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都是同学,认识认识。
向天发誓,他真的只是想认识认识,逗她玩玩。
他甚至没有反应过来那个女孩口中称呼的易谦是他记忆中的易谦。
也没想过他只想认识认识,逗她玩玩的小姑娘,竟然是霍随城的女儿。
下定决心痛改前非又如何,还不是被整治得差点连高考都没赶上?
有钱有势王八蛋。
于是他低头认王八蛋当爸爸,称呼那个他从小记恨在心的男人为父亲。
从此改头换面,一跃从底层小混混成了留学精英,商界新贵。
但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想知道自己如果再次出现在心心念念了十多年的小姑娘面前,她还能不能认出自己。
他想,如果再见面,他一定要逗逗那个小姑娘,还记得第一个向你表白的人吗?
但当他真的再次站在小姑娘面前,他发现自己不是当年那个小混混,而小姑娘也不是当年那个青涩的小女孩了。
他不想只和她玩玩。
当初说的戏言他想当真。
感情讲究循序渐进。
这句话到底他妈是谁说的屁话?
循序渐进的结果就是果子被易谦那个混蛋给摘了。
当初他就应该脸皮厚一点,做事混账一点,做人混蛋一点,也许,最后遗憾的就不是自己。
他见过霍小小最美的样子,在婚纱店里,远远隔着街见过一面。
后来她结婚的前一个晚上,他在霍公馆外的车里,抽了一晚的烟。
从此以后,在很多个夜晚,他都在梦里见过霍小小,梦见她在自己面前,喊他:“江哥哥?江弋哥哥?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