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1. 笔趣阁
  2. 耽美小说
  3. 风味香烛店
  4. 17、观音奴
设置

17、观音奴(2 / 2)


伍晨帮腔:“这位鬼姐姐,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啊?我哥这名儿真的很烂大街的,小学数学书上所有的男同学都叫小明……”

在施薇可怕的眼神中小怂鬼伍晨默默闭麦。

“我等了你几百年,你就是化成灰和旁人骨灰搅和在一块儿我也分得出来!”女鬼歇斯底里。

这话可就太绝对了。但伍家人都不敢搭腔。

红药敢:“你既认出他了,精准报复他便是,干嘛要附施薇的身?”

“红老板……您肯定没谈过恋爱吧?”伍晨没忍住,一脸复杂地道。

成了精的陶俑谈什么恋爱,捉对厮杀吗?红药理所当然地点点头。

伍晨的神色顿时更复杂了,因为他突然想起来,他这辈子连女孩子的手都没牵过就死了,岂不比红老板更惨?

不过复杂归复杂,还是要老老实实给红老板解惑的。从没谈过恋爱的爱情理论小天才伍晨,摇头叹息道:“她这是想和我哥再续前缘呐!”

“那不行。”红药神情坚决,“你快从施薇的身体里出来。”

女鬼之前听了红药让她精准报复伍明的话,还以为这人和那些道貌岸然的和尚道士不一样,不会妨碍阻拦她,结果不过几句话的功夫他便改了口,她的心里居然升起了一股荒唐的、仿佛遭到背叛的气愤。

“你不必这样瞪着我。”红药道,“屈明负了你,他的转世伍明或许还担着因果,但施薇无辜。”

女鬼幽幽.道:“可他爱她。我也试过以原形接近他,但是他都不为所动……”

伍明觉得,这他就得为自己说句公道话了:“你说的原形接触……是指鬼压床?还是指飘在我窗外的白影?”

不敢动,真的不敢动。

女鬼不理他,继续道:“我没办法,只能附在这女子身上,但他也很快便发觉我不是她……”

说着说着,女鬼还委屈起来了:“我…我从没想过害他,也不曾害过他的家人,我只是……我只是想与他成亲!”

这倒是真的。伍父伍母心很大的点头,这女鬼附在施薇身上后,每次来他们家都是为了催婚。

红药:“你的执念就是和他成亲?不杀人?”

女鬼点头:“不杀人,我就是想和他成亲。”

“那你之前唱什么唱?”直接把伍家人唱倒了一地。

谁知女鬼十分委屈地辩解道:“我生前就是个唱戏的啊,而且屈明突然唤我的名字,我以为他想起我了,一激动,便唱了一段我们初见时我在台上唱的曲……”

伍明比她还委屈:“我什么时候唤你的名字了?”

“我名唤观音奴。”女鬼幽怨的盯着他,“你曾夸过这名儿好听的。”

不知是不是唱戏的缘故,这三个字从她的嘴里说出来,有种莫名的缠绵感,十分动听。

这……众人忆起,在女鬼唱戏的前一秒,伍明好像确实说了一句‘是观音?’,但那是个疑问句啊!

伍明有种被碰瓷的无奈感。

见这女鬼对他们没有杀意,又神志清晰能好好对话交流,伍母便没忍住插了句话:“这位观音奴姑娘啊,你看这事都过去几百年了,那屈明都不知投了多少次胎早就不是从前那个人了,你要不要就……先从薇薇的身体里出来吧?”

听说被鬼附身后都要生一场大病的,薇薇的身体虽然还不错,但也经不住这样糟蹋啊!伍母心里急得不行。

“我不。”观音奴拒绝得很干脆,“我要和他成亲,但他爱施薇,我只能如此。”

伍晨多嘴道:“可就算你和我哥结婚了,那结婚证上写的也是伍明施薇,不是屈明观音奴啊,有什么意义?”

刚从玉观音中重见天日没多久的观音奴迷茫道:“结婚证是何物?”

“就是婚书。”红药道,“没有那个,你就算按头伍明成亲,也不过是帮他和施薇的婚姻打助攻。”

虽然有些词没听过,但这话的大概意思观音奴还是听懂了:“我要结婚证!”

红药特冷酷无情:“你一个百年老鬼,连身份证都没有还想要结婚证。”

观音奴:“……”

“咳咳咳,观音奴姐姐,那个屈明到底怎么负你了啊?你给我们说说,我们一起帮你骂他!”

伍晨觉得结婚这话题再说下去就该进死胡同了,而且问题还得从源头解决,说到底负她的人是屈明,就别在他哥身上死磕了吧。

打也打不过,跑又不甘心,观音奴只好幽幽叹了一口气,将百年前那段往事细细说来。

“那时,我只是我们戏班子里一个没甚姓名的小人物,有一天,唱祝英台的角儿嗓子不适,好在不是什么大场面,我便被班主推上去充数……”

简而言之,这大概就是个性转版梁祝+‘曲有误屈郎顾’的故事。

英俊潇洒的富家公子,美貌灵动初次登台的小戏子,一个紧张出错,一个温柔安慰,然后水到渠成的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私定终生。

他们没有梁祝书院三年同窗朝暮相对沉淀下来的深厚情谊,但在屈明被父母逼迫娶亲时,他们却走上了相同的道路——殉情。

“所以……是你自杀了以后,屈明反悔了,放了你的鸽子?然后他听从父母的话成了亲,从此娇妻美妾在怀日日潇洒夜夜笙歌?”伍晨朝最常见的殉情渣男套路猜。

“不是!”观音奴咬牙切齿地说,“我好不容易借尸还魂,他却不听我的话,死活都要自杀殉我!我拦都拦不住!!!”

众人:“???”

这是什么渣男新套路?


设置
字体格式: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背景颜色: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