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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1 / 2)


商场不远处,有一栋商业大厦。

一百多米的高度,让这栋大厦在一片低矮的建筑群中,显得像个挺拔的巨人。

大厦顶层的天台上,顾西月独自坐在水泥护栏上,低头俯瞰整片街区。

薄昼和钟宜心出门以后,她一个人在办事处里待着无聊,索性跟在薄昼和钟宜心身后,离开了办事处,并在商场旁边,找了一栋视野开阔的大厦,坐在大厦的平台上,仔细的观察着薄昼和钟宜心的一举一动。

当然,她观察的主要是薄昼的一举一动,钟宜心做了什么,她一点都不关心。

不怪她重色轻友,实在是薄昼这个色太撩人,以及她和钟宜心之间的塑料友谊,实在是太脆弱了。

夜风凛冽,寒气逼人。

顾西月抬手,一个葫芦形状的酒壶,凭空出现在她的手掌上方,悬空而立。

顾西月抓过酒壶,拔掉木塞,仰起头,喝了一口酒。

辛辣的白酒,顺着喉咙流淌进腹中,温暖了整个身躯。

“我活了多久,你就陪了我多久。”顾西月把酒壶挪到眼前,望着缠绕在酒壶中间的红色丝带,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未来的几万年,陪在我身边的,依旧会是你这个破葫芦。”

顾西月并不是一个悲观的神,去上海的时候,她就已经下定决心要追求薄昼了,只是她没有想到,薄昼早已心有所属。

一开始,顾西月并没有把辛亚当回事,毕竟,辛亚生死不明了这么多年,多半是凶多吉少了。

可是跟薄昼接触多了,顾西月发现,薄昼对辛亚的感情,已经超越了普通的爱慕,到达了一往情深的地步。

顾西月明白,即使辛亚真的死了,可是只要薄昼一天不见到辛亚的尸体,那未来的几十年,辛亚都会活在薄昼的心中。

和一个死人较劲,实在太没意思了。

顾西月思前想后,最终决定,把对薄昼的那份喜欢,暂时深埋在心底,等薄昼什么时候彻底忘记辛亚了,她再把那份喜欢挖出来,继续追求薄昼。

作为神,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正好,她和薄昼都是神,都有无尽的生命,几百上千年的时间,她和薄昼完全耗得起。

手机震了一下,顾西月拿起来看了一眼,是北松发来的微信,“来杂货铺一趟,我有事情对你说。”

顾西月望着手机屏幕,神情冷漠,“你这是在命令我吗?”

一般顾西月问出这句话,北松就不会再理她了。

北松是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神,自她诞生起,便受万物敬仰。

被人类焚香祭拜了这么多年,北松早就过惯了养尊处优的日子,即使在这个众神陨落的年代,她依旧维持着古老的自尊,不肯向任何人低头。

顾西月拿起酒壶,得意的抿了几口酒。

跟北松作对,是她日常的消遣之一,每天不惹怒北松几次,她就浑身不舒服。

顾西月得意了好几分钟,才突然想起来,薄昼给她的那张签名,还在她手里放着呢。

跟北松作对,只是小事,把薄昼的签名高价卖给杂货铺,才是大事。

顾西月拿起手机,给北松发了一条微信,“我五分钟以后到,你等着我。”

顾西月挥了一下手,酒壶凭空消失,仿若从未出现过一样。

酒壶收好以后,顾西月起身,站在水泥护栏上,往前走了两步,然后闭上眼睛,纵身一跃。

五分钟以后,顾西月出现在了杂货铺的门口。

杂货铺是栋仿古建筑,一共上下两层,底下一层是店面,上面一层是仓库和办公室。

顾西月走进杂货铺的时候,北松正在接待一个鬼魂。

那个鬼魂看起来像是个新鬼,与北松讨价还价的时候,战战兢兢的,一点也没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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