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地点是其他人定的,名叫凤祥楼,菜式精美,价格更美,厨师都是国宴大厨,听说选在这里,方曼姿还开心了一下。
一来是好久没吃过了,二来,以她现在的消费能力,已经吃不起一顿饭顶她一个月工资的酒楼了。
方曼姿心想,什么叫世事无常,她方大小姐,也有沦落到靠聚会蹭饭的一天。
再一想,她连给前男友当下属这事儿都能发生,蹭饭也不算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就又释怀了。
一路堵车,本来四十分钟的路程,足足一个小时才到。
凤祥楼的迎宾把她领到包厢,一进门,里面已经坐了七七八八,就等她一个了。
“哎呀,大小姐,可算把你等来了。”坐在靠窗位子的许博文站起来,从旁边的空座椅上抱起一束粉色玫瑰,送到方曼姿手里,“欢迎大小姐驾临安城!”
其他人虽坐在位置上,也都兴高采烈地看着她,说:“确实太慢了啊,我今天为了来这个同学聚会,加班我都翘了,你也太不积极了。”
一群人应声起哄,非说她没有同学情。
方曼姿料想中的同学聚会,互相喝酒,吹牛,聊自己那些上亿的生意,比谁开的车好,这些事,一个都没发生。
就好像大家还是高中,是那种一起罚抄写,一起做值日的纯粹同窗之谊。
她笑着接过玫瑰花,抱在怀里。鞠恬恬给她留了位置,她坐过去,说:“驾什么临,大清早亡了,别搞这套啊。”
方曼姿名媛圈第一把交椅不是白坐的,社交场合social女王,不管是什么人她都能自如应对,你强势我就软一些配合你,你紧张我就大方一些照顾你,生在豪门,这些都是打小练出来的功课。
鞠恬恬也说:“你怎么才到这儿?”
“路上堵了一会儿,我也想早点来。”
包厢大到可容纳十几人,此刻倒是没坐满,她看了一圈,来了不到十人,就是鞠恬恬在微信上说的那些名字。
许博文,就是给方曼姿送花那个男生,似乎是攒局的人,他出门,把服务生叫了进来,要来点菜的iPad,然后旋转玻璃,把Pad转到方曼姿面前。
“来来,大小姐受累,把菜点一下。”
方曼姿看了大家一眼,说:“我也不知道你们爱吃什么,你们来就好。”
“没事儿。”一个男同学接话,“你爱吃什么我们就爱吃什么,都依你的口味来。”
“对啊,我们又不挑。”
鞠恬恬听见这话横了那人一眼:“怎么说话呢,搞得好像我们曼姿很挑似的。”
读书时方曼姿就是班宠,起先大家都当她是那种骄纵大小姐,长得再漂亮也不大乐意跟她接触。
谁都不是奴隶,乐意伺候公主病。
慢慢的,也就不到半个月时间,大家就发现这位大小姐就是人娇气了点,脾气多了点,但人特别有意思,待人接物都很真诚,跟她说话的就多了起来。
有些人身上天生就有那种别人疯狂想要对她好的气质,明明什么都没做,就能让人想把全世界最好的都摆在她面前,供她挑选。
方曼姿就是这种人。
外号叫“旗杆”的男生玩笑吐槽:“拉倒吧,你还不挑。你要是不挑,至于那么多人追你你都不应,偏偏追着十三班那个谁——”
大家心照不宣地开始起哄,包厢正热闹着,恰赶上“旗杆”说到那句“那个谁”,包厢的门突然被人推开了。
众人看过去,本以为进来的是服务生,待看清门口来人是谁的时候,整个包厢都静了下来。
像是喧闹的世界被人按了暂停键,而进来的人,就是那个开关。
许博文惊讶地站起来,说:“周熙昂?你竟然来了?我还以为你不会来!”
周熙昂站在开门的服务生身后,腰身笔直挺拔,长身玉立,整个人矜贵疏离,远远瞧着有些贵气。
他眉目淡然,轻轻颔首,在许博文的招待下,坐到了后者的旁边。
就那样坐下了,没看出什么不悦的情绪,周身的疏离与其他人形成一道天然屏障,热闹气氛也无法感染到他。
向来与聚会无关的人,谁也想不通他今日怎么突然来了。
更重要的是,在场的人都在暗想,他到底听到“旗杆”的那句话没有。
要真听到了,那可真是太尴尬了,说别人八卦说到了正主头上。
可看他一句话不说,众人又隐隐放下心,赶紧扯到别的话题。
鞠恬恬说:“曼姿,快点菜吧,大家都饿了。”
其他人赶忙附和。
方曼姿也就没推辞,拿起Pad,小指微微翘着,翻看上面的菜式。
眼睛落到电子屏上,翻了好几页,心思却飘出了老远。
他为什么会来。
不是说好的没请他吗?
有时候人生就是离谱。安城在南方,这么多年了,别人每次约她到安城玩,她全都拒绝了。
问原因,只说受不了高温。
她心里头清楚,不耐热是假的,周熙昂在安城读大学才是真。
城市很大,其实有时候也没有那么大。
她不想去他生活的城市,更不想碰见他。
如今到了安城,第二天就碰见他,租个房子也碰见他,同学聚会也碰见他,这到底算什么。
冤家路窄?
人鬼情未了?
她被自己无聊的冷笑话逗笑,暗中定了定心神,在Pad上选了自己想吃的。
照顾到大家的口味,又点了些大众口味的菜,外加汤和餐后甜点。安城人有吃饭喝汤的习惯。
酒水饮料交给男生来点,喝多少他们心里有数。
她坐在那边,掏出手机来玩,耳朵听着其他人与周熙昂攀谈,都是些工作上的事。
其实他们之间的同学关系,是有些混乱的。
周熙昂与在座大部分人都是同学,他们是早在分文理班之前,就已经是一个班级的同学。
分班后,周熙昂作为尖子生被分到了十三班去,十三班他们那一年的理优班。
而方曼姿是从其他班并到现在的班级,慢慢才熟悉。
后来,她跟周熙昂在一起之后,为了天天见到他,她让家里找了关系,强行转到了十三班,作为他的同桌。
她还记得,她刚到十三班的时候,那时刚跟他在一起没多久,有他坐在身边,那些张扬任性都没了,她成了乖顺的猫。
理优班跟普通班基础不同,讲课速度也不同。
转过来第一天上的是物理课,那是她最为头痛的学科,你说世上怎么会有物理这么云里雾里的学科呢?简直讨厌极了。
尤其台上戴眼镜的男教师讲题飞快,她一道题听得一知半解,没弄懂是怎么回事,就已经讲起了下一道题。
她急得握紧水性笔,抬头看老师,老师只顾着在前面讲课,再看其他人,大家都在闷头听讲,没什么问题的样子。
想转头求助于周熙昂,他端坐在第一缕晨光之下,清瘦的肩,俊逸的侧脸,如果漫画《恶作剧之吻》有真人,她想,那他一定是最贴近真人的入江直树。
她不敢打扰他,悻悻垂头,内心有些懊恼。
还有一些,觉得自己蠢笨的自卑。
同样的题目,别人都能弄懂,只有她听不懂。
如果她举手提问的话,一定会被其他人笑的吧。
他会不会也觉得丢脸,自己是成绩榜上第一的学霸,找的女朋友硬转到他的班级,却连这么简单的题目都弄不懂。
会不会,因此嫌弃自己。
她把头埋得很低,一时间有了情绪,台上老师讲课的声音,只让她大脑乱糟糟的。
沮丧得,像一只自闭的鹌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