他整个罩住,不用在那个人面前暴露自己不堪的一面。
“你……你是不是得病了。我见过这种症状的。肝阳上亢,化风内动,会逐渐俯视一个人的内府,肝气郁结,上犯大脑……”李初白靠近了一步,“其实也并非不可治愈之症。只是患者忌劳累、不得动肝火,需要好生修养,加以药剂调理,三五年便有可能好转。”
哥舒焕挣扎地想要站起来,“不……我没有病。”
才怪呢!李初白并不相信哥舒焕说自己没病。
命运让他生来残疾,又赋予他与这具身体不符的野心。何其矛盾。
“你已病入膏肓,还要自寻死路!像你这样沉溺于战争与杀戮,终年无休,这就是在糟蹋自己的命!”
哥舒焕四肢痉挛,唇瓣颤抖着,想要争辩说自己其实并不是患病了,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李初白走上前去,握住了他的手,他亦紧紧回握,身体像是脱离了神识的控制,一味地跟随本能,靠近周围唯一的热源。
如溺水之人,抓住唯一的稻草。
李初白握住那双筋骨有力的大手,心道,哥舒焕还不能死。一个死去的寰北之主,远远不如活着价值更大。
要救他。当然也仅仅是出于小狼王还有价值这一个理由。
李初白仿若得到了一个完美的解释,立刻抓起他的手腕,将真气缓缓疏导汇入。
——哥舒焕现在羸弱得连一个孩童都能轻易将他杀死。
良久,待到哥舒焕恢复了一丝力气,便立刻甩开李初白的手。
“哥舒焕……”李初白的额头上的汗水凝成水滴,滴落在哥舒焕苍白的脸颊,“你之前就认识我吗?”
困扰他多时的问题,此时脱口而出。毕竟,他作为一个俘虏,哥舒焕待他实在是过于特别了。
在沉默片刻后,哥舒焕斩钉截铁:“不。”
当然应该不认识。这是李初白意料中的答案。两人的境遇、身份都如此悬殊,若非这一场变故,一生又怎会相遇?他的记性一向极好,要是真的见过哥舒焕,又怎会全然不记得?
“很好,哥舒焕,你清醒了。我们谈谈吧。毕竟你我现在厮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李初白眼皮微垂,席地而坐,脊骨笔直,同样的白衣松松穿在他身上,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李初白说过,他不会逃走。
因为比起当逃犯,他更想堂堂正正地走出去。
以胜利者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