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办法不想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变化了很多。特别是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样貌向着他的趋势改变,我不知是该高兴,还是该悲恸。
后者居多吧。
因为每次看到自己我都会想到他。甚至有的时候我恐惧照镜子,生怕激起不想回首的过去。
当极力想要忘记一个人的时候,实际上是无法忘记的。
阿涛看到我,会怎样想呢?
阿涛老了,虽然只有三十四岁,他黑发间的白发增添了不少,眼角的皱纹也更为深邃了些。这些年他为我操碎了心,虽然我一直很听话,但不知为什么,细腻的他总会找来文章做。
“在学校不要舍不得花钱,没钱了就找我要。”他帮我收拾着行李,塞满了整整两大箱子之后,还把我的房间翻了个底朝天继续搜罗以确认是否还忘了什么东西,随后还看了看被他揉得皱巴巴的“新生用品清单”。
“爸,你就别操心了,这么多东西也不好带,到时候到学校了再买。”
阿涛真的老了。虽然表情并不复杂,平淡无奇,但他眉心的“川”字比以往更为显眼。我有点心疼。他为我付出了那么多,而我还不知如何回报。
“我是跟你说真的,不要省钱花,我还不知道你?在学校多交朋友,不要独来独往,听到没有?”
他既扮演着父亲的角色,给我安全感,又扮演母亲的角色,时常絮絮叨叨没完没了。有时我都受不了他。
我只好沉默。
这个世界上恐怕已经不存在与我有血缘关系的人了。就算有,那也只是老家还未长成的堂弟,因为伯父三年前已经被判了死刑。
虽然我与阿涛没有血缘关系,但我们已经不可分离,不分彼此了。
他絮絮叨叨多了,我也懒得回他,沉默就当做给他的回答吧。
在这座东部沿海城市的夏天,树上的蝉从早唱到晚,让人觉得聒耳烦躁。这里的空气带着海水的甜腥,我对这里的气候也没有感到不适,只是夏天刮来的大风,让我觉着外边“鬼哭狼嚎”而惧怕出门而已。
夏秋分际,阿涛把我的行李送上了车。其实学校离家并不是很远。我明明有能力考上政法大学,却甘愿在本地的一所外国语大学念书。阿涛觉得可惜,想送我去北京,而我舍不得他,选择留在这里。他拗不过我,因此好些天都不理我。
现在这些风波已经过去。后来他想通了。我想学外语,那是我的人生,我的选择。他想让我学法律,那是他的蓝图,他的梦想。他不能将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让我学压根不感兴趣的东西。
“长大了,我也管不了了。你选择什么路,我都应该支持你,除了杀人放火之外。”他拗不过我,就只好躺在沙发上,或者进屋子拿着他的照片看。
我已经不止一次听他这么说:“你长得真的很像他”、“你越来越像他了”、“你们几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云云。曾经一度我总是低着头不敢让他看,因为我怕被他看到了就会勾起他悲伤的回忆。我努力做到不像他,后来连我都发现自己长得太像他。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与他截然相反。
林森,你给了我这副容貌,我是要感激你呢?还是该怨恨你?
后来我想通了,顺其自然吧。因为对于林森这种相信来生或者涅槃重生的人来说,死亡并不是他生命的终结。他一直在我身边,无形地看着我,照顾着他。
林森,我会做好自己,我不会让你失望,也不会让阿涛失望,我发誓一定要阿涛幸福!
一定!
把我送到宿舍,阿涛却舍不得走。我跟他在校园里转了几圈,他帮我拉拢了舍友之后才不舍离开。
我对他说:“放心吧,我十八了,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军训完了我就回去看你。”
他好像心里一抽,眉间的“川”字又显现出来。
“爱森,你可知我为何要给你取这个名?”
我笑笑,“我当然知道,我又不是傻子。”
“唉……我又想他了。”
我们沉默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每次谈到他的时候,这个话题会很快终结,继而又让我们耿耿于怀,一天都不想绽现笑容。
“阿涛,我梦见他了。”我忽然朝他怀抱里钻去,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很想在他怀里大哭一场,想要哭得惊天动地、肆无忌惮。
“是吗?”阿涛的声音开始颤抖了,也因我的动作颤了一颤,“他还是那么好看吗?”
“他还是那么好看,而且他说,你该找个陪伴你的人了。”
“有你就够了,我的世界被他占据,装不下别的人了。”
其实我根本没有梦到他,我只是找个理由让阿涛去找另外一个人,可是他每次都这么回答。这会让我更加内疚,无以言表。
也许我的性格便是如此,一直都不太合群。身边的人很快有了各自的朋友,就只有我独来独往。这并不是因为我不爱交际,而是我觉得跟他们没有交集。我不会做到成天在宿舍打游戏,也不会成天嘻嘻哈哈谈笑风生。我就是我,我不一样,平淡便是我的表情,沉默便是我的名片。
虽然秋天来临,军训时的天气仍旧燥热。“你若军训,便是晴天”。这句话一点也没错。不过好在我坚持下来了。穿着虽然合身但布料让我皮肤过敏的迷彩服在烈日炎炎下站军姿,夜间经受蚊虫叮咬好不容易入睡后突然来个紧急集合的匆忙,一次又一次来回正步与齐步的枯燥,一场又一场的新生教育大会,让我觉得军训生活苦中有乐,多姿多彩。
可我还是没有朋友。
直到有一天午休之时,难以入眠的我坐在树下翻看一本外文书籍静耳忍受树上蝉鸣时,有一个声音把我从书海里拽回了现实:
“嘿!郑爱森!是你,真的是你!”
我摘下帽子寻着声音来处,发现郭沐瑶小跑而来。她是我高中隔壁班的同学,毕业之后便没有再联系,没想到在覃外遇见了。不过这个女生我一直想躲得远远的,因为高三的某天,她大晚上对我表白,表白失败后在外边找人来教训我。极度的厌恶与愤怒让她很想把我撕个粉碎。其实并不是因为我怕死,而是因为她那所谓的“干哥哥”见我一次就打我一次,我嫌烦,怕影响了我学习,我才偷偷地告诉了她我的同志身份。
毕竟拒绝她的时候没有给她一个正当的理由。而我,也不想拒绝别人时而骗别人,这样是极其不厚道的。
我以为她会四处散播我是同性恋这件事,谁知道她却没有。她觉得新颖,觉得我很有勇气,却想要与我做朋友。
郭沐瑶是全年级最漂亮的女生,有很多男生追她。她说那些男生太烦人太幼稚了,而且一个比一个没出息,追她的人都能组成一个游行队伍了。她提出要我当她的假男友,以毁了那群有色心有色胆的窝囊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