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朝户部尚书,高务实虽然经常分心旁骛,但对于自己的本职工作还是很上心的,更何况他一贯认为大明朝的衰败首先表现在财政上,所以对于财政方面的改革尤其关注。
实物、铜钱、白银、纸币……这都是时常盘旋在高务实脑海中的词。从朱元璋开历史倒车的全面实物税(近乎全面),到后来的钞关,又到一条鞭法试点时期的征收铜钱,再到高拱决议推动白银货币化,实际上改革的进程一直在加速。
是的,白银货币化是在高拱时期才出现的。
在后世的影视作品中,似乎白银一贯是中国历朝历代的通用货币,明朝也不例外。但这是个错误观点,限于篇幅,其他朝代暂且不说,至少白银完全不是大明的法定货币,有明一代在高拱秉政以前并没有白银制度可言。
从历史上看,白银货币化本身发端于民间,而不是来自官方的制度设计。大明成、弘年间以后,白银经历了从官方非法货币到官方认可的合法货币过渡的时期。
到嘉靖年间,随着一条鞭法的提出和断断续续的小范围施行,白银货币化过程实质上已经基本完成,但是很可惜,并没有形成制度。
直到隆庆元年,明穆宗在高拱的建议下颁下法令:凡买卖货物,值银一钱以上者,银钱兼使;一钱以下止许用钱。
这条法令才是大明在白银货币化客观现实下,明确“银钱兼使”的第一条法令。也是明朝首次以法权形式肯定了白银的合法货币地位,而且是用法权形式把白银作为主币的货币形态固定了下来。【注:这一条是史实。】
因此,隆庆帝颁布的这条法令也可以视作大明建立银本位货币体系的证明。官方的认可与推动加快了白银货币化步伐,从此之后白银在整个社会全面铺开,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白银货币化加快了货币流通,活跃了商品市场,繁荣了社会经济,带来了大明整个社会结构的变迁。从某种意义上说,在此之后大明商品经济的繁荣、商帮财阀的形成、市镇私港的兴起等等,都受益于白银货币化。
也正是因此,海外白银流入是大明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变迁催生出来的一种要求。高务实在一边想着拿下菲律宾,一边又生怕中断了美洲白银的输入,便正是由于害怕这种需求得不到满足。
民间以银交易,是从金代开始盛行的。元代实行宝钞制度,曾以银为钞本,又在对外贸易中使用白银。这些都为明代白银货币化奠定了社会基础。
然而,明代白银货币化却并非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事实上它是朝廷官方与民间博弈的结果。
大明立国不久就建立了宝钞货币制度,为推行宝钞制度而屡屡禁用金银和铜。可是问题在于,宝钞逐渐崩坏,加之铜币原材料的匮乏,结果客观上推动了了白银货币化趋势。
洪武八年(1375年)发行“大明通行宝钞”之后,朝廷下令禁止金银流通,后来连铜钱也一并禁止,专行纸钞。
可是由于明朝实行钞法并无贵金属或实物作为发钞准备,宝钞在流通中投放多而回笼少,初行钞法时,朝廷也未规定旧币更新办法。于是仅到洪武九年七月,实际上已经出现了旧钞问题,才制定了“倒钞法”。
但“倒钞法”很不成功,“收换昏钞之法,本以便民,然民多缘法为奸诈,每以堪用之钞,辄来易换者”——没坏的宝钞就拿来换新,无谓的加大了成本。
由于宝钞制度本身存在着巨大缺陷,大明宝钞的贬值几乎在实行钞法后立刻就开始了。
从钞与白银的比价看,在洪武中期大致是银一两当钞三五贯;宣德七年,湖广、广西、浙江等地的商税鱼课折钞,每银一两纳钞一百贯;正统元年,“今银一两当钞千余贯”;成化年间,大兴左卫指挥使周广反映的情况更加严重,“近年钞法不行,每钞千贯止值银四五钱”。
由此可见,在长达百年的时间里,宝钞贬值日趋严重,至成化年间,其贬值幅度便已在一千倍左右。
宝钞的日趋贬值使得宝钞流通不畅,时人称之为“钞法阻滞”。早在洪武二十一年时,社会上流通的货币其实不只有宝钞,还有其他金银及缎匹、米谷等实物代用品。为了维护宝钞币值,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神奇的推出了一个禁用铜钱的法令。
这个禁铜法令导致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就是明初以钞为主、以钱为辅的货币制度遭到破坏,反而造成了民间用银现象的增多。以至于洪武末出现“杭州诸郡商贾,不论货物贵践,一以金银论价”的局面。
宝钞日益贬值,得不到民间的信任,发生了逐渐退出民间流通领域的状况。但是朱元璋对此很不服气,于是在洪武三十年,他又一次祭出法宝:禁止以金银作物交易物。
不用说,朝廷的法令再怎么威严,也没法和现实需求对着干,这道法令并未能真正禁止得了民间白银的使用。
白银货币化是从民间开始的,这种自下而上的白银货币化趋势,冲击着大明朝的货币制度,迫使朝廷中枢接纳和认可这一来自民间的巨大力量。
正统元年(1436年),户部尚书黄福(注:看过按广西卷的读者,还记得高务实拿下安南后我曾经写到过此人,对他很是夸赞了一番的吗?)上奏皇帝:
“宝钞本与铜钱兼使,洪武间银一两当钞三五贯,今银一两当钞千余贯,钞法之坏,莫甚于此。”
当时朝廷面对的严峻现实是,宝钞已经贬值千倍,实际上已被民间弃之不用。对于朝廷而言,这显然是一个极具威胁的事实。
出于本能的反应,明廷中枢仍企图通过变更政策,千方百计地维护宝钞制度。可惜,所谓变更政策,也只是欺国害民的“以钞收银”。
尽管朝廷采取各种措施,力图确立宝钞的货币主体地位,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能够制止白银对于宝钞的冲击。
事实上按照高务实的看法,明朝发行宝钞既无钞本,又无限额,发行量大,回笼量少,兑换新旧钞的秩序不仅混乱而且价格悬殊,再加上这宝钞制作简陋,极易伪造,简直样样都不行。
宝钞这种低劣的纸币充斥市场,显然大大超过了社会商品流通实际的货币需求量,必然造成通货膨胀,宝钞日益贬值。
而且以高务实的看法,大明朝廷实行钞法,从历代皇帝主观上讲,就是为了聚敛财富,根本就不是便民。钞法在实行后不久便出现各种问题并很快崩坏,与这种动机有密切关系。
客观上来说,从实行钞法中获得好处的除了朝廷,便是某些奸商和不法官吏,钞法给一般老百姓带来的仅仅只是灾难。
实际上自成、弘年间以后,民间的对宝钞的不信任感已经达到巅峰,宝钞已完全失去货币的信誉和价值,民间支付所用主要是白银,宝钞不能流通,钞法也就形同虚文了。
隆庆之后,白银成了正式的货币,而在一条鞭法广泛推行——尤其是在江南地区广泛推行之后,这一局面便再也不可逆转了。
不可逆转的不仅仅是大的制度,还在于细节方面的制度。比如除了田赋和徭役被以田地为单位统一收银计算之外,朝廷官俸、军饷这二项最大财政支出以及盐税、茶税、关税、商税等重要的大宗国税收入,也都以白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