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阿猫阿狗的那个阿猫,会抓老鼠,喜欢吃鱼的阿猫。”凤岐忍不住逗弄这年轻剑客一句。
“好奇怪的名字,”阿萧眉尖微颦,又释然一笑,“你说的话都很有道理,我请你喝酒。”
这一笑宛若二月春花,让他与方才的冰冷剑客判若两人。
凤岐婉言道:“多谢侠客好意,我喝不了酒。”
阿萧轻轻皱眉,“为何?”
凤岐道:“因为我病了,喝酒的话,就会咳血。”
阿萧一怔,“那我送你去医馆好了。”
凤岐道:“我的病是陈年旧疾了,大夫也医不好。况且我现在也不能随便上街。”
“为何?”
“因为现在城里有人想抓我,所以我不敢轻易露面。这家客栈鱼龙混杂,尚且安全些。”
阿萧一双杏眼盯着凤岐道:“你真是神秘,不过我喜欢你。你要去哪,我送你去,他们谁也抓不住你。”
“我现在哪里都不去,先在这里养病。多谢侠客美意。”
阿萧一时怔愣住了,男人说这话时细长微挑的眼梢叠出笑意,深黑泛蓝的眼眸熠熠生辉,虽然粗服乱头坐在这嘈杂的客栈大堂中,却不减其一丝神采。
凤岐已站起了身,重新拉低风帽,敛服要迈上楼梯。阿萧已抢先一步上了楼,回首道:“你想看这把剑的时候,来东首第一间找我。”说完身形一晃便往自己房间去了。
凤岐并不觉得这女扮男装的剑客能送自己到纪国,他本已病得不轻,又忽闻公子胥被刺杀,更是无心与这剑客敷衍。
他已在酒坛中的锦囊里嘱咐陆长卿勿杀公子胥,然而公子胥还是被刺杀。是陆长卿当真将他尸身喂了狗,根本没有去挖那坛酒,还是挖出酒坛看到了锦囊,却不信他?
一想到陆长卿,凤岐轻轻叹了口气,又禁不住咳嗽起来。
镐京未央宫,精雕细琢的铜炉中的熏香氤氲,香雾缠纱绕帐,宛若天阙。
陆长卿坐在书案后,怔怔望着青铜烛台。之前那男人曾被他迫着秉烛侍读,也正是那一晚,他第一次打了那男人,强迫他欢好,逼得他将金簪刺入喉咙。
如今男人真的死了,数日的疯癫后,此刻陆长卿心中却又觉得,男人的死或许才是最好的结局。
因为他活着,陆长卿根本不知该如何对待这个他深爱却又痛恨的人。于情于理他都该好好折磨他,然而折磨他却从来只会让自己更痛苦。
放不开,伤不起,杀不得。不能爱亦不能恨。两个人在一起,无非是一种折磨。
然而,凤岐死了,虽是最好的结局,陆长卿却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死了。仿佛已经失去了爱和恨的能力,心如死水,唯有绝望。
他懒散地披着青裘,散着如墨的长发,斜倚在朦朦胧胧的云雾中,怀中搂着那一只酒坛。
第一只锦囊已经拆开,里面的字条上是凤岐舒洒的行楷——勿杀公子胥。
那一日陆长卿将这五个字盯了许久,太宰慎叔同问,是否要刺客行动。陆长卿沉默良久,只字不提锦囊之事,默许了刺杀。
公子胥死后两日,祝侯拥公子胥之子公孙偃为王。公孙偃不过两岁小儿,祝侯受公子胥临终之命,为辅佐幼主之重臣,号称代父。各诸侯因公子胥之死怒不可遏,逼镐京更急。
黄昇已连失三城,诸国甲车千乘,战马万匹,杀气腾腾朝镐京杀来。
陆长卿默默盯着第二只锦囊。
凤岐在第一只锦囊里已说过,如果遇到难题,再看第二只锦囊。陆长卿心中只觉,每一只锦囊都是凤岐在对自己说话,他当真是不舍凤岐太快把话说完。
他似乎已忘了城外的厮杀,而热衷于他和凤岐的这个“小游戏”,纵使他并不相信凤岐留锦囊是为了帮他——当年这男人能为了周室杀陆疏桐,今日更不会怜惜弑王夺位的陆长卿。
正在这时,太宰慎叔同求见。黄门引入,慎叔同再拜言道:“陛下,黄将军又失一城,自刎谢罪。”
“敌众我寡,并非他之过。”陆长卿淡淡道。
太宰叹道:“陛下,请您振作起来……虽敌众我寡,但庆兵骁勇,只要陛下能振奋精神,我们未必会败。”
陆长卿微垂着眼,扫过太宰的脸,缓缓道:“太宰,你曾说只有凤岐能力挽狂澜?”
“……凤岐大人确有经天纬地之才。”慎叔同叹了口气,当年凤岐诱陆疏桐赴镐京,庆国朝臣俱恨凤岐入骨,却惟有慎叔同不信,是故至今仍对凤岐用以敬称。
陆长卿看着第二只锦囊里的字条,疲倦一笑,将它丢给慎叔同。
“这是凤岐生前留给我的锦囊妙计,你看看吧。”
慎叔同小心翼翼捡起,展开读道:“速离镐京,退守岐关。”
陆长卿道:“他让我将辛苦打下来的镐京拱手让人,你说他是帮我,还是帮周室?”
慎叔同沉默良久,抬头道:“陛下,我还是信国师。”
陆长卿一哂,拢了拢青裘衣站起身,取下墙上挂的宝剑,对慎叔同道:“传令下去,坚守镐京,庆侯将亲临军中!”
接过慎叔同手中的字条,陆长卿将它在烛台上焚化成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