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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2 / 2)


“公子打尖还是住店?”老板娘的声音娇软柔媚得能滴出水。

柜台前的男子却连脸色都未变一下:“住店,一间上房。”

“哟,赶巧了。”老板娘笑,“刚有三位客人定了两间,如今上房就剩下这么一间了,公子好运气。”

男子淡淡一笑,交了银子就跟着带路的小二上楼了。

最后一间房在走廊尽头,环境倒是挺安静,那人还算满意。小二领着二人进屋,又给倒了热茶:“公子,那我就先下去了,有事您叫一声就是。”

一只脚刚迈出就又被叫住了。

“公子还有何吩咐?”小二腆着笑脸。

男子瞟了眼连结着隔壁房间的那堵墙。问:“隔壁住着什么人?”

“哦,是位年轻公子,看气度身量估计是哪家的富家公子哩。”小二说完又凑近了一些,小声道,“那公子长得比娘们还好看,脸蛋白的哟,啧啧啧,比我们这儿的花魁还要好看上百倍。”

男子轻笑道:“真有这么好看?”

“小人还能骗公子不成,我是真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小二说,“那位公子还带了两位护卫,也都是仪表堂堂,气质不凡。他们住一晚就要走了,明儿公子起早些说不定还能瞧见一眼呢。”

男子没回应,摆摆手让小二走了。

小二离开后,一直沉默不语的黑衣男子走到男子面前,用略微有些蹩脚的汉语问:“大汗,你打听隔壁的客人做什么?”

“没什么,以防隔墙有耳罢了。”男子端起茶杯轻呷一口,淡声问,“王廷如何?”

“有左贤王坐镇,王廷一切正常。”

黑衣男子说完抬手在脸上摸索了一番,而后用力一扯,扯下来一张□□,露出了原本的容貌——一张深邃立挺属于草原人的脸。这人正是掖揉的大将阿史那罕。一个月前阿史那罕暗中离开掖揉悄悄潜入安陵,便是为了接回离家数月的大汗——拓跋泓,也就是他眼前这位年轻的中原男子。

拓跋泓是老汗王的独子,生母不详,但备受宠爱。拓跋泓自小善骑射,身手极好,聪慧多智。

拓跋泓自出生便是草原唯一的继承人,胆识过人,身手不凡,全草原都对他寄予厚望,只希望等老汗王百年之后待他继位能带领掖揉开疆拓土,再造辉煌。然而仅仅是过了五年,老汗王就被同父异母的弟弟右贤王毒害身亡,王位被抢。而拓跋泓也在这场王庭政变里神秘失踪,有传言说是被右贤王赶尽杀绝了。

此后过了十年,就在众人渐渐遗忘了那位曾经惊艳全草原的天才少年时,拓跋泓带着一身染血的戾气回来了,带领老汗王的部下快刀斩乱麻地处理了王廷军,占领了王廷,随后又亲自手刃了杀父仇人,将叔父的尸首扔进了狼群,亲眼看着被分食殆尽。

在百官的高呼声中,年仅十五岁的少年一身血衣登上了王座。

拓跋泓斩杀亲叔父的决绝让众人看到了这位少年帝王的狠厉,也让他在极短的时间里就建立起了威信。拓跋泓上位后,立即大刀阔斧地进行了各项改革,掖揉迎来了开天辟地的剧变。

拓跋泓的事迹时至今日在还会被草原人民时常提起,而拓跋泓更是成为了草原人民心中神祗一般的存在,与他尊敬、崇拜却又惧怕,以及好奇。

至于好奇——则是好奇他的长相。

原来二十多年来,草原人民从没有人见过拓跋泓的真面目,在很小的时候他就戴上了一张鎏金半脸面具遮挡住了容貌,据说是幼时

半张脸被滚烫的热水烫伤,毁了容,但是真是假,无从得知。即便是像阿史那罕这类常年傍他左右的心腹大将也从未见过拓跋泓的真面目。在草原上,拓跋泓常年以面具示人,而在中原,面具过于显眼他就会易容,就是如今在他面前的这张平平无奇的中原人的脸。

阿史那罕也不知自家大汗为何对中原情有独钟,一年里总有那么五六七八回是要翻过山偷偷潜入中原的,这一待没个个把月是不会离开的。

这一次待得格外久,将近小半年了,廷中大臣都颇有怨言,这才派了阿史那罕出来接人。

“大汗,咱们何时回廷?您出来也有段时间了,廷中大臣都很担心你。”阿史那罕问。

“有什么好担心的,害怕我被中原人吃了不成?”拓跋泓漫不经心把玩着茶盏,“你先回去吧,我暂时不回去。”

阿史那罕那张胡子拉碴的脸立时垮了下来,粗声粗气地质问:“大汗还要去哪里?”

“哪里也不去,就是想在这里待一段时间。”拓跋泓道,“我在锦县还有点事要处理,等处理完了就回去。”

阿史那罕想也不想便道:“那臣也留下来。“

“不用,”拓跋泓拒绝道,”你先回王廷,顺便帮我做点事。“

”什么事?“

拓跋泓朝他招手,阿史那罕会意把耳朵凑过去。拓跋泓对他耳语了几句,阿史那罕终于没再执着要留下来,爽快答应了下来,而后行李一收,辞别了拓跋泓,翻窗离开了客栈,连夜赶回了王廷。

.

餐风露宿了半个多月,好不容易有了香香软软的大床可以睡,明珩这一觉睡得别提多舒服了,以致于睡过了头,日上三竿才被擎封叫起来。

明珩也不赶时间,索性决定吃了中饭再出发。

正午时分,小二上楼叫众人,说是饭菜备好了。明珩换了身干净的衣裳,神清气爽地下了楼,远远看到大堂里坐着一个异常熟悉的身影。

明珩打量着那个修长的翩跹身影,不知不觉就入了神,望着那清瘦地背影莫名就想起了贺泽玺。

很快脑海就被一张纤细白皙的后背全部占据,那张背肤若凝脂,宛若女子,却不似女子柔软,肌肉柔韧如柳,那手感说不出的好。明珩爱死了贺泽玺的那副身子,以至于他时常太过忘情,手上失了劲,在那截细腻蜂腰上留下或轻或重的微红指印。每每这时,贺泽玺便情难自禁地低低呼痛,声音轻若蚊呐,却一下一下撞击在明珩的心头,勾得他心头都泛痒。

明珩发现自己居然在这种时候想起那般旖旎的场景不禁尴尬又羞恼,挠了挠微微发烫的耳朵,强迫自己从那旖旎画面中抽离出思绪,将注意力都放在大堂那个熟悉的背影上。

就在这时,背对着他坐在大堂里的人似有所觉,缓缓转了过来。

明珩终于得以看清那人容貌,看见那张熟悉的脸不禁一喜。

"晗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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