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大客户!
石思莹手脚麻利地给他包好,甚至还多给了三个鸡爪,让男人很满意。
“小姑娘,我是县官老爷家的仆役,如果你这鸡爪能入得了我们老爷的眼,那以后就不愁卖了!”
“多谢大哥!”
送走了第一个客人,不多时就有其他人围了过来。
县城的百姓毕竟比村户富庶,看到新鲜吃食也愿意花点钱尝一尝。更何况这鸡爪又不是什么吃不起的东西,比起鲜花饼来更是便宜不少,买的多的,称半斤回去下酒,买的少的,要一两根过过嘴瘾。
石思莹挑选的鸡爪咸淡适中,就算直接入口也不会觉得过于口重,以前在现代社会,她最爱啃着鸡爪看剧,别提多惬意了。
在她的卖力吆喝下,不久也有犹豫不定的姑娘家买了几根鸡爪尝味道,女孩子对小零食当然没有什么抵抗力,她的生意也越来越好了。
连着卖了三天的卤鸡爪,果然又出现了仿制品,不过由于没有价格优势,人们更多的还是愿意找石思莹买东西,毕竟现代社会经过重重加工的卤汁,可比古代的粗糙手艺更加出色。
她也不焦虑了,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像这样在街上叫卖,终究不是长久之计。等攒够了钱,应该租下来一个铺面,到时候靠着层出不穷的零食种类,还有精致的工艺,总能吸引到固定的客户群。
这叫什么来着?品牌效应嘛!
就算是在古代,有点钱的人家也愿意去一些“老字号”的商铺买东西,一是因为货物品质,二就是因为排面了。
等她闯出了名气,把自己的品牌做大,何愁没人来照顾生意?
回到左家,当晚的饭桌上便多了一道卤鸡爪,石思莹热情地招呼左奕尝一尝。
看着那张牙舞爪的鸡爪,左奕似是有些为难。
“这……吃下脚料,是不是不太干净?”
石思莹无语地看了他一眼:“看来你舅父家应该是个富户,不然也不会养出你这么一个大少爷来了。”
左奕赔笑,还是谨慎地尝了一口,惊讶地点了点头:“味道着实不错,难怪你每日都做生意到这么晚才回来了。”
石思莹却叹了口气:“这还不是最好吃的呢,如果能找到辣椒的话……”后半句话是嘟囔出来的,左奕并没有听清。
要说卤鸡爪,大概九成的人都会率先想到泡椒凤爪四个字,石思莹本人也是一个无辣不欢的人。
只可惜,这个时代并没有辣椒这种东西存在,倒是有一种茱萸榨的油,略带辛味,酒楼里会用这种油来给菜品调味。
只可惜,茱萸油比起辣椒来,还是弱了许多。
石思莹摸摸下巴,辣椒这种东西,骤然出现,恐怕会引起这个时代百姓的疑虑,不如她先做好准备工作,去各大商铺里找一找,看看能不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