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筱从医院中醒过来,房间里没有开灯,一片黑暗。
她手上还扎着点滴针,液体冰凉,手背有些刺痛,倒是胃部的灼烧感不那么明显了。她嘴唇发干,手胡乱地抬起想去摸床头柜,半路被扯回来:“别乱动!”
应筱一愣:“野鸡?”
林末:“……”
林末:“我再给你个机会换个好点儿的称呼,不然我就把你弃尸在这儿。”
应筱听这别扭的话,无声地笑了笑,从善如流地改了个称呼:“男朋友?”
林末不说话了。
他的沉默像是当年山顶她搓在一起的引线,轻易地就将这些年的想念引燃,她望着他的方向,被他压下的手,指尖微动,去勾他的小手指。
林末像被烫到,慌忙把手再挪开,离她远远的。
他说:“我去开灯。”
“先别开。”应筱出声,林末倒是莫名听话,真的没有起来去开灯,这下意识地听话,和多年前分毫不差。
林末的心性,她再知道不过,排杂志那日的重逢,她看出他这些年并没有多大改变。她可以在当年将他一个三好学生五好青年拉到自己身边,现在,要让他重新接受自己,并不是难事。
可同学聚会这一晚,看见曾经一张张熟悉的脸,酒意熏染间,她突然很想见他。
她不想再设计,也不想再引诱。
她只想单纯地告诉他,她很想他。
“林末,你有几年没看见过我了,你记得吗?”
“六年零八个月多二十天。”他对答如流,说完把唇一抿,沉默得更厉害。
应筱另一只手遮住眼,说:“可我今年见过你。”
林末身体僵了僵。
“不只是今年,去年,前年,大前年……每一年我都见过你。”
应筱的祖父,是军人出身,后来从商,打下应家的家业。应家在应筱父亲手中,商业版图继续扩张,应父继承父亲的待人接物方法,不管是管理企业还是教育儿女,都是铁血手腕,从不留情面。
应竹和应筱,算是从小被捶打长大的。
两姐妹骨子里也有应家不屈不挠的血液,等有了自主的权力,就开始为了不继承家业,变成应父那样的人而开始表演。
为了林末,应筱暴露了自己。
本来对没有继承人而每天头疼不已的应父给了她两个选择,一是立刻办退学手续,去国外从高中读起。二是毕业就出国商学研究生,和国内的所有关系都断得干干净净。
应筱不希望自己的突然离开影响林末的高考发挥,从而选择了第二条路。
如果一定会分开,那在走之前抓住每一分每一秒,将能创造的美好都记住。
上飞机的那天,应筱一滴眼泪都没有掉。
她觉得自己就是个渣女,渣女怎么能落泪?
飞机冲上蓝天,她来到另一个国度,很快地适应那里的生活,轻松地在考试里拿了商学院的第一名。
然后,应筱开始绝食。
应父坐最快一班飞机赶到的时候,应筱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不管应父说什么,她都一声不吭,但也不吃东西,应父气急,端起一碗粥掰开她的嘴往里灌。
应父怒道:“作什么死!”
应筱将粥含下,又趁着他松懈时吐出去,笑了笑:“我活着也并不比死了好。”
“这几个月不是好好的,平白无故又闹什么?!”
“您没听说过,相思苦吗?越想越苦。”
应父摔了碗,喊人把应筱扭送去医院挂葡萄糖,应筱这回倒是很配合,只是挂着挂着,抬起头看着点滴瓶,若有所思地道:“要是把里面换成雪碧,会不会很爽。”
应父:“……”
应父:“你他妈到底想干什么?!”
这两个女儿,只有应筱能指望得上,应父是真的有些担心她会出什么事。
说完之后应父想起什么又补了一句:“别想着跟那个小子再有瓜葛!”
应筱苍白着一张脸,说:“我想回国去看看,你放心,不见面,就远远地看他。”
那一次,应筱是在A大操场上看见的林末。
他穿着一身篮球衫,露出蜜色的手臂和大长腿,微微发着汗,轻松越过对方运球上篮,赢得全场女生的尖叫声。
她戴着口罩,坐在人群最外面,捧着脸,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小声说:“我男朋友打球真帅。”
第二年春天。
应父接到消息再一次飞过去,应筱捂着三天没进食的胃,一脸立刻就要到天堂去做小天使的向往和喜悦。
“你他妈又要干什么?不是已经看过那个狗崽子一次了?”
应筱微笑:“我去天堂后,就能一低头就看到在人间的他了。点滴瓶里换成酱油,应该会去得更快一点儿。”
应父:“……”
应筱又回去了,这一次是在盘山路的街上看到他的,他手里还牵着个小姑娘,是他的那个小妹妹,林枝。
林枝已经长高了很多,被林末牵着站在路边的桃树下,小姑娘完全不羞涩,对着哥哥的镜头摆出各种各样可爱的姿势。
等拍了好多张,林枝拿着相机,让林末站在树下。
林末揉揉妹妹的脑袋,站了过去,远处的应筱拿着手机,点开自拍相机,将自己半张脸,和那一对兄妹拍到了一起。
第三年,是在林末参加专业课演讲比赛上。
她找人买到了一张门票,坐到最后一排,看他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站在礼堂的舞台上,声音洪亮悦耳,思维缜密逻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