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空气中,有着浅浅白蔷薇的香气。
苏酒只觉头痛欲裂,她混混沌沌的睁开了眼。
“啊——您醒啦——”
苏酒迷茫侧眼,看到了一边的白骨骷髅。
小骷髅很高兴:“你睡了好长时间,终于醒啦。”
苏酒:“我……怎么了?”
“您昨天喝太多酒了啦夫人。”小骷髅说,“所以也醉了好长时间,现在才醒,爱神大人很担心您呢。”
苏酒愣了一下:“夫人……?”
她如梦初醒。
啊,是的,没错,她想起来了。
她嫁给了全星系,风光无限的爱神。
她是他的……夫人。
苏酒摁着太阳穴,侧眼,她看到了指尖的缠绕着蔷薇枝精致戒指,苏酒恍惚着,仿佛戒指里长出了美丽的荆棘。
“您要不要喝点蜂蜜水呀。”小骷髅说:“是爱神大人特地为您熬的。”
苏酒接了蜂蜜水,喝了一口,甜度适中,是她喜欢的。
“夫人和爱神大人之间的感情如胶似漆呢。”小骷髅说:“真让人羡慕。”
“如胶……似漆?”
苏酒迟钝的重复着,她拿着蜂蜜水,隐约感觉哪里不对,但是她的记忆告诉她——
爱神,是你的爱人。
你——深爱着他。
*
骷髅名叫小骨,是负责照顾她的人。
苏酒住在爱神主殿,外面盛放着漂亮的蔷薇花。
苏酒回忆起自己的人生。
说来简单,她本来是个地球人,闲来无事,读了一本科幻文。
但万万没想到,此文披着科幻的外皮,内里竟包裹着虐恋情深你死我活的祸心。
大概就是,宇宙分为光明星系,和黑暗星系,每个星系都有着各种各样的神啊,魔啊,妖怪啊,什么的。
时光荏苒,黑暗星系走向败落,而光明星系则越来越强,其中最强悍的神明,便是爱神。
爱神属于光明神列,颠倒众生,又强悍无匹,然后某天,他被黑暗星系的女魔所迷惑,和她开始了一场这样又那样的虐恋情深,然后这也就罢了,爱神他还花心,一边和黑暗女神在一起,一边和各种女人生了一个又一个的小孩……
看到中间,苏酒摘了痛苦面具,并且丧失了任何读下去的欲望。
即使后面的剧情似乎波澜起伏,似乎是爱神儿子和儿子和儿子和儿子们的你死我活……
但那已经和合上书的苏酒没有任何关系了。
……
直到一觉醒来,苏酒发现,自己穿书了。
穿到了那本书的。
八百年后。
……
苏酒记得自己一醒来就在黑暗星系的某个荒凉的小星球,身份是父母双亡,寄宿在某个魔族婶婶家的混血魔族。
黑暗星系荒凉破败,各种稀奇古怪的魔物到处横行,她又是个混血魔族,不受人待见。
所以魔族婶婶对她各种苛待,天天让她干活种地,养活便宜表弟,黑暗星系里的魔族也是看见她就欺负她。
原身好像就是被这样苛待至死的。
苏酒神经大条,但也爱睚眦必报,谁苛待她她就苛待回去,把婶婶家整得鸡飞狗跳,人仰马翻,婶婶也没想到那个任打任骂的小丫头居然浑身是刺,气得婶婶让她滚出去,苏酒麻溜的把家里的钱顺了出来,找了个僻静地方盖了个小房子自力更生。
原身累死累活给婶婶家做牛做马,拿点儿工资似乎并不过分。
虽然独立出去了,但荒星的日子不好过,因为混血的身份,各种魔族争先恐后但来找她麻烦,苏酒不厌其烦,但万万没想到,某天出门捡了个落难大帅哥——从此命运都改变了!
落难大帅哥英俊美丽,有一头帅气的银发,妖娆优雅,就像动漫里的走出来的神仙,又酷又帅又温柔,待人斯斯文文,优雅礼貌,并且帮她打跑了所有过来找事儿的魔族。
本来嚣张跋扈的魔族看见他跟狗看见主人似的,瑟瑟发抖。
不仅如此,人帅哥还极其富有艺术细胞,明明荒星一片荒芜,土地贫瘠,什么都没有,他偏偏就能给她的小房子种出一片雪白的蔷薇花园,带她出去玩的时候,还用荒星的土特产白玉陶泥给捏了个陶笛。
白玉陶泥干了之后,做出来的陶笛像是白玉,精致无比。
荒星虽然荒凉,却有着最干净的夜空和星星,他带她在房顶看星星,给她讲故事。
干净的餐布上是他做得精致的小蛋糕和小点心,刚巧不巧,全是她爱!吃!的!!
她身在荒星,刚从恶魔婶婶那边解脱,房子盖好,每天吃糠咽菜敷衍了事,自从捡了这落难大帅哥,她的生存模式简直就是从荒野求生直线拔高到了小康社会。
夜风微凉,吹动满园蔷薇,苏酒兴之所至:“你怎么想起来在这个星球种蔷薇呢?”
他湛蓝的眼下一点泪痣,十分温柔:“我只是想和你证明……”
“再荒芜的土地上,也能开出灿烂的蔷薇啊。”
……
终于在一个楚楚动人的日子,大帅哥跟她告白了,苏酒也没矫情,顺水推舟的接受了。
本以为会和大帅哥来一段荒野求生,但没想到,告白才刚结束,落难大帅哥就不见了。
苏酒这才后知后觉想起来这是本小说,以为自己要进入狗血小说带球跑模式,仔细琢磨想自己也没来及有球啊。
谁知现实远比小说更匪夷所思。
没多久,黑暗星系遭遇了千年来,最大的浩劫,以爱神为首的光明列神们,血洗了整个黑暗星系。
苏酒以为自己要死了,但是没想到——
苏酒现在还记得那个场景。
满是血与硝烟的战场,披着金色神衣,握着权杖的爱神从天而降,来到她身边,
他摘下了优雅的白手套,在他麾下所有兵士的注视下,单膝跪地,蔚蓝的眼睛温柔的盯着她。
“抱歉,吓到你了,我的缪斯。”
其实,战场和血腥没有吓到苏酒,她天生比人家少根筋,再加上这里是书中世界,发生什么都不新奇。
倒是……