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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2 / 2)


襄国公府的饭菜,只要你在这里用过膳,就知道有多垃圾,尤其是一个个得儿全都是锦衣玉食,更是接受不了,但是因为前车之鉴,他们对于这火锅的期待值并不是很高,或者说直接是负数。

但是,火锅是什么?

是一个全民皆可的食物好吗!

火锅,烧烤。没人能抗拒的了。

清朝时,后宫最常吃的食物就是锅子了,这还不能代表火锅的美味吗?

虽然只是小小的一口汤,就已经让池墨的眼睛亮了起来,他再喝一口,的确美味,并且发现这不是自己因为所受惊吓而出现的幻觉。

他再看看坐在旁边的杨启明,他已经一碗下去了。

杨启明:“李兄,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你,从来没有。”

池墨:垃圾。

还好今天心情好,不和他计较。

池墨调整自己的心情,看来李洄这是因为府里做饭太差完全逼了出来啊:“所以,李洄这个到底怎么吃啊。”

现在的李洄有些小傲娇,那种心情是由心底散发出来的高兴,完全不在乎之前他们说过什么。

“这叫火锅。”李洄指了指面前的羊肉卷,他算不上肉食主义者,可谁不喜欢吃肉呢,所以肉全部被高桉放在了他这边,这整的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其实他很好意思。

“所以这些菜?”杨启明才不在乎这个叫什么,他更在乎怎么吃。

李洄:“先下肉,再下菜。涮一涮,肉变色了就可以吃,菜生吃都行。沾着调的酱料,边涮边吃就好。”

李洄吃东西很有一番套路,吃重庆火锅一定要用油碟,普通火锅吃麻酱,潮汕火锅吃沙茶酱。

这次的菌汤当然是要吃麻酱的,至于杨启明和池墨二人他就自动默认两人要吃麻酱。

每个人都有自己配酱料的手艺,每个人也认为自己配的多好吃,李洄也是这样认为,最重要的是这里没人知道怎么配啊,就连吃火锅的人除他之外都没有。

所以他配的酱料就是超级无敌好吃。

他端起一盘子肉准备下进去。

高桉见状,连忙拿起一双公筷:“爷,我来吧!”

李洄便撒手不管了,有高桉也还算好,他自己吃的时候,每每到了最后,火锅便成不了火锅,反而成了麻辣烫或是大乱炖。

之前在道观的时候,李洄不是没有吃过火锅,只是是用陶罐煮的,现在有了铜锅更有感觉。

有高桉,他的生活就更有保障了。

这一顿饭是吃的是主客尽欢,所以说火锅是伟大的,对于外国人和华夏完全不同的口味来说,他们都是非常喜欢的,更何况北方人的口味,就是爱麻酱的火锅呢。

“确实美味,看来你们府里的伙食水平有显著的提高啊!”杨启明吃饭的时候,虽然迅速但是依旧很有礼节,这也是根深蒂固的家教,池墨则更是慢条斯礼。

李洄与二人更是不同了,他吃的赏心悦目,与吃播有的一拼,就连他祖母都经常叫他去和自己用膳,说是,看见他吃饭:能多吃半碗饭。

“所以李洄,你这次回来就只能去当九皇子的伴读了呗,我还想着你要是回来了,有人可以和我一起去白马书院呢!”话过半晌,池墨也开始话捞起来,谁能想到翩翩如玉的贵公子其实是个话唠呢也算不上话唠,只是话会多些。

等等!他刚才听进什么?

白马书院?

事实上,李洄的身体比脑子反应的快了许多,他已经喊出来了:“白马书院?”

“对呀!白马书院,你再怎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也应该知道白马书院吧!就连我妹妹一个闺门小姐都知道,白马书院。”池墨太无奈了,他指了指杨启明:“他不愿意去白马书院,认为那里全是酸秀才,非要去苍岭书院。”

李洄:“。。。。。。苍岭书院”

文教院是白马书院,武教院是苍岭书院。

白马书院是输送文官人才,多是文状元,而苍岭书院则是输送武官人才,多是武状元。

这下看来,池墨选择白马,杨启明选择苍岭也并无不可。

只是。。。。。。

“你们为什么不选择太学?”李洄很是好奇,对于他们二人来说,想要进去太学并不是难事。甚至不需要考进去,一亮身份就行。

二人皆无声的相视一眼,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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