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阳之盟后十年,昔日的山野小儿谢戟已迁为周朝太师,以白衣出身位列三公。那时的凤岐国师归于山林已久,谢太师每遇诸侯起纷争之时,必然想起国师凤岐当年的教导。
那时夜风习习,国师坐在一树紫藤萝下,不紧不慢地说:“……从前草原上有一群狼,它们个个骁勇善战,每一只都是捕猎好手,首领年迈,于是它们都想当新的首领,谁也不服谁,以至于在捕猎时相互争夺,彼此使绊。”
“后来某一天,草原上又来了另一群狼,它们同样勇猛,与先头这一群抢夺羊群。”
谢戟不知凤岐哪里来得雅兴,与他讲故事听。但他知道凤岐话中有话,只得耐着性子哄他继续说。“然后呢?”谢戟忍着不耐,放下书卷问。
凤岐似是很高兴他发问,饶有兴致地继续道:“然后啊,先前这一群狼虽然每一只都是高超的猎手,却敌不过一群狼的围攻,看上的猎物总是被对手抢走,只能眼看着群里母狼小狼饿肚子。它们发现,只有一致对外,才能保全生计。于是这些狼开始彼此配合作战,最终把外来的狼群赶了出去。”
凤岐说到这里,咳嗽了一阵,又继续道:“这个故事是说,如果一群人彼此矛盾,共同的外部敌人会让他们团结一致。对于国家而言,亦是如此。”
渭阳之盟,诸侯兵戎相见,各怀心思;国师又病体虚弱,却稳坐蒲团,因势利导,辩解连环,辞润玉石。后世作《紫衣绝》,歌曰:
“渭水泱泱,紫衣独绝,智络天地,明照日月。
“渭水澹澹,紫袖八风,一合参商,辞若清角。
“渭水汤汤,紫绨弥高,凤舞岐关,横扃霄窕。”
渭阳盟约已定,靖侯占据关城,是故仍镇守岐关;国师思虑纪侯为人善忍,且引轻军远道而来,故令其领军出迎以作诱饵,祝侯诸人则重兵埋伏于两侧山坡林石之间,以便伏击。小小岐关,剑拔弩张。
渭阳定盟当夜,凤岐点两只灯笼挂在树梢上,坐在陆长卿军营中研究一架模样古怪的战车。谢戟被荒原客派来给凤岐帮忙,拿着锤子敲敲打打。
陆长卿听了一会儿噪音,起身走出军帐。灯笼的光晕中,纤瘦的国师坐在一架张牙舞爪的战车旁,一边咳嗽一边指挥谢戟干活。他的声音低哑,虽大战在即,却从容不迫。
“这是什么?”陆长卿问。
“我叫它弩车,”凤岐用帕子掩住口,咳出了些血,缓缓将染血的帕子收起,神色平和如常,“弩这种兵器,即使新兵也很容易上手,而且对付骑兵格外有利。虽然它比较笨拙,但是埋伏在山谷中正好可以弥补这个短处。我将原本的弩改造了一下,利用这种小轮子的战车,可以增加灵活度,并且射程能超过过去的一倍。”
既庆弓之后,又造出这样的弩车,想必是给祝侯山谷伏兵之用,以后或许会被世人称为“祝弩”。凤岐才绝天下,同时他也是把双刃剑。然而慧极必伤,陆长卿看着他手中攥着染血的帕子,心中戚然。
凤岐招呼谢戟取来一件丝绸织成的甲衣,他站起身,捧着这软甲递到陆长卿面前。“早些年你兄长和犬戎打仗时,军中士兵往往被犬戎骑兵利箭所伤。这些年我反复琢磨,试做了这样的软甲。这软甲是用极细密的生蚕丝织成,十分轻便,在寒地作战还可保暖,箭射进去时会被生蚕丝缠住,将蚕丝拉出,便可将箭带出,从而减少损伤。”
凤岐手中这件软甲,与当日纯钧客栈中赠与纪萧的是同一种。
凤岐偏过头又咳嗽了一阵,用手背擦拭嘴角的血迹,又道:“这软甲要手艺极好的巧匠才能织出,所以我也只来得及让他们赶出百来件。我已送了靖侯、祝侯、纪侯,余下的你可分发给庆兵。”
陆长卿不接那软甲,反而道:“我问过荒原客,他说你这咳血好不了了,以后还要越来愈重。有一种草药名为紫菀,治劳咳成血十分有效,庆国虽然也有,但还是犬戎那里生长的上乘。”
凤岐淡淡笑道:“庆侯不是说过,看我痛苦你才快活么。”
陆长卿道:“你这咳疾是为我兄长受的,我一向恩怨分明,这份人情总要还你。至于你害死我兄长,勾结丰韫、诈死瞒天过海,这笔账我也要讨。”
他从怀中取出一只锦囊,凤岐辨别出这是最后的那只锦囊了。陆长卿当着凤岐的面将它打开,里面却没有字条,而掉出一颗通体淡金的丹药。
陆长卿挑眉道:“这是何物?国师总是喜欢玩猜谜的把戏。”
凤岐叹道:“并非我喜欢猜谜,只是担心王宫中的细作,才如此大费周章。我当年总共炼过三枚金丹,其中一枚给了先王,这里是剩下的两枚之一。这金丹并无强身健体之效,但是若是在跌打内伤时服用,有保命还阳之力。”
“阿蛮,你收好吧,日后或许有用得上的时候……咳……”一阵风吹过,两只红灯笼摇曳不止,凤岐的影子晃动模糊,他又再次掩口而咳。这次的咳嗽来势汹汹,他咳得伏下了身,细瘦的背弓起,乍然露出老态
他心里还是有我的吧,陆长卿恍惚地想。
面上他却只是冷冷一笑,将装着金丹的锦囊和之前的两只一起扔到凤岐脚下,“诈死的事都做得出,你还指望我信你?收好你的宝贝吧,我不需要。”
凤岐捂着嘴剧烈的咳嗽,垂眸望着脚下三只锦囊,也不知为何,心中竟有种难以名状的难过。咳了好一阵,才渐渐止住。他用帕子擦掉嘴角的血迹,把病中凌乱的鬓发用细瘦的手指别在耳后,似不在意的将三只锦囊一一拾起,收入怀中。
夜色灯影中他的面容苍白昳丽,立于山野之中,却恍若庙堂之上。呆立了片刻,他恢复了常态,和缓一笑,“阿蛮不要送人便是了,何必还给我呢,我面子都挂不住了。”
这样的笑容,宛若骤然怒放于暗夜的雪白牡丹,艳丽逼人。陆长卿心头蓦然一震。
他不明白,为何一个人既可以贪生怕死到低贱如狗,却又可以同时拥有这样光风霁月的气度。就如同流水,既可以淌入泥潭,也可以一泄九天。性柔而砺巉岩,质朴而纳百味。
心底还是欣喜的,因为自己曾经仰慕的这个人毕竟屹立不毁。这样仇恨着重新抓回权势的他,也比践踏一条狗要好。
翌日,陆长卿带庆国精兵良将沿凤岐指点的山谷小路暗度陈仓,意欲绕到犬戎后方。他将软甲分发给士卒,自己却只着青色长氅。前面白马上凤岐坐得摇晃不稳,陆长卿细看了一眼,才发觉他的双脚都没有踩在马镫上。
“多年窝在道观里,竟不会骑马了么?”陆长卿挖苦道。
凤岐侧回头,只是笑笑,用脚勾住了马镫。他自脚筋断后,骑不得马,只是这事告诉陆长卿,既暴露自己的弱点,又遭他嘲讽,又有什么意思。
大军又行了片刻,陆长卿忽然目光一动。断崖边的枯树下,赫然开着几朵淡紫色的小花。那一日荒原客提到紫菀这一味草药后,陆长卿便开始留心,对其形容性状已了然于心,此刻蓦地见了,一眼便辨识出。只是这几株紫菀,生得实在突兀,零落地开着。
陆长卿下了马,走到断崖边,摘下了其中一朵。
凤岐轻轻拉住缰绳,诧异地望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