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珍说完那句话后,便丢下赵弘祯,走了出去。
从头到尾,她喜欢的都是毛茸茸的旺财。
而不是这个占据了旺财的灵魂。
换成人类的话说,她就是馋旺财的身子。
旺财身娇体软易推倒,哪怕性子皮了点,总爱闯祸,可一用水汪汪的眼睛看过来,锦珍就觉得自己还可以再铲五百年的屎,没有一句怨言。
而这个生魂的存在——
好吧,她打听了下,当今陛下姓赵名弘祯。
赵弘祯的存在,虽说节省了她不少精力,免去了铲屎的困扰,可是也剥夺了旺财卖萌的乐趣啊!
所以自从锦珍知道旺财的反常行径都是赵弘祯所做后,自是希望赵弘祯能赶紧离开。
她坐在台阶上,托腮望着天上的星星。
本来按照计划,她是打算等旺财长大一些,起码换掉一次毛毛后,就带着旺财离开这方寸的天地。
可是现在赵弘祯霸占着旺财的身子,她也不知道该不该继续等下去。
若是赵弘祯做狗做上瘾了,一辈子也不回去可怎么办?
锦珍自认她可不愿意留在这高高的宫闱中过一辈子——
他们混沌都是游走于天地之间,怎能局囿于这小小的后宫之中?
就这样想了半天,锦珍脑子一团浆糊,也没有想出一个合适的办法。
就在这时,姬同悄然落地,翻到了锦珍住的小院子里。
锦珍见他前来,惊讶道:“你怎么来了?”
姬同左臂残缺,这是他的独有标记,可是他却从未因此自卑,反而自带一股风流气质。
他微微一笑:“小宫女,三月之约已到,你可是忘了?”
“哦!”
锦珍想起来,之前和姬同约好,等三个月后,旺财长大一些,便同他一起畅游江湖,品遍这天下的窈窕珍馐。
“我——”锦珍有些闷闷不乐,“我可能不能去了。”
“怎么?”姬同不解。
在他眼中,锦珍如同一缕皎洁的月光,与后宫污秽格格不入,从来就不该在这方寸天地中度过自己的一生。
“既有能力,又何不离开?”
“唉!”锦珍长叹一声,“我不能抛下自己的幼兽不管!”
这是兽族的道义,既然决定了收养,便要承担它一辈子的责任。
更何况,旺财这种小兽,早就被人类驯化,丧失了野外生存的天性。锦珍怎么也不可能丢下它不管不顾。
“你那只小狗在何处?”姬同知晓锦珍养了只狮子狗。
“它.......被人赶走不见了。”想起这个,锦珍就是一阵悲伤。
“能否寻回?”姬同说道。
“我不知道。”锦珍丧气道,“这得看天意。”
谁知道赵弘祯还愿意在旺财身子里待多久!
上次是她眼拙,没有看出赵弘祯的真龙之魂。
他们赵氏先祖庇拥,赵国尚可延续数代,而赵弘祯身上沾染了龙脉的气息,生魂自然强横。
只要他在,旺财的魂魄就会被压制得出不来。
“不如这样,索性你也不知丢在了何处,可以先托付熟识的朋友帮忙照看,我们定期回来看看。若是找回来了,便带着它离开;若是回不来,那也就继续等下去。”姬同认真道。
说完,他笑了下,提醒道,“望月阁的老板还一直催我,定的花雕鸡还要不要。”
听到美食,锦珍不争气的吸了下口水。
“还有竹灯肉、蟹粉狮子头、酒酿圆子.......”姬同一口气报出许多菜名。
锦珍打断他:“够了!我想了想,先和你出去也没什么——”
姬同说得对,大不了定期再回来看看就是。
锦珍闭上眼,重新感受了下屋内的旺财,发现赵弘祯的生魂仍旧附着在上面,正反复在屋内踱步。
锦珍想了想,又和姬同说道:“你且等我片刻。”
说完,她闪身去了宫女春梅的住处,匆匆写了一封简短的信,提醒她第二天早上务必要送到自己屋里。
春梅忍着困意,纳罕道:“莫非你屋里藏了什么人?居然要我去送信......”
“嘘——不该问的最好别问。”锦珍悄悄给她塞了一袋银子。
春梅瞬间清醒,点头如捣蒜:“我明白!”
“另外,以后我不在的时候,麻烦帮我照顾一下旺财,莫要短了他的吃食。”
“你不在?你要走吗?”说完春梅都觉得天方夜谭,她们是一辈子的奴才,怎么可能轻易离开。
锦珍笑了下:“我当值或者随贵人出行,总有我不在的时候。”
“没问题!”春梅掂了掂银子的分量,别说照顾一下旺财,就是给这只狗送终都没问题。
送完信,锦珍又折回去,发现姬同果然在原地等她。
“事情处理完了?”
锦珍摇摇头:“怎么可能。”
事情永远一件接着一件。
若是只顾埋头前往那个终点,必将会错过许多沿途的风景。
想明白这个道理,锦珍又说道:“不过我们可以走了。”
“不怕我是坏人?”
“你不是。”
“怎么这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