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在宋代并非法定之刑,但偶尔会被用来对付穷凶极恶之辈。不过,宋朝凌迟的行刑方式,倒不是明清凌迟那种“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而是“先断斫其支体,次绝其吭”,但这也已经非常残忍了。
一向仁厚的赵祯为什么会下这道凌迟之刑,而且并没有为后世诟病,那是因为荆湖一带杀人祭鬼,实在残忍至极。
湖外风俗,用人祭鬼,每以小儿妇女,生剔眼目,截取耳鼻,埋之陷穽,沃以沸汤,糜烂肌肤,无所不至。”
直至南宋后期,还有荆湖地区的地方官发布了“杀人祭鬼禁约”:“访闻本路所在乡村,多有杀人祭鬼之家,平时分遣徒党,贩卖生口,诱掠平民,或无所得。则用奴仆,或不得已,则用亲生男女充代,脔割烹炮,备极惨酷,湘阴尤甚。……如有违犯,不分首从,并行凌迟处斩,家属断配,家业抄籍充赏。”
请想象一下:当这些报告“杀人祭鬼”恶俗的奏疏送达御前,如果你是赵祯,你会不会感到愤慨?内心有没有生出一种试图以重典惩治之的冲动?我相信,赵祯应该是深深震惊于“杀人祭鬼”的野蛮行径,才愤然下诏:“如闻荆湖杀人祭鬼,自今首谋若加功者,凌迟、斩!”
(其实荆湖乃是荆楚两湖地区,非本书所指乃是一条河名曰‘荆湖’。小说戏剧效果,不必较真。)
这种惨绝人寰是祭祀活动,没想到还是被石小凡亲眼遇到了。
“大宝,玲儿!”下面孩子的父母哭成一团,可面对愚昧的祭祀活动,他们也无可奈何。
那神婆大手一挥:“将这俩孩子割去耳朵,挖去眼睛,抛入荆湖,以祭我水灵娃!”
石小凡明白了,这些家家户户百姓门前挂着的稻草娃娃就是水鬼灵娃。这水灵娃就是众人祭祀的对象,因官府屡次严厉打击,这些祭祀的百姓才会秘密进行。
到了如今,杀人祭祀的活动基本已经没有了。因隆环镇这地方属于两州三府交界的三不管地带,地方官府控制力薄弱,给这些妖人以可乘之机。
当地百姓还对此祭祀深信不疑,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保平安。可又怕官府查,所以整个镇子的百姓见到石小凡他们都充满了戒备和敌意,他们怕的就是这些外地生人报官。
祭祀活动有多残忍,先是将两个孩童的眼睛耳朵割去,然后再把人扔进河里。在他们的认知里,水灵娃是个凶神恶煞的厉鬼。他不喜欢祭祀给他漂亮的童男女,所以这些祭品必须挖眼割耳。
在这个时代还有如此无知愚昧惨绝人寰的事,石小凡准备动手了。他招呼狗腿子,准备发起进攻,诛杀首恶。
曹小梅更是气的浑身发抖,生为人母,她最看不得的就是孩童受苦。将心比心,蓁蓁是她的命。若是有人敢欺负石蓁蓁,曹小梅必然会将对方碎尸万段!
然而更让众人吃惊的是,跟着神婆上台行刑的,竟然是聂掌柜夫妇。
只见这夫妇二人手持利器,面无表情的上了平台。聂掌柜手里拿着一把尖刀,刀锋锋利,专门割耳所用。他的妻子拿着类似一个勺子样的利器,那是用来挖眼的。
两个孩子吓得哇哇大哭,台下的百姓麻木的跪在地上。只有孩子的父母哭的撕心裂肺,可并不敢上前。
神婆又开始鬼叫,然后伸出手掌一拍,紧接着台上的聂掌柜和妻子就准备动手。
“住手!”最先忍不住从岸边草丛跳出来的是曹小梅,她一脸愤怒的冲了出去,人群登时大乱。
而恶毒的神婆和残忍的聂掌柜夫妇竟然并没有停手的意思,尽管被人发现了,神婆还是大叫一声:“快快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