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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诉衷情(1 / 2)


方子瑜睡得迷迷糊糊之间,突然听得院门处有人声。

他披了衣裳,顺手举了手边的烛台往外走去,刚推开门便看见一群墨绿劲装的鹦鹉卫,举着火把,面无表情,很快便在门前站了两排。

起初他还以为是楚韶回来了,直至一袭白衣的周兰木打着哈欠从众人当中走了出来。

“四公子,您……”

话还没说完,他便被手边两个鹦鹉卫摁住,重重地栽到了地上。

周兰木眯着眼睛,没理他:“后院的书房我亲自搜,前廊的书画不许动,其余的地方,搜仔细着点,长公子要见的东西,务必得找着了。”

那群鹦鹉卫也不多言,干脆地答了句“是”便四散去了。

方子瑜这才反应过来,抬头不可置信地道:“将军那么信任你,你——”

周兰木却依旧没有理他,优哉游哉地越过他往后院去了。

方子瑜发疯一般挣脱着周围的鹦鹉卫,在他身后嘶吼道:“你居然把将军给卖了,他那么信任你,你竟然和戚氏狗贼同流合污!”

周兰木脚步顿了一顿,回头“唔”了一声:“听见了,子瑜大人开口侮辱长公子,将军府上下对长公子不满已久,正好给他主子定罪。”

身后还能听见方子瑜的咒骂声,周兰木无所谓地撇了撇嘴,继续往后院走去,刚刚走到书房门口,他便瞧见方和正站在一旁等待着他。

方和是太医院国手,从前一直跟着他,定风之乱后被打压,本想直接告老还乡,但楚韶说自己多年征战身体不适,硬是把他留在了中阳。

周兰木的身体只有他最清楚,因而二人在私下里一直都有些联络。

“我这个养子跟楚韶关系好,脑袋瓜得很,”方和见他缓步走来,叹了口气,“你说你,做了什么也不告诉我,你把楚韶送到昭狱里去了?”

“大内典刑寺是好地方啊,”周兰木伸手推开了书房的门,笑答道,“小楚将军送那么多人进去过,自己也该去感受一番了。”

方和跟着他进来,没好气地说道:“你也别高兴得太早,我这些年左右瞧着,觉得楚韶也不像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当初卫叔卿那老贼本想在我出中阳之后便灭口,楚韶虽是装傻充愣把我留在他府里,毕竟也保了我一条命。”

“方太医是国手,他行军打仗免不得受伤,你是对他有用的人,”周兰木走了进去,顺手点了手边一只烛台,“有用的人,当然要留下了。”

方和唉声叹气地说:“你拗得很,向来不肯听人劝——罢了罢了,先看看他书房里有什么再说罢。”

将军府的书房是素日里守卫最严的地方,若楚韶在府中,大多数时间都在书房里待着,若他不在,也有方子瑜和一众侍卫守着。纵使陆阳春武力高强,也不曾偷偷进去过。

“阳春跟着你从东南回来了?”方和在周兰木身后问道,“他装得倒像,竟没让楚韶看出破绽来。你别以为楚韶这小子傻,打了这么多年的仗,人可鸡贼着呢。”

书房的摆设很是稀疏平常,不过是几排整整齐齐的书架,一张雕花木桌子,桌子前的椅子似乎长久没有人坐,竟落了厚厚一层灰。

“再怎么样,那也是我教的,”周兰木伸手摸了摸椅子上的灰,嫌弃地皱了皱眉,“他不用转身我就明白他有几根尾巴,除了狼心狗肺这一点外,他有什么我不知道的。”

他放下手中的蜡烛,摸出一块帕子来擦了擦手,随后绕过最内排的书架,伸手摸了一会儿,果然摸到了花瓶后面的密室机关。

将军府的密室他当初进来过,这府邸和当初的太子府同出夙州天下第一能工巧匠公输无椽之手——此人还为倾元皇帝修建过秘密皇陵,改造过大印朝的皇宫构造,后被倾元皇帝秘密除掉,留下的东西也成了永恒的绝唱。

他轻车熟路地绕过面前的书架,从最黑漆漆的密室门口走了进去。

他眼睛在黑暗中有些不太好,险些直接撞到正对面的博古架上,方和在他身后跟着走了进来,连忙点起了三根蜡烛,才把这一片黑暗的空间照亮了些许。

周兰木定了定神,转头打量起这间密室来——这密室似乎平日没有人来,大部分东西上都盖了厚厚的白色绸缎,只有进门处那个博古架上没盖什么,放着一些寻常的笔墨纸砚、男子衣物,瞧着却一尘不染。

密室中央摆了一个大大的铜制香炉,镂花精美,还有燃尽了的熏香碎末。方和拈了些放在鼻子下,却惊异地笑了一声:“哟,这是檀香。”

檀香——是当初承阳皇太子最爱用的香料。

周兰木手指一抖,举着手边的蜡烛转了两圈,却什么都没有发现——这件密室里甚至连一个落座的地方都没有。白色绸缎下大小不一,也不知道盖的是些什么东西。

楚韶素日里一直待在这件书房里,密室之外的椅子上有厚厚的落灰,密室之内连个落座的地方都没有,那他平时都在干什么?

方和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殿下,来瞧瞧这个,我老眼昏花,是看不清啦……”

他回头去看,只见方和手中拿了厚厚一叠信笺。

最上面的一封已经被他拆开,周兰木接过,低头一扫,先瞧见了一句:“承阳吾妻,见字如面。”

血液里似乎被灌进了什么东西,冰凉的,酥麻的,让他整个人都有些颤栗。

周兰木默然地拿着那封信,继续往下瞧。

楚韶从前写字并不好看,歪七扭八不成样子,从春深书院被他带回来、住进太子府之后,他手把手地教了许久,才教出一手行云流水的行书来。

只是他自己不爱写行草,更爱凌厉些的瘦金体,楚韶还不止一次表示过抗议,也要学瘦金体,说这才是“落笔有风骨”的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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