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承昀:“……小笨蛋。”
几丝调皮的阳光从窗帘边缘探进屋里,天空变回白天的湛清湖蓝,暖意笼罩整片草原,远处偶尔会有羊群或马匹跑过,生机勃勃。
扯过被子盖住头,闻徵习惯想去抱身边的人,却扑了个空。他蓦地睁大眼睛,被子上还残留易承昀的体温,可房间里就剩他一人。
“醒了?”易承昀提着早餐进屋,见闻徵茫然搂住一团被子呆坐着,那人抬头对上他的视线后,两眼方似逐渐苏醒过来,便试探问:“有没有头痛?”
摇了摇头,闻徵随手打开窗帘,看到外面阳光明媚,咂舌道:“我睡了这么久?已经快中午?”草原下马酒名不虚传,闻徵掀开被子,赤脚凑到打开食盒的易承昀身旁,吸了吸鼻子,坏心眼问:“易总这是客房服务?”
“闻先生想吃什么?”易承昀顺着他的话,坐直身,一本正经道:“我来为你服务。”
“我要易总喂我。”闻徵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易承昀果真端起碗,舀起一勺热腾腾的羊杂汤,待放温才送到他嘴边。羊杂被煮得软软糯糯,汤汁温热鲜香,暖到人心底。闻徵盯着他细致的动作,哪里看得出平日那个雷厉风行的总裁,不由握住他拿勺子的手,任性道:“我也喂你。”
“附近有我投资的一个马场,吃完之后去看看吗。”易承昀手上的碗被闻徵接过去,看他饿的狼吞虎咽,低声问:“还记得昨晚什么时候睡的吗?”
“我记得我们吃了一个烤全羊,和牧民喝酒,一起跳舞到天黑。”闻徵看他似乎欲言又止,一口气喝下半碗汤,打趣问:“怎么啦?你该不会偷偷摸摸对我做了什么吧嗯?”
易承昀挠了挠他的下巴:“我要对你做什么、还需要偷偷摸摸?”
闻徵早就想跟他一起到马场走走,因这里和他们在城郊的马场大为不同,草原幅员辽阔,这里的马成群放牧,极大限度保留了马的悍性。
牧民打开栅栏的一刹,几十匹马恣意飞驰,无拘无束,马蹄节奏响亮,传遍整片草原,顺着白云飘向远方,这是属于血脉中天生野性的召唤,似能勾起人心底对自由憧憬。
“我们去认识一位新朋友。”易承昀牵起闻徵的手,走近一圈被木栅栏围起的草地,一匹小马跑过来用嘴扯他的衣服,他宠溺摸了摸马儿的额头:“他叫三太子。”
这是一匹看上去只有四五岁的小白马,得到易承昀不许咬的命令后,又好奇用鼻子嗅闻徵伸过去摸他的手;马儿清澈明亮的大眼睛仿佛凝着水,能看进人的内心,他的毛发洁白如雪,没有一丝杂毛,阳光照射下如同耀眼的珍珠。
闻徵眼眸闪闪发亮:“我可以试试吗?”
易承昀让人拿来马鞍护具,注视围着马打转的闻徵,作为一个骑手,这么多年遇到的马数不胜数,闻徵对马有关的一切总是那么兴致勃勃,每当接近爱马时,眼里都会闪烁着坦然的友善和真挚。
第一眼望到三太子,闻徵就认出这是一匹乌珠穆沁白马,华国西北草原繁殖的特有骏马品种,草原上等级最高的马。
兴许是常年和马打交道产生的直觉,闻徵信任这匹白马,不会伤害自己;况且蒙古马性格多温驯活泼,尤其这匹叫三太子的马,十足一位优雅高贵的皇族。闻徵骑在他背上,有种强烈的感觉,他只是一个乘客,三太子领他朝草原奔去,穿梭在如同波浪起伏的连绵芳草中,心底被安详和温柔填满。
“我很喜欢他。”闻徵骑着三太子跑遍半个草原,才慢腾腾踱回马场,鼓励般拍拍马脖子:“以后我要多来这边。”
“你知道吗?传说蒙古族用马做定亲礼,因为马对他们而言是最忠实宝贵的伙伴,代表对终身伴侣的珍视。”易承昀扶他下马,不经意问:“你对这份聘礼还满意吗?”
“你这先斩后奏,才问聘礼,会不会有点晚?”没察觉他话里的意思,闻徵抓住他的手,轻松跃下地,跳到他怀里:“我可是相当不好应付的。”
“那好吧,我们回去。”易承昀刻意流露出失落,有心吓吓他,压低声道:“回去做些你一定会满意的事,直到假期最后一天。”
“到最后一天?!”闻徵背后一紧,挽住他的胳膊,不知所措道:“等等,我说不好应付,不代表我不喜欢三太子。”
易承昀转过头,还是没明确表态,闻徵急中生智:“我们先去挑几只羊吧?怎么也得准备点礼物带回去。”
易承昀不拆穿他:“好。”
说是挑礼物,实际上是闻徵边吃边玩,磨磨蹭蹭逛到天黑,易承昀才不得不把人拎回去。
“那边好像有篝火晚会,”回到住的地方,易承昀放下闻徵买的大包小包,指向窗外,竭力让语气听上去波澜不惊:“要去看吗?”
“当然要。”白天没玩够,闻徵拽住易承昀,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升起篝火的地方,不禁疑惑:“为什么没人过来?”
满天星幕下,篝火烧得噼啪作响,驱散晚风中的凉意,为草原夜色增添别样的风情。
半刻没听见易承昀的声音,闻徵感觉到那人轻轻放开他的手,下意识回过头,刹那间,他整个人像被定住,心跳快得几近窒息:易承昀单膝跪在地上,手上捧一个打开的精致盒子,盒中静静躺着一对戒指,在星光下反射出心动的银光。
“闻徵,自从你来到我的世界那天,所有事都变得不一样。”易承昀的声音听起来像凝固了一般,准备过几千遍的话,在闻徵注视他的眼神里,连同理智倏地从脑海统统飞走,只剩三个字:“我爱你。”
漫天繁星倒映在易承昀的黑眸中,闻徵看到他眼里的自己熠熠生辉,美好梦幻得难以置信,心蓦然像篝火一样滚烫。
“我也。”冲上前抱住他,闻徵眼泪喷涌而出,唇颤抖着贴上易承昀的唇,彼此的呼吸似融化在一起:“易承昀,你愿意彻底占有我、以后只属于我吗?”
“我愿意。”易承昀捧起他的脸,小心翼翼吻上他的唇角、眉眼,仿佛唯有通过闻徵的温度,来确认不是在做梦。
易承昀笑起来更英俊,闻徵柔柔吻回去,不由自主想,以后也要让他露出这样的笑。
在周围牧民不知名的祝福歌声中,闻徵被易承昀打横抱起,像为解答他的疑问,那人伏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让他的脸倏地变通红:“要去洞房。”
喧嚣被关在门外,他们双双跌倒在柔软的引枕上,闻徵伸手抚上易承昀的脸,想把那人此刻的表情印在脑中。
易承昀背后是流淌的星河,天真烂漫的群星无忧无虑散发光辉,闻徵眼中却惟有爱人垂头凝视他的眼眸、比星空还要深邃,深邃得能容纳下整个世界。
“请允许我成为你的夏季,
当夏季的光阴已然流逝!
请允许我成为你的音乐,
当夜莺与金莺收敛了歌喉!
请允许我为你绽放,我将穿越墓地,
四处传播我的花朵!
请采摘我吧……”
夏日夜空,星辰闪耀,鲜艳的羊毛地毯染上一层柔和的白辉,旖旎的情愫在房里弥漫。
呼吸平伏下来,闻徵懒懒仰起头,软绵绵开口:“老公。”
易承昀:“嗯?”
闻徵牵起嘴角:“老公。”
易承昀侧过身,依然和他十指紧扣,脸上带着淡淡的笑,静静看着枕边人。
闻徵被他看得脸又开始发烫:“老公,你在想什么?”
本想说“在想你喝醉酒为什么会念诗”,易承昀话到嘴边,改口道:“在想如果我们再办一次婚礼,你会不会反对?”
“只有我们俩的话不反对,要请乱七八糟的人就算了。”想到要招呼一堆人就头痛,闻徵认为婚礼仅属于相爱的人,继续纠缠他:“老公,”
看来他的小猫兴奋得不想睡觉,易承昀宠溺笑了笑,亲亲他的眼角:“你在想什么?”
闻徵勾住他:“在想我们可以再来一次。”
在他们上方,黛蓝的苍穹布满繁星,它们将于恒久不变的宇宙中,见证地上的幸福的一幕幕。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结局了,谢谢看到这里的大家!接下来会慢慢掉落几个番外,希望能下一本再见。
接档文《残疾反派对我真香了[穿书]》(戳进专栏可见):
岑星看了一本小说,里面的反派boss和他一样,是一位年少成名的马术骑手,却因主角受的诡计,意外坠马导致双腿残疾。
不想当他激情辱骂剧情后,一觉醒来,竟发现自己穿成挑拨离间反派boss和主角受的蠢毒炮灰。
这位炮灰和他同名同姓,是豪门被抱错的真少爷,可惜是个漂亮蠢货,除了脸一无是处;因一手好牌打得稀烂,最后落得众叛亲离不得好死的下场。
岑星:乌鸡鲅鱼。
本来他打算走为上计,可当他无意中瞥见反派boss那张惊艳绝伦却冷傲的脸后,情不自禁咽了一口水:
是这个人!我要驯服他!
陆明燊因意外残疾,本来阴鸷的性格更为乖僻,可那个传说中贺家扶不起来的长子却从不怕他,屡屡在他底线的边缘试探。
于是,陆明燊决定找机会,好好“教育教育”岑星,好让他知道这里谁是主人。
没想到,岑星不仅没半分恐惧,反弯起眉眼,大胆勾住他的脖子,轻轻在他唇边印下一吻.
陆明燊的防御顷刻崩塌,哑声问:“你不怕?”
岑星调皮地挑起他的下巴:“我驯服过无数烈马,现在想试试驯服你。”
陆明燊眼神一暗:……
那天半夜,岑星哭唧唧挂在他脖子上:“我、我以为我才是骑士,怎么反过来……”
陆明燊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知道得太迟了。”
起初所有人都以为岑星要求嫁给陆明燊,是觊觎陆家的财产,利用陆明燊的残疾借机上位。但只有陆明燊知道,岑星是怎么一步步咬牙将他从轮椅上扛起来,握住他的手,陪他度过一个又一个被病痛折磨的寒夜。
☆阴鸷偏执真香醋精【攻】X美貌傲娇坚韧乐观【受】
结尾引用:
SummerforThee,GrantIMayBe
byEmilyDison
Summerforthee,grantImaybe
Whensummerdaysareflown!
Thymusicstill,whenWhippoorwill
AndOriole--done!
Fortheetobloom,I'llskipthetomb
Androwmyblossomsover!
Praygatherme-Anemone-
Thyflower-forevermore!
请允许我成为你的夏季
请允许我成为你的夏季,
当夏季的光阴已然流逝!
请允许我成为你的音乐,
当夜莺与金莺收敛了歌喉!
请允许我为你绽放,我将穿越墓地,
四处传播我的花朵!
请把我采摘吧--银莲花--
你的花朵--将为你盛开,直至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