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念在寻仙岛上生活了五年,并不是第一次看到船只通行,毕竟南海上岛屿众多,有些海上商人会在岛屿之间进行货物买卖或者以物易物的交易。金子和银子是硬通货,只要有金子,就算身处海岛,也可以买到各种日用品甚至奢侈品,而沈浪、朱七七几人都不差钱,朱七七教林念打弹弓的时候,是用跟旺仔小馒头一般大的金珠当武器的,财富实力可见一斑。
林念每个月都能从朱七七那里领到零花钱,不管是金珠还是金叶子,都打磨得很精致。这个时候就不得不说身怀系统这一金手指带来的好处了,金珠和金叶子录入系统图鉴后,只要消耗一定积分,就可以兑换复制体。也就是说,林念每月捡50个贝壳得到的50积分,可以兑换成一颗金珠,这简直就是点石成金,无本赚钱的买卖,毕竟贝壳是大海的馈赠,林念只需要付出体力劳动收集就可以了!
当然,比起用积分兑换金珠,林念觉得还是兑换对付王怜花的黑暗料理更合她的心意一些,反正她要钱暂时也没用,因为朱七七真的很宠爱她,她住的小屋子里宝贝已经放了一堆,不管是吃的、用的、穿的还是玩的,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虽然林念要学的东西多了点,但她过得还是很幸福的,而要成为一代女侠,自然要从小习武,打好基础。所以林念虽然偶尔会抱怨王怜花的变.态教学,但跟他学功夫的时候还是很认真很勤勉的。如今她的人生也算是重来一遭,庸庸碌碌、平平淡淡是一生,轰轰烈烈、恣意江湖也是一生,林念自然是选择后者,毕竟她有系统077相伴,如果只是做条普通的咸鱼,就太浪费这个随身老爷爷哦不随身小哥哥啦。
外来的大船靠岸的时候,林念收回了思绪,甩了甩头发上的水,决定跟海上的行商采购一番,看看有没有整王怜花的道具,“笨猪之仇”她肯定是要报回来的,就算现在不行,再过十年一定就可以了,不是有句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嘛,林念并不缺耐心,而她的义母朱七七也很支持林念捉弄王怜花。据说他们年轻时,王怜花没少捉弄朱七七,还追求过朱七七一段时间呢,只是朱七七只喜欢沈浪一个人,所以最后嫁给了沈浪。
林念一直都很好奇这海岛隐居四人组之间的爱恨情仇,毕竟很少有人会选择三男一女的生活模式,等知道了王怜花以前喜欢朱七七时,林念更是震惊了,不过后来她发现,王怜花望向朱七七的眼神中坦坦荡荡,应是真的放下了,所以沈浪也不介意。但具体他们四人之间有过怎样的一番惊心动魄,林念就不知道了,因为她太小了,无论沈浪还是王怜花,都说要等她长大一点,再讲给她听江湖故事,目前阶段,她听听儿童故事就可以了。
爱好吃瓜的林念等呀等,还没等到自己长大,倒是先等来了一个英俊的小哥哥。这位小哥哥就是从靠岸的大船上下来的,他看起来大约十二、三岁的模样,一身白衣,不像是哪位海商的亲眷,倒像是一个小王子,气质出众,令人在人群中一眼就瞧见了他。而这位小哥哥也瞧见了林念,朝她走了过来。
“小哥哥你好,欢迎来到寻仙岛,你是从哪个岛上来的呀?”
林念挥了挥手,跟小哥哥热情地打了个招呼,难得见到一个“同龄人”,林念自然兴奋了起来,毕竟小孩之间好沟通嘛,多一个朋友也多一条路,行走江湖结交朋友是很重要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嘛。
白衣小哥哥看起来有些紧张,他先掏出一块帕子递给林念,让她擦擦脸上的水,然后说道:“我住在飞仙岛上的白云城,我姓叶名城,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林念接过帕子才意识到她现在的造型应该不太好,虽然是夏日衣服干得快,但被海水打湿过后,衣服晒干了也会皱巴巴的,还带着些许盐粒。林念擦了擦脸,整理了下头发,自我介绍道:“我叫沈念,你可以叫我念念,飞仙岛我知道,距离我们这里还是挺近哒,叶哥哥你是出来玩的吗?”
林念瞧着这艘船不像是做海岛间行商生意的,因为下船的几个人更像是叶城的护卫,也许他们只是路过歇歇脚的?或者巡视一下海面?白云城在南海这一片还是挺有名气的,势力不小。
叶城听到林念的自我介绍,眼神黯了黯,但望着林念如记忆中一般小鹿一样的双眼,又浮起了几分希望,问道:“你从小就叫这个名字吗?没有别的小名?”
林念摇了摇头,还没说什么,叶城整个人垂下了头,仿佛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一般,转身回到了船上,一行人来得快去得也快,很快一艘大船就消失在了林念的视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