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越是着急越是达不到目的。
伴随着言纵强烈地想解开绳子的愿望,那股眩晕感也愈加剧烈。
眼前的画面撕碎成片段,又逐渐幻化成大片不均匀的色块。
“嗡——”的一声……
长久未被回答,江放慢慢地没了一开始的耐心,他敲了敲桌子,那两颗耳钉折射出细碎的光芒穿过镜片直勾勾的打进言纵的眼睛里。
那是微不可见的两点光芒,言纵却被勾回了思绪,两个人的视线对在一起。半晌,才听言纵低声道:“我没有杀她,你刚才不是已经相信我了么?”
江放并不吃这套:“刚才是刚才,现在不相信了。回答我的第二个问题。”
说完这句话,他竟然从对方的眼睛里读出了一种类似于“你怎么能这样”的情绪。然而对方并没有将这种情绪宣之于口,他只是垂下头,淡淡道:“汪姐那里出现了我正在找的一样东西。我去汪姐的住处,就是想把它拿回来。”
江放没说话,诡异的安静之下,言纵福至心灵:“它对我来说很重要,我……不能告诉你它是什么。”
身为人类安全局的老油条,江放见过不少像言纵一样死鸭子嘴硬的嫌犯。他敛了敛眉眼,像是在陈述某种再寻常不过的事实:“无非就是枪.支,毒.品,或者又是什么对你们妖族至关重要有助于为非作歹的东西。”
如果嫌犯要隐藏某种真相,他们会始终保持着“一问三不知”的冷静状态。
言纵无疑是江放所审问过的嫌犯里做得最好的,他像是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演员,从动作到表情与神态,处处都显露着无知和无辜。
因此江放以为这样一句普通的话对于一个善于伪装的妖来说不过是古井投石,谁知言纵听到却一下子激动起来,他猛地抬起头,像是被踩到痛脚的猫——满眼写着不可置信。
最后,他像是放弃抵抗了一般,双手垂着,脑袋也耷拉着。那头凌乱的长发铺散在他瘦削的脊背上。最不听话、不服帖的几根竖在头顶,像是凭空长出来的一对耳朵。
言纵:“我在找……一面镜子,它和我一起降生在……世界上。它丢了,我就一定要找到它。”
江放挑挑眉头:“汪忆雪没有把它还给你?”
言纵摇摇头:“我找了她好几次,但是她没有给我。”
江放像是一下子窥见了某种秘密:“假如你没有杀她,那最好的拿走你东西的机会就是在汪忆雪死后。那间房子不过十平米,藏不住什么东西,你应该很快就能找到并且将它带走,根本不会被安全局的工作人员发现甚至带回来。”
言纵看着他:“我去的时候,她还没有死。我想解开绳子救她的,但是……”
说到这里,那种莫名其妙的难受感觉去而又返,他闻到了某种气味,某种混在一起的浓烈气味:“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晕倒了。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这里了。”
江放:“你倒是撇的干净。”
江放对妖一向没什么好感,这是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的事情。但是只有人类安全局云城分局的局长程文敬还在坚持不懈地想把这个“离经叛道”的人往回拉一拉。
因此,此两人对话必定一个气得跳脚,一个耳朵几乎要听出老茧、不胜其烦。
江放没骨头一样坐在椅子上:“程局,正审犯人呢,什么事啊?”
程文敬眉头紧锁,额中的褶皱几乎能夹死一只苍蝇:“你还好意思说,有你这么审嫌犯的么?给你配了一把枪,就是让你这么用的?”
江放:“不是,特殊情况,特殊手段。又没真打。”
程文敬:“精神伤害呢?”
江放把椅子转了一圈:“您今天怎么大驾光临了?”
程文敬暂时把心中的火气压下去:“一会儿把那个嫌犯放出来,他有了自证的机会。”
所谓自证也就是,以嫌犯的身份寻找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
一般情况下,只有当证据严重不足时嫌犯才会获得这样的机会。
江放在心里盘算了一遍,言纵跟这种情况完全不沾边啊:“《和平共处条例》是不是又改了?这次又改成什么了?”
程文敬:“当神雀族嫌犯被以非常手段审问,也将获得自证机会。”
江放并不意外,但他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不满也没有半分遮拦:“您老下次干脆给他们建议,直接把《和平共处条例》改成《神雀族保护法》得了。还省得作践和平共处这几个字。”
身为人类,程文敬当然也不忿,但是身为局长,该完成的任务他也还要继续完成:“虽然是自证,但嫌犯身边也不能没人监管。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
江放起身:“您另请高明吧,在下不才,对鸟人过敏。”
程文敬随手抓起桌上放置的网球砸向满嘴跑火车的江放:“要不是你瞎开枪,会这样?你不去也得去。安渐淮真是把你教歪了。”
拒绝的话忽然就被三个字堵住了,江放把手中的网球放回桌上:“行,去就去。”
他走到门口,又停下脚步回头道:“安渐淮这个名字,您以后就别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